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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 上海市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第一条目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和完成其它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第二条当事人及车辆情况一、甲方基本情况:1、单位代码证号_经办人_经办人身份证号码_单位地址_联系电话_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现居住地址_联系电话_二、乙方基本情况:1、单位代码证号_经办人_经办人身份证号码_单位地址_联系电话_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现居住地址_联系电话_三、车辆基本情况:车辆牌号沪_车辆类别_厂牌型号_颜色_初次登记时间_登记证号_发动机号码_车
2、架号码_行使里程_km使用年限至_年_月_日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_年_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_(征税、免税)。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_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_年_月(证号_)车辆保险险种1_2_3_4_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_年_月_日配置_其它情况_第三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元(大写_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_等款项。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_元(大写_元),由_方负责(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第四条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人民币_元(大写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2、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拾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转籍)
3、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_方,由_方负责办理手续;方为二手车经营单位时,由_方负责办理(过户/转籍)手续。3、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币:_元(大写_元),支付方式(现金/转帐)。4、自甲方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_日内,应将过户、转籍后的有关证件及车辆交给乙方;同时,_方支付清_方过户手续费。第五条双方的责任1、甲方应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各类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2、甲方属二手车经营企业的,还应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
4、后服务承诺。3、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落籍所在地办理落籍手续。4、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第六条违约责任1、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2、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乙方应按延期天数每天人民币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延期交付的违约方应按延期交付天数每天人民币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延误期内的风险责任。4、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本合同解除,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
5、,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5、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出卖车辆价款_(人民币_元)的违约金,并继续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6、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7、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_元(大写_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第七条风险承担二手车交易及办理过户、转籍手续过程中约定车辆保管责任的,风险责任由车辆保管人承担;未约定车辆保管责任的,风险责任由车辆使用人承担。第八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履
6、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第(_)项解决。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它1、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_。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法定代表人(签章):_法定代表人(签章):_经办人/自然人(签章):_ 经办人/自然人
7、(签章):_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帐号:_帐号: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说明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二、出卖人必须拥有出卖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属国有资产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并持有本单位或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三、本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买受人应当充分了解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了解并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支付车款与其他费用的数额和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了解、查验二手车的车况、有关车辆的证明文件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等。四、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必须对本合同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和合同签章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五、本合同适用范围为:二手车的直接交易;经营公司收购、销售二手车辆。 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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