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人物年龄(21页).doc
《红楼梦人物年龄(21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红楼梦人物年龄(21页).doc(2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红楼梦人物年龄20世纪20年代末,曾有人说红楼梦中“不可理解和最明显的错误,是关于各人的年龄问题”。这话乍听起来虽略嫌刺耳,但却多少反映了这样一种事实:红楼梦中的人物(特别是青年女子),其年龄大都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矛盾”。对于这些“矛盾”,多数人认为是“误也”,“殊不合”,是有“失检点处”,是“显有错误”、“是梦话”。若要追究其产生的原因,恐怕也同样会归结为“作者之误笔” 等。但也有人认为这是作者“故意以矛盾见长也”。那么,红楼梦中人物年龄“矛盾”产生的原因,是否真有着作者主观的因素呢?对此,我们还是通过对文本的考察、分析后再下结论。 一、塑造人物形象及表现主题思想的需要 对于小说来讲,人物
2、始终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现代、后现代的小说可以没有情节,但却不能没有人物(即使在某些寓言中是以动物形象出现的,但表现的仍是人的感情和思想)。因为文学是人学,人始终是文学表现的根本对象。因此可以说,塑造人物形象是与小说所要表现的主题思想直接相关的,是小说艺术表现的第一要义。红楼梦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是极其成功的,这不仅表现为人物形象富有鲜明的个性、真实生动,而且表现为塑造人物形象的手法灵活多变、丰富多彩。其中借助“矛盾”来塑造人物,可以说是曹雪芹的独创,借用太平闲人张新之的话来说就是“故意以矛盾见长也”。比如,下面一些“矛盾”现象,在通过分析后可以看出其并非矛盾,而是作者在刻画、塑造人物时所产生
3、的一种客观效果。请看: (1)“不想次年又生一位公子”的“矛盾”。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说到贾宝玉时,书中写道:“不想后来又生一位公子,说来更奇,一落胞胎,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面还有许多字迹,就取名叫作宝玉。你道是新奇异事不是?”这里,“不想后来又生一位公子”的“后来”,甲戌、己卯、庚辰、王府、甲辰、梦稿、列藏诸本均作“次年”。这样,就使宝玉和元春的年龄只差一岁,与后面所说的“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未免相矛盾,且元春比宝玉只大一岁,也不符合她入宫的年龄及长姊的身份。对此,清代评点派就有人认为“
4、次年二字大误”、“殊欠细”,张笑侠、赵誉船也认为是“作者之误笔”,“未免离奇太甚”(11),所以校本才据戚序本、舒序本改之。然而这样一改,矛盾虽不存在了,但却未必符合作者原意,同时也使作品的某种韵味减弱了。因此,姚燮在认为“次年二字之谬”的同时又发出了疑问:“特出自冷子兴口中,岂因传闻于人,随口演说耶?”(12) 殊不知,这种疑问正是很好的回答。倒是胡适颇具见地,他从版本角度考察后,认为戚本作“后来”是后改的,程乙本作“隔了十几年”,更是“他晚出之铁证”(13)。因为“以常理推之,若原本既作隔了十几年,与第十八回所记正相照应,决无反改为次年之理”(14)。俞平伯先生与胡适的看法基本相同,而且又
