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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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流程(年月修订)一、为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以下简称“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备忘录。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本所公司管理部”)对上市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披露必备文件,以与独立财务顾问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中出具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形式审核。三、上市公司在筹划、酝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过程中,应当做好保密工作,按照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最迟在向公司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前向本所公司管理部提出股票连续停牌的申请,直至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复牌。为加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管理,本所公司管理部在相关股票交易时间不接受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与的股票停牌申请、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接收和审核。四、上市公司在获悉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时,应当与时向本所申请股票与其衍生品种停牌,并披露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
3、。上市公司向本所公司管理部提出停牌申请时,应当提交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说明停牌原因,对连续停牌期限做出明确承诺,连续停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天。公司在提交停牌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上市公司拟实施无先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重大事项的,可以在停牌公告中不承诺复牌日期,但应当披露该重大事项的类型。上市公司应当在停牌后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论证。董事会在股票连续停牌的公告中应当做出如下承诺:“本公司拟在公告刊登后*天内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与其他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4、独立财务顾问将出具核查意见。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恢复交易。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公司股票将于*月*日恢复交易,并且公司在股票恢复交易后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五、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首次提交停牌申请时,应当向本所公司管理部报送已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与其主办人、项目协办人有关联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名称、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就相关问题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和结论性意见。六、上市公司连续停牌超过个工作日的,上市公司应当
5、按照相关规定,停牌期间至少每周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说明重大资产重组的谈判、批准、定价等事项进展情况与不确定因素。七、上市公司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在天的规定期限完成重组预案的,应当在原定复牌日前个工作日前向本所提交延期复牌的申请。上市公司应当在延期复牌公告中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目前进展、延期复牌的原因和预计复牌时间。本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延期复牌的申请。八、若公司在承诺停牌期限内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逾期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向本所公司管理部提交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或承诺期限届满时,向本所公司管理部说明未能审议重大资产重
6、组事项的具体原因,申请股票复牌并进行公告。公告中应当做出如下承诺:“公司在公告后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未能勤勉尽责的,本所将根据上市规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上报中国证监会。九、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向本所公司管理部申请股票连续停牌的,应当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编制重组预案,经首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股票复牌,同时向本所公司管理部提交下列文件:、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决议与其公告,以与独立董事的意见;、按照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号第八条和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八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格式指引(试行)的要求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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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上市公司 重大 资产重组 信息 披露 工作 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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