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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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务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务目录第一章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市场现状与相关政策法规第一节 我国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市场的兴起第二节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法规的建立与完善第三节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主要方式一、注重目标物业管理与服务的总体策划二、注重物业管理服务费报价与费用测算三、注重企业综合实力第四节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目前存在的问题第二章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概念第一节 物业管理招标一、概念二、招标主体第二节 物业管理投标一、概念二、投标主体第三节 物业管理招标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第四节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基本要求与原则一、基本要求二、基本原则第三章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条件和程序第一节 物
2、业管理招标的条件一、招标主体的条件二、招标组织三、物业项目条件第二节 物业管理招标的程序一、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二、编制招标文件三、发布招标公布或招标邀请四、备案指导与备案核准五、资料预审六、招标文件发售七、关于标底八、招标完成时限第三节 物业管理投标的条件和程序一、物业管理投标的条件二、物业管理投标的程序三、投标策略与技巧四、现场答辩的技能技巧第四章 投标文件第一节 投标文件的内容一、投标函二、投标报价表三、投标人资格证明四、技术商务响应文件五、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第二节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送达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二、投标文件送达、签收三、投标文件的效力第五章 物业管理方
3、案的制订第一节 编制物业管理方案的基本要求一、一般程序二、基本要求第二节 制订物业管理方案的要求与方法一、物业管理方案的基本内容二、制订物业管理方案的要点与内容第六章 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的开标、评标和中标 (略)物业管理招投标实务第一章 物业管理招投标市场现状与相关政策法规第一节 我国物业管理招投标市场的兴起我国物业管理招投标起源于深圳经济特区,早在年,深圳就开始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深圳市住宅局首先在内部进行尝试,将新建的大型住宅小区莲花北村的物业管理权,用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年,深圳万厦居业公司获得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权,在年全国优秀示范小区评比中,莲花北村获得了全国物业管理
4、优秀示范小区第一名。年,深圳又以旧小区鹿丹村作为试点,进行物业管理招投标,经过激烈竞争,深圳万科物业管理公司中标,取代了原物业管理公司,从而使深圳物业管理招投标又向前迈进了一步,推动了深圳市物业管理市场的迅速发展。年月,建设部在深圳召开了全国第三次物业管理工作会,推广深圳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和经验。建设部原副部长宋春华同志在会议的报告中指出:深圳加速推进物业管理竞争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府调控为主导,业主和企业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俞正声部长在这次会议上也指出:深圳会议主要解决了物业管理市场问题,其核心问题是推进竞争,规范行为。学习深圳,关键是把市场竞争作为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
5、展的途径。建设部领导在会上强调:各地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物业管理招投标规则,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精心组织招投标工作。”第二节 物业管理招投标法规的建立与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主席令第号,于年月日起施行。该法为物业管理开展招投标活动奠定了法律基础。年月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谢家谨同志在答记者问时,明确答复,此处的“应当”应理解为“必须”。条例明确了推行招投标对于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提倡业主通过公
6、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现实中,住宅物业购买的对象是广大的居民群众,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广大居民的公共利益密切相关,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以与提供何种标准的管理服务、收取服务费标准的高低以与承诺服务的效果容易引发争议,客观上要求有较高的透明度。因此条例要求,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招投标的方式为业主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建设部按照条例设定的七项基本制度中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以建住房号文印发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
7、标管理暂行办法并与物业管理条例同步实施。以达到“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于年月日结合成都市物业管理发展状况和需要出台了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成房发号)与其系列配套文件:成都市物业管理评标规则(试行)、成都市物业管理专家名册建立暂行规定、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异议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名录推荐暂行规定、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于年月日起施行。该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进入了法制化轨道。第三节 物
8、业管理招投标的主要方式一、注重目标物业管理与服务的总体策划投标方根据目标物业实际情况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策划物业管理方案。评委主要根据各投标方管理服务策划水平评出优劣,再根据企业信誉、实力因素以与现场答辩表现,综合评出最高分作为中标单位。这种方式对标书要求全面、物业服务策划周详。标书所占权重一般达到以上,其缺点是以标书为重,标书权重过高,往往不能反映投标企业的真实实力,标书中的承诺是否能得到落实,往往有待于实际运作一段周期后才能验证。二、注重物业管理服务费报价与费用测算根据目标物业管理费用的详细测算确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将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权重作以上,这种招标方式主要看重收费标准的高低以与费用