5、做了进一步的阐释。他在比较脂本、戚本和程乙本文字的优劣时,就举该问题为例,在依次列举了这三种版本的有关文字之后说:“元春是宝玉的姊姊,第十八回上说有如母子,年龄应该比宝玉大得多才对,所以从推理的观点看,从后到前,一个比一个合理。事实上恰恰相反,一个比一个远于真实。”(15) 并认为脂本的“文理很通顺,一点没有什么错,上用不想二字,下边自非次年不可”(16)。而冯其庸先生的见解则更能说明问题,他说:“这样一改,似乎是前后照应了,殊不知这前后两段话并不是一个人说的,前面的话是冷子兴的演说,是冷子兴的胡吹乱说,卖弄他与贾府如何熟悉,所以胡吹一气”,“而后面说元春对宝玉手引口传一大段文字,却是作者的正
6、面叙述,是认真的介绍,是说真的。程乙本在重排时没有仔细体会作者的用心,只从表面上看文章,所以作了这种不必要的改动。这样一改,就把作者写冷子兴有一搭无一搭的这种套近乎、乱牵扯的商人味道减弱了。”(17) 的确,这段描写不仅表现了冷子兴作为商人的好吹嘘、说话不着边际等一般性特点,而且还表现出人在喝酒时说话的随意性特点。同时,也令我们仿佛看到了冷子兴那眉飞色舞、故弄玄虚的表情。因此,我们认为这里的“矛盾”是作者“有意”制造的,是作者根据“事体情理”来制造的,是为塑造冷子兴这一人物形象服务的。 (2)湘云称黛玉为姐姐又称妹妹的“矛盾”。第二十回末,史湘云称林黛玉为“林姐姐”,到第二十二回时她又称林黛玉
7、为“林妹妹”了,前后所称矛盾。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不外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抄者的失误,二是作者的失误,三是作者有意如此写的。从版本方面来看,除舒序本第二十回湘云称黛玉为“林妹妹”而前后统一外,其余各抄本均同,显然不是误抄。如果是误抄,各本不可能如此一致。作者失误的情况又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纯粹的笔误,或是将姐姐写成了妹妹,或是将妹妹写成了姐姐,但这种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各种版本不可能都出于同一底本,所以这种可能性可说是微乎其微。再就是作者写作的时候,其隐含的叙述角度,是站在宝玉的角度来写的,在写有关人物时,有时难免不自觉地滑到了隐含叙述者的角度上,从而出现了失误,产生了矛盾。作者有意如此写的情况是与
8、这种情况相关联的。也就是说,作者有意写出了书中人物的“失误”,湘云说“倒像林妹妹的模样儿”,是借用了宝玉(也是多数人)的口吻,不是湘云直接称呼黛玉。这和第二十回湘云叫黛玉为“林姐姐”不同,第二十回是她直接称呼黛玉,如果她比黛玉小(哪怕小几天),自然就叫姐姐。第三十八回湘云请螃蟹宴时,贾母就曾对湘云说:“别让你宝哥哥林姐姐多吃了。”可见,黛玉确实比湘云大。而这时是和许多人在一起说话,口吻当然就有可能不一样了。实际生活中就常有这种情况,比如王某比张某年纪小,但平时人们都称张某为小张,而王某在直接和张某说话时则不好意思称之为小张,而是称之为张哥或张姐等。但是,在一定的场合,他也会称小张,而不称张哥或
9、张姐,特别是当在场的大多数人都比张某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再有,人们说话有个习惯,即容易出现“首尾相接”,比如有人问,“小王去哪了?”回答者就会说,小王去哪里哪里了。尽管回答者平时并不一定这样称呼小王。红楼梦中就有类似的例子,如第八回,宝玉和黛玉从宝钗处回来后,“一时黛玉来了宝玉因让林妹妹吃茶。众人笑说:林妹妹早走了,还让呢。”又如第五十三回,贾蓉对贾珍说,“前儿我听见凤姑娘和鸳鸯悄悄商议,要偷出老太太的东西去当银子呢。”贾珍说,“那又是你凤姑娘的鬼,那里就穷到如此。”这里,贾蓉就是借平时贾母等人的口气说的,而他当面对凤姐却并不敢如此称呼。而贾珍则是顺着贾蓉的话说的。湘云说话时虽没有人说到“林妹
