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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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第 8 页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一)、如何识别假劣兽药 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用法、用量的物质(含饲料药物添加剂)。假劣兽药则是以假充真或有效物质含量不足、质量低劣的兽药。养殖户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识别假劣兽药。兽药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注明“兽用”字样并附有说明书。说明书的内容也可印在标签上。标签或者说明书必须注明兽药名称、规格、企业名称、地址、批准文号、生产日期、产品批号、剧毒药标记,写明兽药主要成分及含量,用途、用法与用量、毒副反应、适应症、禁忌、有效期、注意事项和储存条件等。(1)兽药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五年,兽药批准文
2、号期满后即行作废。如生产企业继续生产原批准文号的产品,其生产的兽药产品即为假兽药,兽药批准文号必须按农业部规定的统一编号格式,如果使用文件号或其它编号代替、冒充兽药生产批准文号,该产品为无批准文号产品,同样以假兽药进行处理。(2)产品批号是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一般由生产时间的年月日各二位数组成,但也有例外。相当一部分兽药规定了有效期,有效期从生产日期(以产品批号为准)算起,超过了有效期即为过期兽药。 检查内包装上是否附有检验合格标志,包装箱内有无检验合格证。用瓶包装的应检查瓶盖是否密封,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松动现象,检查有无裂缝或药液释出。 (1)片剂:外观应完整光洁、色泽均匀
3、,有适宜的硬度,无花斑、黑点,无破碎、发粘、变色,无异臭味,否则不宜使用。 (2)粉针剂:主要观察有无粘瓶、变色、结块、变质等,出现上述现象不能使用。 (3)散剂(含饲料添加剂):散剂应干燥疏松、颗粒均匀、色泽一致,无吸潮结块、霉变、发粘等现象。 (4)水针剂:外观药液必须澄清,无混浊、变色、结晶、生菌等现象,否则不能使用。 (5)中药材:主要看其有无吸潮霉变、虫蛀、鼠咬等,出现上述现象不宜继续使用。 (二)、如何储存兽药 为控制兽药产品质量发生变化,保证兽药的质量和疗效,对药品的生产、包装、储存都有相应的规定。养殖户除熟悉兽药的理化性质外,还必须熟悉和掌握兽药储存的基本方法。 1、在空气中易
4、变质的兽药。如遇光易分解,易吸潮,易风化的药品应装在密封的容器中,在遮光、阴凉处保存。 2、受热易挥发、分解和易变质的药品,需要在310温度下低温保存。 3、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和毒害的药品应单独置于低温处或专库内加锁储放,并注意不得与内服药品混合储存。 4、化学性质作用相反的药品应分开存放。如酸类和碱类。 5、具有特殊气味的药品应密封后与一般药品隔离储放。 6、有效期药品应分期分批储存,并设立专门卡片,注意近期先用,以防过期失效。 7、专供外用的药品因常含有剧毒药品成分,应与内服药分开储存。杀虫灭鼠药有毒,应单独存放。 8、名称容易混淆的药品要注意分别储存,以免发生差错。 9、药品的性质不同应
5、选用不同的瓶塞,如松节油禁用橡皮塞,以免溶化,应用磨口玻璃塞,氢氧化钠则相反。另外,用纸盒、纸袋、塑料袋包装的药品,要注意防止鼠咬及虫蛀。 (三)、养殖户如何合理使用兽药 1、注意使用合理剂量。剂量并不是越大效果越好,很多药物大剂量使用,不仅造成药物残留,而且会发生畜禽中毒。在实际生产中,首先使用抗菌药可适当加大剂量,其它药则不宜加大用药剂量。 2、注意药物的溶解度和饮水量。饮水给药要考虑药物的溶解度和畜禽的饮水量,确保畜禽吃到足够剂量的药物。最好将饮水量多和饮水量少的动物分开饮水给药,饮水量少的动物适当延长饮水时间。 3、注意搅拌均匀。拌入饲料服用的药物,必须搅拌均匀,防止畜禽采食药物的剂量
6、不一致。可将采食量多的动物与采食量少的动物分开饲喂,采食量少的动物延长采食时间。 4、注意药液粘稠度和注射速度。肌肉注射的药物,要注意药物的粘稠度。粘度大的药物,抽取的药液应适当超过规定的剂量,而且注射的速度要慢一些。 5、保证疗程用药时间。药物连续使用时间,必须达到一个疗程以上。不可使用12次就停药,或急于调换药物品种,因很多药物需使用一个疗程后才显示出疗效。 广大的养殖户,在购买兽药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兽药店购买合法兽药企业生产的产品,并希望你们能够掌握住这些识别、储存和使用兽药的相关知识,使用高质量的药品,做到科学有效的使用兽药来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提高你们的经济效益。大家如果在购买和使用过
7、程中,发现其产品是假劣兽药,可向当地畜牧兽医局进行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什么是“瘦肉精” 瘦肉精(Clenbuterol),一类动物用药的统称。它作为一类化学用品,而不是一种特定的物质,是指能够促进瘦肉生长的药物添加剂。任何能够促进瘦肉生长、抑制肥肉生长的物质都可以叫做“瘦肉精”。 (五)、“瘦肉精”具有哪些危害 使用“瘦肉精”会在动物产品中残留,这种物质的化学性质稳定,一般加热处理方法不能将其破坏,人食入含有大量“瘦肉精”残留的动物产品后,在1520分钟就会出现头晕、脸色潮红、心跳加速、胸闷、心悸、心慌等症状,对人健康危害极大。“瘦肉精”在动物的肝、肺、肾、脾等内脏器官中残留量
8、较高。人摄入残留在食品中的“瘦肉精”,会产生心跳过快、心慌胸闷,不由自主颤抖,双脚站不住,四肢肌肉颤动,头晕乏力等神经中枢中毒后失控的现象,甚至死亡;其慢性特点会导致儿童性早熟。 (六)、经营、使用“瘦肉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生产、经营瘦肉精的单位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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