9、安排使用的科学性、计划性,通过财务指标拉开投标人的评分档次。该方式容易导致投标方为竞争中标一味压低物业服务费的价格,带来中标方承诺履约的财务风险,最终影响物业服务质量。三、注重企业综合竞争力强调对投标企业进行实际考察、了解,调查投标企业的客户满意度,注重投标企业的投标企业的综合实际能力与企业财务状况,考察拟派任的项目经理目前的实际工作业务以与专业能力,对管理服务费用的测算要求详细分项测算以考察投标企业对费用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该方式要求投标企业综合能力强,有良好的运作管理业绩,标书的实操性强,避免了选聘投标方的盲目性。第四节 物业管理招投标目前存在的问题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建管分离的
10、状况尚未完全实现,招投标活动初步推行有待进一步总结和规范。完全的社会化、市场化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培育和提升。近年来各地开展的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难免地出现一些错误倾向和不健康的问题。其一,招投标双方过于看重标书的形式而忽视目标物业的实际情况和投标企业的真正实力,标书表面豪华、策划不切实际、内容虚假、抄袭过多;其二,建管未能分离。招标单位“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暗中早已内定中标单位,而借用法定形式获取中标,严重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其三,投标单位为获取更大的市场占有规模、盲目抢滩市场,不切合目标物业的实际情况、招标要求,脱离企业自身实力,导致中标后不能全面履行标书承诺,服务质量低
11、下;其四,投标企业为获取中标,对招标人提出的不切实际的要求,盲目的作出承诺、不注重对自身企业履约风险的控制,导致企业风险。第二章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概念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是招投标双方运用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规范有序的招投标行为确定物业管理权的活动。第一节 物业管理招标一、概念:物业管理招标,是物业管理服务产品的预购的一种交易方式。即由物业建设单位、业主大会或物业所有权人,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定位、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制定符合其管理服务要求和标准的招标文件,由多家物业管理企业或专业公司参与竞投,从中选择最符合条件的优胜者,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一种交易行为。二、招标主体:物业管理招标的主体
12、一般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物业产权人。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的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中,由物业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物业管理服务的招标组织工作;业主大会已经成立的,由业主大会负责实施物业管理权的招标组织工作。物业产权为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物业管理招标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相关产权部门批准,由产权人或管理使用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招标人组织招标也称为政府采购。第二节 物业管理投标一、概念物业管理投标,是对物业管理招标的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各项管理服务要求与标准,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竞争的行为。二、物业管理投标的主体物业管理投标的主体一般是指具有符
13、合招标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或专业管理公司。专业管理公司通常是指具备一定资质、能承接物业管理专项服务的专业化企业。如:电梯专业公司、消防专业公司、园林绿化专业公司、清洁卫生专业公司、保安公司等。就整体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言,投标的主体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第三节 物业管理招标方式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公共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符合投标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的主要特点是招标人以公开的形式邀请不确定的法人组织参与投标,招标程序和中标结果公开,评选条件与程序是预先设定的,且不允许在程序启动后单方面变更。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或选择性招
14、标,是指招标人预先选择若干个有能力的企业,直接向其发生投标邀请的招标方式。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慎重选择参选的投标人,尤其是重点考察投标单位当前和过去的财务状况、近期内承接同类项目的管理水平、是否具有管理经验、在市场上的信誉度、对招标项目的综合承担能力等。邀请招标的主要特点是招标人不使用公开的公告方式,投标人是特定的,即只有接受邀请的企业才是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数量是有限的。第四节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基本要求与原则一、基本要求(一)合法性:参与招标投标的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物业管理的招标投标活动,即对招标投标方的资格认定以与招投标的具体实施程序等,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15、的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二)适应性:在物业管理招标投标过程中,无论是招标方还是投标方都应充分考虑市场要素。招标方应在充分了解和掌握物业管理市场信息的基础上确定招标方式和内容,选择投标企业的范围,决定中标结果,确保招标顺利实施。投标方应在充分把握招投标活动信息与动态变化的前提下,对投标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外部环境和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策划组织投标活动,确保投标成功。(三)响应性:招标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业主的需求(物业使用人的需求),选择最适合项目运作和业主(使用人)需求的物业管理企业与服务;对投标方而言,不仅要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业主(使用人)的需求制定符合项目要求的物业管
16、理模式和运作方案,还应充分考虑项目运作实施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在投标策略方面也应该结合项目特点与企业自身条件组织投标活动。(四)程序性:按照国家惯例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明确招标投标的相关程序和时间安排,确保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实施。二、基本原则(一)公平: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进行歧视,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格要求。(二)公正:在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以与开标、答辩、记分、评标、定标等程序和方法上,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单位,禁止任何人、任何