10、妹”的字样,但平时因宝玉总是“林妹妹”不离口,所以别人也就很容易跟着这么称呼。再如宝钗称凤姐为凤丫头也与这类情况相似,宝钗本比凤姐小,她当面和凤姐说话时是称“凤姐姐”的,例如第七十八回当着王夫人和凤姐的面,宝钗说“姨妈和凤姐姐都知道我们家的事”就是如此。然而,第三十五回在贾母等人面前,宝钗却称凤姐是“凤丫头”,这是借用了贾母的口气。因为贾母就称凤姐为“凤丫头”,宝钗说这话时是当着贾母王夫人的面,她为讨好贾母,才这样说的,尽管凤姐当时也在场。不仅如此,当凤姐不在场的时候,她也这么称呼过,如第四十四回中她在劝平儿时就说“素日凤丫头何等待你”云云。可见,湘云虽叫黛玉“林姐姐”,但在另一场合(尽管黛玉
11、也在场)称黛玉“林妹妹”,也是很正常的。况且,从当时说话的语境看,湘云必是快说的,这也符合湘云心直口快、率真爽朗的性格特点。同时,也正因为她平时听惯了人们这么称呼黛玉,所以此时才会脱口而出“林妹妹”三个字。如果说成“倒像林姐姐的模样儿”,反倒不是出自湘云之口了。因为称姐姐毕竟有几分尊重的意味,而湘云此时并未考虑那么多,否则她就不会直言不讳地说出别人没敢说的话了。可见,此处的“林妹妹”并非与“林姐姐”矛盾,而是刻画湘云形象所不可缺少的一笔。另外,作者这样写,正是符合生活的逻辑,是生活真实的再现。由此也可看出,红楼梦的生活味是多么醇厚! 这里,又说明了另一个问题,即舒序本第二十回中湘云称黛玉为“林
12、妹妹”,看似与第二十二回相统一,实则未必符合曹雪芹的原意,恐为后人妄改。 (3)凤姐和贾珍“从小儿一处淘气”的“矛盾”。第五十四回中凤姐说她和贾珍“从小儿一处淘气了这么大”,与二人的年龄之差不符。从二人的年龄来看,凤姐只比贾蓉大两岁,凤姐可以淘气的时候,恐怕贾蓉也快两三岁了,这时的贾珍至少也应有二十来岁了,他不大可能与四五岁的小孩子“一处淘气”。因此,有人才认为,“这些疑团的存在,恐怕只能归咎于红楼梦的疏漏。”(18) 对此,我们试分析一下。从当时的情景看,薛姨妈提醒凤姐外面有人,凤姐很不在意地说,“外头的只有一位珍大爷”,意思是没有外人,而且,这一位珍大爷“我们还是论哥哥妹妹”的。在贾珍来说
13、,哥哥可以哄着小妹妹玩儿,但在凤姐当时(小时候)看来,就是“一处淘气”。而凤姐此时所说的,也有夸张之意,意在表现自己的大方,“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女人,这也与第十三回所描写的族中“众婆娘”听到贾珍进来时“往后藏之不迭,独凤姐款款站了起来”是相统一的,是对凤姐形象的刻画。就是贾珍说凤姐“从小儿大妹妹顽笑着就有杀伐决断”,也并不一定就“表明凤姐与贾珍年龄相差无几、彼此了解,具有亲近密切的特殊关系”(19)。贾珍的话无非包含着这样的信息:贾珍曾看到或听说过凤姐小时候“顽笑着就有杀伐决断”的事。这是有可能的。其实,作者这样写,无非是意在表现凤姐“自幼假充男儿教养”,“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能够“齐家”的
14、女子,同时也刻画了凤姐喜欢自我表现的性格特点,是为刻画、塑造凤姐形象服务的。 以上是塑造人物形象时所产生的一种矛盾假象,而下面的“矛盾”则似乎与作者为表现某种主题而采用模糊手法有关。例如: (4)“他十二个人皆不过十五六七岁”的“矛盾”。第四十九回说凤姐也是“十五六七岁”与凤姐的“实际”年龄不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说贾琏“今已二十来往了,亲上作亲,娶的就是政老爹夫人王氏之内侄女,今已娶了二年”。贾琏“今已二十来往了”,按二十算,“今已娶了二年”,则娶亲时为十八岁。贾琏娶亲时十八岁,凤姐嫁给贾琏时当不会小于十六岁(从宝钗、迎春等十五岁均未出嫁来看,贾府似不会娶太小的媳妇)。且按旧时的礼仪,
