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4页).doc
《第十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4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十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4页).doc(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十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第 4 页第十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行政违法: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义务,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序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包括行政主体的违法与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违法行政: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称为违法行政。违法行政又可分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公务员的违法行政、被授权组织的违法行政和被委托组织或者个人的违法行政。作为行政违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或者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不作为义务。不作为行政违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或者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作为义务。行政不当:也称行政失当,或称不当行政,主要指行
2、政主体所作出的虽然合法但不合理、不适当的行为行政违法的特征(1)行政违法的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法律规范保护的行政关系的行为。(3)行政违法是一种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4)行政违法的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责任。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必须具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资格。(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定义务。(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4)行政违法是一种客观存在(行政违法的主观要件)。行政违法的分类根据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首先可以将行政违法分为行政主体的违法和行政相对人的违法。根据方式和状态的不同,行政违法又可以分为作为行政违法
3、和不作为行政违法。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行政违法可分为实质性行政违法和形式性行政违法。实质性行政违法,又称实体上的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具体表现为:行为主体不合法;行为超出了行为主体的法定权限;意思表示不真实;行为的内容同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目的、原则和规则相悖。形式性行政违法,又称程序上的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具体表现为:行为的作出和实施不符合法律规范所规定的程序;行为的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形式。实质性行政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依据实体法追究行为主体的惩罚性行政责任,而形式性行
4、政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一般是依据程序法追究行为主体的补救性行为责任。实质性行政违法往往被撤销,从其发生时即没有法律效力;而形式性行政违法一般经过有效的补救措施,仍能发生法律效力,有些亦可被撤销。(4)根据行政的范围,行政违法可分为内部行政违法和外部行政违法与行政违法相比较,行政不当具有如下特征(1)行政不当不构成行政违法,它以合法为前提,是合法幅度内的失当,表现为畸轻畸重,显失公正等。(2)行政不当只针对裁量行为,而行政违法则是针对羁束行为和裁量行为的。(3)行政违法必然引起行政责任,可以引起惩罚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而行政不当一般只限于补救性行政责任。(4)行政违法一旦被确认,一般可溯
5、及其发生时无效,而行政不当既可只部分影响其效力,也可全部影响其效力。行政责任: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义务而引起的,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行政违法以及部分行政不当所引起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行政侵权责任: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义务,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责任法定原则:只有法律规范上的明文规定,才能成为确认和追究违法责任的依据,对违法责任的确认和追究,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并严格限制类推适用。正当防卫: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及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侵害,而对侵害人实施侵害,以迫使其放弃侵害行为的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人为保护公共利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十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4页 第十 行政 违法 行政责任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