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备忘.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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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劳动合同法备忘劳动合同法备忘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姚艳虹姚艳虹 博士博士 教授教授Tel: 88822320 - 2 -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1 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 2试用期内的工资进步双高标准,第试用期内的工资进步双高标准,第2020条条 一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带给企业的挑战带给企业的挑战 变化一:短期内绝对本钱进步变化一:短
2、期内绝对本钱进步 变化二:违法的本钱成倍上升变化二:违法的本钱成倍上升 1 1用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高昂的本钱用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高昂的本钱 每月付双薪,一年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月付双薪,一年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2违法辞退本钱成倍上升双倍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本钱成倍上升双倍经济补偿金 - 3 -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1 1强调并统一了劳动者的强调并统一了劳动者的“无因辞职权无因辞职权 2 2天价跳槽赔偿时代终结天价跳槽赔偿时代终结 ?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带给企业的挑战带给企业的挑战
3、变化三:劳动者离任情形增加,招人、留人风险增变化三:劳动者离任情形增加,招人、留人风险增加加 变化四:用工标准加强,依法管理的要求进步变化四:用工标准加强,依法管理的要求进步 规章制度的完善需求、劳动合同签规章制度的完善需求、劳动合同签订等订等 变化五:劳动争议增加,变化五:劳动争议增加,HRHR工作的工作的“质和质和“量量均进步均进步 - 4 -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二、劳动合同订立环节二、劳动合同订立环节1.劳动合同期的类型及订立第十二条 1 1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2 2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确定终止时
4、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5 -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第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第14条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其他情形:其他情形: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双十双十 ( (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龄缺乏十年的 ) );固定期合同固定期合同“事不过三事不过三 ;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 。- 6
5、-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先签合同后上岗先签合同后上岗: :先员工签字再单位盖章,建立劳动先员工签字再单位盖章,建立劳动合同签收制度;合同签收制度; 防止因为工作过失导致不签合同:防止因为工作过失导致不签合同:“劳动合同顺延劳动合同顺延条款的选择适用;对劳动合同资料实行计算机管条款的选择适用;对劳动合同资料实行计算机管理,设置合同到期提早预警程序;理,设置合同到期提早预警程序; 一次签订多份劳动合同、分别妥善保管。一次签订多份劳动合同、分别妥善保管。- 7 -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School of Business
6、 Administration 双重劳动关系风险及应对双重劳动关系风险及应对 风险:风险:?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第第91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带赔偿责任。应对:应对: 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前单位解除或终止劳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前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保存原件;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保存原件; 需注意劳动者是否对原单位负有竞业限需注意劳动者是否对原单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并进展核实。制义务,并进展
7、核实。- 8 -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一试用期一试用期三、劳动合同主要约定条款三、劳动合同主要约定条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期限不满不满3 3个月及个月及以完成一定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3 3个月以上不满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一年的1 1年以上不满三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年的三年以上的固定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试用期0 0不得超过一个月不得超过一个月不得超过两个月不得超过两个月 不得超过不得超过6 6个月个月- 9 -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S
8、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1 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2 2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 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即试用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即试用合同视为劳动合同;同视为劳动合同;3 3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4 4试用期不是试用期不是“逃保期,更不是逃保期,更不是“白干期,劳动者白干期,劳动者享有全部权利。享有全部权利。- 10 - 工商管理学
9、院工商管理学院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理由。 - 11 -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1 1违法约定的情形:超期约定、重复约定、制
10、止约定;违法约定的情形:超期约定、重复约定、制止约定;2 2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第第8383条条) )。3 3对策:权衡利弊,选择适宜的合同期限;合同中防止对策:权衡利弊,选择适宜的合同期限;合同中防止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限;不约定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录用条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限;不约定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录用条件详细化、公示化;注意试用期辞退的程
11、序要求件详细化、公示化;注意试用期辞退的程序要求( (告知劳动告知劳动者辞退事由者辞退事由+ +送达通知送达通知) )。- 12 -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二培训协议、效劳期与违约金二培训协议、效劳期与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承担违约金,仅有两种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承担违约金,仅有两种情形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而且数额有限制。情形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而且数额有限制。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展专业技术培训的;展专业技术培训的; 一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一
12、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 13 -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1由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展专业技术培训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或效劳期协议里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期间。2效劳期违约金及其限制(?施行条例?第16条)不得超过培训费用支付数额不得超过效劳期尚未履行部分分摊的费用- 14 -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3本卷须知员工在试用期内离任,不能要求其支付培训费用;假设用人单位有错,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
13、于违背效劳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第26条);效劳期未届满合同顺延?施行条例?第17条。注:假如三年期合同快到期,在到期前可以通过签订效劳协议使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效劳期满。 - 15 -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三竞业限制三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指为防止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被进竞业限制是指为防止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被进犯,劳动者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犯,劳动者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完毕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消费同类产品或动关系完毕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消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14、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经营同类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消费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职,也不得自己消费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或经营同类业务。- 16 -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1竞业限制的主体: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详细而言,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劳动合同法?第24条);2如何约定: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专项协议),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时间入职时或调岗时;3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按月支付(数额目前无规定),但不能显失公平,数额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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