15、女子“十有五年而笈,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20)。又,周礼地官媒氏云:“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21) 对此,孔子家语解释说:“鲁哀公问于孔子: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矣。闻礼男三十而有室,女二十而有夫,岂不晚哉?孔子曰:夫礼言其极,亦不是过。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以往,则自昏矣。”(22) 清孙诒让亦解释说:“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者,此言男女嫁娶年之极也。”(23) 这也就是说,女子嫁人的年龄当在十五岁至二十岁之间。宝钗十五岁时贾母就说她是“将笈之年”而为她过生日。可见,女子不过十五岁是不应出嫁的。我们按凤姐出嫁时十六岁
16、算,则比贾琏小两岁。那么,冷子兴演说时,凤姐已十八岁。第六回刘姥姥对周瑞家的说,“这凤姑娘今年大还不过二十岁罢了”,周瑞家的并未表示异议,可见大致不差。而且,此时距冷子兴演说正好过了两年,也相符合。同回,刘姥姥看贾蓉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而第二回冷子兴演说时,说贾珍“倒生了一个儿子,今年才十六岁”,过了两年,为“十七八岁”(实为十八,因刘姥姥是推测语,故言十七八),到第十三回秦可卿死时又过了两年,贾蓉捐官的履历上写着“年二十岁”,也正相合。以此来算,贾蓉比凤姐小两岁,凤姐此时(协理宁国府时)已二十二岁,与前文所叙也相合。 然而,第四十九回却说“李纨为首,余者迎春、探春、惜春、宝钗、黛玉、湘
17、云、李纹、李绮、宝琴、邢岫烟,再添上凤姐儿和宝玉,一共十三个。叙起年庚,除李纨年纪最长,他十二个人皆不过十五六七岁,或有这三个同年,或有那五个共岁,或有这两个同月同日,那两个同刻同时,所差者大半是时刻月分而已”。这十二个人中,除凤姐外,其余十一个说是“皆不过十五六七岁”或许尚可,独凤姐也被说成“十五六七岁”,似不可。既然已将李纨单独列出,何不也将凤姐单独列出?如是强调李纨年纪最长,凤姐不可与之并列,但若像梦稿本那样写成“除李纨年纪最长,凤姐次之,余皆不过十五六七岁”亦未尝不可(程乙本也是将凤姐单列出,可能是程、高二人在“细加厘剔”时后改的)。可见此处是说凤姐也不过就十六七岁,“大还不过”十六七
18、岁罢了。但是按书中前文所写来推算,凤姐此时已二十四岁了(至少应二十三岁)。因为即使从第七回算,至第四十九回众女儿齐聚大观园,这期间至少经过了贾敬生日,秦氏之丧,修建大观园,省亲等等事件,已过了三年到了第四年。 如果说上面所言“他十二个人皆不过十五六七岁”主要是指迎春、宝钗等,凤姐在其中不过虚应其数,未必实指的话,那么第二十八回凤姐说话时称薛蟠为“薛大哥”,且说话中又带出薛蟠称她为“妹妹”,第六十六回中薛蟠又对贾琏称凤姐为“舍表妹”,则又像是凤姐确实与宝钗年龄不差一二岁。因为第四回中说宝钗“比薛蟠小两岁”,那么凤姐既比薛蟠小,则比宝钗也就大一岁或一岁多(几个月),而不至于大两岁或两岁以上。如此,
19、则凤姐的年龄就出现了矛盾她出嫁时是十六七岁,而过了七八年,还是十六七岁。 如果说第四回所说的宝钗比薛蟠小两岁不过是泛指小,而实际薛蟠要比宝钗大好几岁的话,那么,薛蟠要比宝钗大十岁才能称凤姐为“妹妹”,这样,薛蟠就比贾琏小一岁,比凤姐大一岁。如此,则又出现了问题,所言凤姐的“十五六七岁”可以认为是虚指,可忽略不计,但薛蟠如此大年纪(算来为二十五岁),以薛家之财势却尚未娶亲,又是何道理?而且,说宝钗比薛蟠小两岁即使是泛指小,也不应超过三岁。而如果是小十岁的话,所言“小两岁”说是泛指也是讲不通的。所以,凤姐的年龄即使不说是“十五六七岁”,单就比薛蟠小来看,也是说不通的。 梦稿本此处虽没有矛盾,但也并
