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登记证相关办法流程(3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有机肥登记证相关办法流程(3页).doc(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有机肥登记证相关办法流程-第 3 页有机肥登记证相关办法流程(临时登记证与正式登记证)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25条,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第38号),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161号)。 二、审批条件 (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登记产品; (二)产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经质监部门备案通过的企业标准; (四)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合法、齐全、有效。 三、审批内容 (一)省级登记的肥料种类为:有机肥料类是执行NY5252011的有机肥料 (二)经
2、检测合格需进入市场销售的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办理临时登记,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一年,最多可以两次续展。 (三)在获得临时登记证后,经试销可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五年。 (四)登记证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生产者应当申请续展登记。临时登记须在失效前2个月内申请续展,临时登记续展有效期一年;正式登记须在失效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正式登记续展有效期五年。 (五)在登记证有效期内,改变产品使用范围、产品名称和企业名称等不涉及产品质量的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有效期至原有效期满。 四、审批程序及审批时限 (一)审批程序 1.申请人自行或者委托代理
3、人向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公室申请。 2.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公室受理后进行审查及生产企业考核后作出决定。 3.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公室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决定批准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相应肥料登记证。 (二)审批时限 肥料正式(临时)登记的审批时限为12个工作日;肥料续展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按照规定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考核的时间不在办理时限之内。 五、提交资料目录 (一)临时登记证、肥料(临时)登记申请表; 、企业工商注册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申请登记的肥料类)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企业出具的无知识产权争议的声明; 4、有关部门出具的环境安全评价报告; 5、生产
4、企业基本情况资料(企业基本概况、人员岗位职责、设计和生产规模、质量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 6、产品执行标准; 7、产品标签样式,应符合GB 18382的规定要求(包括使用说明书):(1)产品通用名称。(2)产品商品名。(3)肥料登记证号(预留位置)。()产品技术指标,有效成分的名称和含量,有机肥中的有机质含量应单独标明,不得与其他养分指标相加)。(5)产品执行标准号。(6)净含量,(7)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8)生产日期或者产品批号。(9)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储存要求,与其他物质混用禁忌,(10)使用说明,按申请登记的内容简述安全有效的使用时期、使用量和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 8、产品合格证样
5、式; 9、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三个月以内的样品检测合格报告(有机肥产品检测报告中须有重金属、蛔虫卵和大肠杆菌等项目10、对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的有机肥产品,应提交产品安全性田间试验报告。 11、符合要求的检验室和检验设备照片、检验人员技术培训证件,对于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企业需提交与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测单位签订的委托检测协议,按肥料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测。 12、生产经营场所、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二)正式登记证、肥料正式登记申请表; 、肥料临时登记证; 3、有机肥产品检测报告中须有重金属、蛔虫卵和大肠杆菌等项目,签订委托检测协议的企业须出具最近一年的委检报告原件(不得少于四个生产批次的检测报告); (三)续展登记 、肥料续展登记申请表; 、原登记证; 3、有机肥产品检测报告中须有重金属、蛔虫卵和大肠杆菌等项目,签订委托检测协议的企业须出具一年内的委检报告原件(不得少于四个生产批次的检测报告); 4、产品在有效期内的生产、销售以及使用情况。 (四)变更登记 1、变更产品使用范围: ()变更登记申请表; ()原登记证; (3)新的产品标签样式。 2、变更企业名称: ()变更登记申请表; ()原登记证; ()企业工商注册证明文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