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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王 枫,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一、劳动法 二、劳动法适用的对象 1、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三、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1、平等就业与择业 2、取得劳动报酬 3、休息休假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四、劳动关系基本要素,案例一: 甲家需要安装空调,见报纸上广告登某空调安装公司可以派人上门安装,遂联系了该公司,该公司派出两名安装人员。安装过程中,由于安装人员未使用安全设施,致使一名安装人员在安装外机时坠楼身亡。,案例二: 乙60岁退休后在家无
2、聊,又找到一份在物业公司当看门人的工作,上班不到一个月就被人辞退,案例三: 某外资航空公司委托劳动服务公司在中国招聘空姐,在通知录用后,又决定不聘任被录用的空姐。,劳动关系是什么? 1、劳动者 (1)自然人 (2)有劳动能力年龄、技能 *外国人是否能够成为我国法律上的劳动者?,2、用人单位 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3、劳动 (1)基于劳动合同(自愿) (2)作为职业 (3)有偿劳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特定义务 提供劳动 给付报酬 服从 提供劳动条件 保密 劳动保护 增益 费用偿还 赔偿 给假,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何区别? 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者与用
3、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法律关系。 劳务合同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关于提供劳动服务而订立的协议。 * 对比大学生兼职与就业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原则 1、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不订立合同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2、互负告知义务 3、无任何形式定金或扣押物,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4、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合同内容 1、必备条款 (1)身份条款 (2)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完成特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甲1998年9月进入A公司工作至今 乙2000年进入B公司工作,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03年合同期满后双方续约
5、,又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某教师现已55岁,自1987年到某大学工作,直至2000年该大学才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每次合同期限为五年。 某国有企业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一部分原有职工在改制完成时已经在原国有企业中工作满十年。,(3)劳动报酬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4)社会保险 (5)劳动保护 (6)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7)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8)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2、任意条款 (1)培训条款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包括用
6、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2)保密与竞业禁止条款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3)试用期条款 劳动者在试
7、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禁止性条款 针对劳动者的违约金条款 *就业意向合同中违约金条款的效力,二、劳动合同的效力,(一)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的条件 (1)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2)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可以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形 (2)需要
8、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的劳动合同 (3)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裁员,(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 (6)具备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依法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消失,三、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 1、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1)培训条款、竞业限制条款上的违约责任;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2、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金
9、的支付标准 不满六个月半个月工资 六个月一年一个月工资 一年以上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资高于本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 按上年度本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支付,不超过12个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超过12个月 因劳动者不能胜任而解除劳动合同 不超过12个月,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2)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 劳动者非主观原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 因情事变更而解除 裁员,合同期满,因用人单位未提供至少与原合同相当的条件而导致劳动者拒绝续订合同而终止 用人单位破产
10、、关闭或解散而终止 * 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是否能够主张经济补偿金?,四、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的协议。 1、劳务派遣法律关系 劳动者 劳务派遣公司 用工单位,2、劳务派遣适用的工作性质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 3、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 (1)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 (2)由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3)合同应载明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4)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 (5)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6)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
11、何费用,4、对用工单位的约束 (1)用工单位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合同 (2)用工单位应以与本单位同类劳动者同等待遇、条件及报酬对待被派遣劳动者 (3)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五、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通常是指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处平均每天工作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24个小时,且以小时计薪为主的劳动用工形式。,有别于普通用工的特殊规定: 1、无需订立书面合同 2、在互不影响的情况下,可以订立两个以上的劳动合同 3、不得约定试用期 4、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5、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12、福州目前是8.5元/小时) 6、计薪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需要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六、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由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卫生安全、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通过,并由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生效。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七、法律责任,1、违反订立合同的规定 (1)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2)超过一个月未订立合同,自一个月满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 (3)违法拒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自应当订立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2、违反试用期条款 对已履行的违法约定的试用期,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