20、不能说明梦稿本此处是最接近曹雪芹原意的,因为在所有抄本中,只有梦稿本此处是如此写的,且单从梦稿本来看,凤姐年龄也存在矛盾(24)。所以,梦稿本此处有可能是后人改的。因此,从这点来看,凤姐年龄的“矛盾”,极有可能是作者的“有意”为之。这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使凤姐的年龄出现矛盾,而是说,作者对于年龄问题是有着统一构思的,因为书中不仅仅是凤姐的年龄出现“矛盾”,其他人物的年龄也是如此。比如: (5)袭人年龄的“矛盾”。第六回中说她“年纪本又比宝玉大两岁”,从语气看,似是泛指,但据后文看,又似乎是实大两岁(比如说她与香菱、宝钗、晴雯同庚之语)。然而,第十九回中袭人说她表妹“如今十七岁”,“明年就出嫁”。
21、照此看来,袭人最小也应十七岁。但这年宝玉十四岁(或十三岁),袭人若比宝玉大两岁的话,则为十六岁(或十五岁),这样,她反倒比她表妹还小,是说不通的。如此说来,说她“年纪本又比宝玉大两岁”,还是泛指,她也许比宝玉大三岁或四岁。但是这样一来她就不可能是与香菱、宝钗等同庚(香菱的实际年龄确实是比宝玉大两岁)了。也许正是因为看到了这种矛盾,所以,有人才在梦稿本中将“妹妹”(指袭人的表妹笔者注)点改为“姐姐”。这种点改是抄者所改还是有底本作为依据我们不得而知,但据我们看,这多半属于妄改,因为除此之外,其他能见到的版本都作“妹子”。并且,袭人原是贾母的丫鬟,黛玉进贾府时已经给了宝玉,而此前作为贾母的八大丫鬟
22、之一(25),袭人的年龄应不会太小,否则不应属大丫鬟之列。假设以给宝玉这年袭人十六岁来算,则从黛玉进贾府到宝玉等入大观园,已经六年,袭人此时应二十二岁了。况且,第三十二回袭人对湘云说“你还记得十年前”云云,说明“十年前”她曾服侍过湘云,第五十四回贾母也说,“他从小儿伏侍了我一场,又伏侍了云儿一场,末后给了一个魔王宝玉”。因此,从各回有关袭人的叙述中,我们可得出如下结论:袭人原是贾母的大丫鬟之一,因湘云经常来住,贾母便让她服侍湘云。湘云“家去住了一程子”后,袭人就被贾母给了宝玉。但“十年前”袭人作为贾母的大丫鬟年龄只有十二岁,恐怕也还嫌小了些。第三回黛玉进贾府时所带的十岁的小丫头雪燕,书中就写“
23、贾母见雪燕甚小,一团孩气”,而袭人十二岁(甚至在此前)就成为贾母的大丫鬟,似不合情理。所以,综上所述来看,袭人服侍贾母时就是“十五六七岁”,服侍湘云、宝玉时也还是这个年龄,她的年龄似乎是“不变”的,一直处于“十五六七岁”的阶段。 再如: (6)晴雯年龄的“矛盾”。第七十八回所说晴雯的年龄,与第六十三回所说有出入。晴雯最初出场是在第五回,宝玉在秦氏房中睡中觉,“只留袭人、媚人、晴雯、麝月四个丫鬟为伴”,晴雯即其中之一,说明此时她已是宝玉的丫鬟。第七十七回追溯晴雯的来历时说,“这晴雯当日系赖大家用银子买的,那时晴雯才得十岁,尚未留头。因常跟赖嬷嬷进来,贾母见他生得伶俐标致,十分喜爱,故此赖嬷嬷就孝
24、敬了贾母使唤,后来所以到了宝玉房里。”晴雯被买来时是十岁,“尚未留头”,而至第五回出场时她似乎已位列宝玉身边的四大丫鬟之一(袭人、媚人是一对,晴雯、麝月似又是一对(26),按理不应太小。若按第六十三回所说,晴雯是和香菱、袭人、宝钗同岁,那就是比宝玉大两岁,出场这年就为十二岁。至第七十七回晴雯抱屈而死时,宝玉时年十六岁(或十五岁),晴雯则应为十八岁(或十七岁)。这一年龄应是合理的。但第七十八回宝玉作芙蓉女儿诔时却说:“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六载。”晴雯仅十六岁,又与宝玉同岁了。于此,晴雯的年龄就出现了矛盾。而且,诔文中还说,“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红楼梦 人物 年龄 21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