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doc
《瑶海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瑶海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doc(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瑶海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瑶海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 作 实 施 方 案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46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操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农经201465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414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51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
2、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实现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二)完善和规范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和流转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加强对承包地块空间、权属信息与变更的有效管理,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二、基本原则(一)尊重历史,保持稳定。这次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对全区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要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以二轮土地承包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
3、,按实际测量面积确权登记颁证。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严禁将农户原承包地实际测量多出的面积收归集体,确权后仍属原承包户。(二)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规范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三)民主协商,公开公正。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确权登记颁证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确权登记。清查、登记、确权等每一个环节必须要有农民群众参与,做到“四签字”和“四公示”,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决议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确权登记方案公
4、示、清理核查公示、勘界登记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公示。(四)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与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稳妥推进,不能因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开展工作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发证,不清的明晰权利后再发证,有纠纷的要做到先调处、后确权,积极稳妥地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五)把握方法,注重实效。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明确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六)部门配合,属地管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区统一协调指挥,
5、镇村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工作顺利完成。三、工作内容(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档案清理。按照农业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212号)要求,以二轮承包档案为基础,依据既有的土地承包关系状况,安排专人负责,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逐户摸清耕地承包合同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签定发放和遗失毁损与其变更情况,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二)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全面清理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二轮土地承包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
6、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开展土地经营权权属勘测,准确界定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实测结果经镇(开发区)、村(居)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以与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三)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相关文件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标注承包地的面积、“四至”坐落、空间位置等内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引进和开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管理系统,将登记信息录入到计算机,实现信息化管理。(四)开展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在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
7、权登记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的规定,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五)做好颁证工作。将农户现有的承包地实际测量面积、权属登记情况在当地张榜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并经承包人签字确认后,由镇(开发区)汇总经区农林水务局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镇(开发区)填写,由村组统一颁发。(六)规范登记档案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由区农林水务局、镇(开发区)和村(居)实行分级管理、分类归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区档案管理部门。四、确权范围与方式(一)确权范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
8、记颁证的范围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对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不清的,要依法确定所有权后再开展确权登记。根据区、镇(开发区)实际,主要区分三种不同情况。1、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根据中央精神,此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对1995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是推倒重来,必须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变。1995年未进行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的地区此次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农户取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并已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不再列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范围。2、暂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明确列入市级以上三年内居民开发建设动迁和土地开发建设规划、将要撤制的地区和部分因规划将在近
9、三年内重新调整、土地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的行政村,以与一些历史遗留矛盾复杂且短期内一时无法解决的地方,经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同意,逐级报镇、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可暂缓进行确权颁证工作。3、必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除上述情况之外的所有地区,均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所规定的确权方式,全面组织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确权方式。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采用确权确地、确权确股(利)不确地二种方式,原则上以确权确地方式为主。1、确权确地方式:1995年二轮承包以来,村、组土地变化不大,农户承包地块位置相对明晰、矛盾争议较小的,采用确权确地的方式,按照有关要求,核实组界与农户承包地块的面积,以地块编码
10、形式明确“四至”,并绘制农户的承包地相对位置图,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2、确权确股(利)不确地方式:对人均耕地面积较少;地貌发生改变,原有的地块四至不清;土地整体流转并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村组可采用“确权确股(利)不确地”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形:一是长期租用的绿化用地。这部分土地已经被长期统一租用,无法再退还给农户。二是已经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实行规模经营,或虽未实行规模经营但农户间地块位置、权属不清,争议较大的土地,以与1995年二轮承包时超标准预留的机动地等应确权未确权的土地。三是个别地方的少数村,以村为单位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并规范运营的。采用确权确股方式的,农户承包地块可不明确
11、“四至”,地块位置明确在“本村民小组内”,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五、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15年8月-11月):1、成立机构。区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协调指导工作开展;镇(开发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情况调度、总结验收等各项工作。各村(居)成立由村、组干部、老党员和村民小组农民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和“议事会”,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调查、汇总、审核等具体工作,负责调解出现的矛盾纠纷,将登记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表决。2、制定方案。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海区 农村土地 承包 经营权 确权 登记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