13、月工资为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违法扣留、收取劳动者财物(84),4、违法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由劳动部门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足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100加付赔偿金。,适用的情形: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5、劳动合同无效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补偿金 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7、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的处罚,(1)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拘禁劳动者; (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8、招用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劳务派遣公司违法 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与用工单位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0、不具备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 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应依劳动合同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造成劳动者的损害的应赔偿 11、个人承包经营违法招用劳动者 发包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
15、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三章 劳动条件,一、劳动报酬(工资) 指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从其所在用人单位获得的对价,不包括保险福利费用及其他非劳动收入。,1、劳动报酬的形式: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7)非全日制用工支付的工资,2、不属于劳动报酬的收入: (1)保险福利费用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 (4)实物折款 (5)财产性收入 (6)其他收入,3、劳动报酬的支付 (1)基本原则按劳分配、同工同酬 (2)工资支付方式货币 (3)扣减工资的情形,二、工作日与工作时间,1、定时工作
16、日 (1)标准工作日 (2)缩短工作日 (3)延长工作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日 3、计件工作日,三、休息与休假,1、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 2、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 3、公休日 4、法定休假日 (1)节假日 (2)年休假 (3)探亲假,四、延长工作时间及其限制,1、允许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定条件 2、对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措施 (1)时间上的限制 (2)加班费的支付,第四章 劳动保护,一、劳动安全的主要内容 1、建筑物和通道的安全 2、机器设备的安全 3、电气设备的安全 4、劳动保护用品,二、劳动卫生的主要内容 1、防止粉尘危害 2、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 3、防止噪音和强光的
17、刺激 4、通风和照明,三、职业病 (一)职业病的范围 1、职业中毒 2、尘肺 3、物理因素职业病 4、职业性传染病,5、职业性皮肤病 6、职业性眼病 7、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8、职业性肿瘤 9、其他职业疾病,(二)职业病报告 用人单位发生的职业病,由所在地区的卫生监督机构统一汇总上报。,四、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1)禁止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作业 (2)禁止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禁止女性从事:森林采伐作业;归楞及流放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连续负重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2、女职
18、工孕期的特殊劳动保护 (1)孕期禁止从事第三、四级的有毒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酸生产的作业 (3)放射物质超过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5)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 (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8)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从事夜班劳动,且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3、经期保护 禁止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4、产假保护 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难产的增加15天 多胞胎的每个增加15天 四个月以下流产,产假15-30天 四个月以上流产,产假42天,5、哺乳期保护 (1)不得从
19、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不能安排加班 (3)禁止从事有毒害的作业 (4)上班期间给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哺乳时间。,*职场性骚扰 1、如何届定 2、如何举证 3、责任主体,六、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1、最低年龄限制 2、未成年工的工作时间 3、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 4、未成年工的身体检查制度,第五章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一、劳动争议的类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
20、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一)投诉 (二)调解,调解的效力 (1)调解协议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 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及工伤医疗费事项达成的协议,可以申请支付令。,(三)仲裁 1、仲裁机关劳动仲裁委员会 (1)机构设置 可以在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内设置 (2)仲裁员的条件,2、劳动仲裁的申请 (1)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or用人单位所在地 (2)仲裁参加人 申请人、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3)代理 劳动者丧失或部
21、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亲属或代理人参加仲裁。,(4)时效 一般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时效的中断: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承诺履行义务。 时效的中止: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时效内申请,自发生该事由之日起中止,消除时继续计算。,特殊时效劳动报酬拖欠 在岗职工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的劳动争议,不受时效限制。 职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终止,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应提出关于拖欠劳动报酬的仲裁申请。,(5)仲裁申请书 (6)仲裁申请不收费,3、受理
22、 五日内审查是否受理 不予受理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超期未作出决定或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申请事项向法院起诉,4、审理 (1)仲裁庭 (2)仲裁员的回避 (3)缺席审理 申请人缺席视为撤销申请 被申请人缺席不影响程序,(4)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 号)第13 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
23、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并接受质询。,(5)裁决前的调解 庭外和解自行和解,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调解由仲裁庭主持调解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签收前任何一方反悔,仲裁庭应立即作出裁决。,(6)先予执行 可适用先予执行的情形:追索劳动报酬;追索工伤医疗费;追索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生活。,程序:先予执行由仲裁庭作出裁决