17、单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利用特权或优势获得不正当利益。(三)公开: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条件、程序、方法、过程、结果与相应信息应保持公开,而且是主动针对所有受众的,应使招标投标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保持高度透明,确保招投标公平、公正地实施。(四)依法:在物业管理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投标双方应该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的程序、要求和相关法律、规范实施招标投标活动,实事求是,守信践约,准确履行投标义务。第三章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条件和程序第一节 物业管理招标的条件一、招标主体的条件(一)招标人为业主委员会的,须经业主大会授权,同时应将招投标的过程和结果与时向业主公开;(二)招标人为开发建设单位的,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法
18、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招标项目为重点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物业的,招标人必须经相关产权部门批准授权。二、招标组织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招标活动的招标人,可以自行组织招标活动,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一)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招标人应当成立专门的招标组织或机构,负责招标活动的具体实施,编制审定招标文件、标底(设立时)、评标程序和定标办法。自行组织物业管理招标活动的招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具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具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常见于公开招标和大范围邀请招标或者
19、是招标人自身能力不足招标人力资源缺乏;或者是关注于自身主要业务而依托于招标代理机构的熟练的招标技巧、高效率的工作、广泛的市场信息和招标工作人力资源的专业素质的一种选择。招标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物业项目的情况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两者之间的关系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因此,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有关针对招标人的法规规定。三、物业项目条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住宅物业区域(含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与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在万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的建
20、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国有投资高于以上的非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符合招投标条件已进行过招投标的物业项目,在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执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中因故需要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也就是说物业项目还未成立业主大会时因故需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仍属于前期物业管理。此时,更换物业服务企业仍需重新进行招投标,进行对项目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选聘。在投标文件受理截止之日投标人少于个的或者住宅物业区域建筑面积在万平方米以下的,经物业所在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第二
21、节 物业管理招标的程序一、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招标方式、内容、条件和投标企业的范围;并对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不确定的风险进行预测;制定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和提供相关项目物业的技术资料;组织投标人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发布中标结果。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实施招标工作的,应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选择、确定、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协议)委托或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上述工作。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物业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
22、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简介,包括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基本情况、物业管理用房的配备等;(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要求,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三)对投标人和投标书的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书的格式、投标书的内容、数量等;(四)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五)招标活动方案,包括招标组织机构、开标时间、地点、现场踏勘安排、招标文件的解释等;(六)招标文件取得的办法、投标文件投送的办法、地点、时间、密封要求与其他要求;(七)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与悔标责任;(八)投标费用承担的说明;(包括投标保证金)(九)其他事项的说明与法律、法规规定的
23、其他内容。三、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方式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一)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站上公告时间不应少于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招标物业项目的名称、地址、使用性质、建筑面积、竣工交付时间等项目基本情况;、投标资格条件、报名的地点和期限;、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法和相关费用等。(二)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的,一般应向个以上(最低不少于个)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包括上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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