24、,法院执行。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不需要提供担保。,(7)审限 仲裁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但延长时间不超过15日。逾期未做出裁决,当事人可以就仲裁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5、裁决 仲裁以多数决的形式形成最后的裁决。 裁决的效力: (1)一般的劳动仲裁裁决,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提起诉讼亦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裁决书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补偿金,金额不超过当地12个月最低工资总额的;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社会保险等方面发
25、生的争议。,(3)对立即发生效力的裁决,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情形: 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仲裁委无管辖权; 仲裁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第六章 社会保障法,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联合国劳工组织:社会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公共措施向其成员提供保护,以便在由于疾病、生育、工伤、失业、伤残、年老和死亡等原因造成停薪或大幅减少工资而引起的经济和社会贫困进行斗争,并提供对有子女的家庭实行补贴的制度。,我国:国家通过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丧失劳动能
26、力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二、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是对劳动者生老病死伤残失业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1、基金来源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采取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承担。,2、基金的管理 (1)专款专用 (2)基金的保值、增值 安全为首要原则 投资领域:银行存款、购买国债、一定比例进行证券投资。,三、养老保险,1、概念 养老保险是指在劳动者达到法定老年年龄,且从事某种劳动达法定年限后,由国家和社会依法给予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老年生活的一种社会保
27、险法律制度。,2、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 (1)个人缴纳应达到缴费工资的8%; (2)用人单位的缴付比例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 (3)国家以让税、让利和补贴的方式提供养老保险的资金。,3、养老保险待遇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2)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四、失业保险,1、概念
28、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使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在法定期间内获得失业保险金,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的标准,1、资金来源,(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 (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3)国家财政补贴,2、失业保险待遇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9、3、失业保险金的给付原则 (1)确保失业者及其赡养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2)给付标准应低于失业者原有的工资水平; (3)权利义务相对等,保险金的给付与被保险人的交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有关。,五、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法定的特殊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或因职业性有害因素危害,而负伤、患职业病、致残、死亡时,对其本人或其供养的亲属给予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一)工伤保险的适用情形,1、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
30、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2、视同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3、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蓄意违章造成伤亡的,蓄意违章是专指
31、十分恶劣、有主观愿望和目的的行为。,(二)工伤认定的时效 1、用人单位自发生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2、单位不申请认定的,劳动者应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三)工伤保险待遇,1、医疗救治费用 (1)医疗费: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支付;经医疗机构证明,且经报批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院救治的,按因公出差交通、食宿补助标准报销,由用人单位承担。,(3)康复治疗费:符合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4)辅助器具费用:因生活和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
32、鉴定确需使用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5)停工留薪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原有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支付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2、护理费用 停工留薪期间由单位负责派人护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生活自理能力的鉴定,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3、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2)伤残津贴 一级
33、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至六级伤残可以安排工作,不能安排的按以下标准发放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六级伤残的职工同意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
34、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4、工亡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因一至四级伤残在停工留薪期间届满后死亡,不领取该项补助金。,(四)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5、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六、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在生活和医疗方面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由用人单位按工资总额的6%左右交纳保险费,个人按应缴工资的2%交纳保险费。,医疗保险待遇: 1、疾病津贴 即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满一个月以上的,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向其发放病假工资,标准为:在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的,发60%工资;2-4年,发70%;4-6年,发80%。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医疗期 劳动者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外,只限于规定的医疗期内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期最短不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难以治愈的疾病最长可申请延长6个月。,3、医疗补助 指受保人可以享受的疾病医疗服务。一般包括普通治疗及药品的供应等。,4、致残待遇 医疗期内治疗终结或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申请,劳动鉴定机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确定残疾等级,享受致残待遇。 1-4级残疾,应终止劳动关系,享受退休或退职待遇由社保部门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相当于本人工资一家比例的伤残贴。,5-10级残疾,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辞退,用人单位为其另行安排工作,不能从事所安排工作的,可按规定继续发给疾病津贴,医疗期满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