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划文 .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2022年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划文 .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划文 .docx(2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文 件国质检锅 2003174 号关于印发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章(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制造质量 和安全技术性能,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73 号)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令第 13 号),总局制定了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章(试行);现印 发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执行中发觉的问题,请准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 全监察局;二三年六月十七日机
2、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章(试行)第一章 总 就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制造 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 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章;其次条 本规章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内机动车 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及其安全爱护装置;取得制造许可 的特种设备方可正式销售;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13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制造许可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一产品型式试验; 二制造单位许可;不同特种设备制造的许可方式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目录(
3、附件 1,以下 简称目录);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的统一治理;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机构)按本规章分工负责治理相关制造许可工作;第四条 执行本规章规定的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和申请单位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由总局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机构核准和确定,并予以公布;制造条件评审或型式试验,必需依据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制定的制造 条件评审细就或相应特种设备的型式试验规程执行;其次章 制造许可的单位
4、条件第五条 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 金必需与申请工程范畴相适应,详细要求详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 件(附件 2,以下简称基本条件);第六条 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必需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 求;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型式试验的,必需经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型 式试验合格;当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所执行的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修订后,应依据修订后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修订内 容较多,变化较大的,经专家论证确有必要时,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有 权要求重新进行产品型式试验;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5、 -第 2 页,共 13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七条 须有申请许可制造设备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须经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第八条 须有一批能够保证进行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及技术工人;应任命至少1 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制造和检验中的技术审核工作;技术负责人应把握与取证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 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类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各类人员数量等详细要求见基本条件;第九条 须有满意保证
6、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验测试的 仪器设备,并应有与申请工程相适应的场地、厂房、试验和办公条件;详细要 求见基本条件;第十条 必需结合本单位情形和申请取证产品的技术治理要求,建立质量治理体 系,制定相关的治理制度,编制质量手册、质量治理体系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 质量治理体系文件;详细要求见特种设备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就与现场鉴定 评审记录(附件 3,以下简称评审记录);第三章 制造许可的程序第十一条 制造许可应当依据以下程序和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 一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的,制造许可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型 式试验、备案、公告;完成规定程序中的备案后,申请单位即可正
7、式销售取得 许可的特种设备; 二制造许可方式为制造单位许可的,制造许可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型 式试验、制造条件评审、审查发证、公告;制造单位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后,即可正式制造、销售取得许可的特种设 备;名师归纳总结 第十二条申请第 3 页,共 13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申请单位经自评认为具备本规章其次章规定条件的,应持以下申请材料,报 送目录中规定的受理制造许可申请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受 理机构): 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三申请单位的质
8、量手册;申请单位向受理机构提出制造许可申请前,应将申请材料提交本单位所在地 上述受理机构的下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认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由 该机构签署看法后,上报受理机构;确认申请材料的安全监察机构不得组织对 申请单位的初审;进口特种设备的申请单位为制造工厂或符合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 规定第十条规定的代理商;第十三条 受理受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在15 个工作日内,分别依据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一凡属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受理申请的打算,并书面通知申请单 位: 1.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其次章规定条件的单位; 2. 申请材料不属实并且不能达到其次章规定条件的单位; 3. 提出本次申
9、请前,两年内曾显现其次十八条中除第六款之外任意一种情形 的单位; 4. 处于对办理制造许可证有不利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正在接受 有关司法限制与惩罚的单位; 5. 从事相关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评审工作的机构; 二凡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单位,作出受理申请的打算,在申请书上签署 受理申请的看法,并通知申请单位;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13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十四条 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可约请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被约请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准时向申请单位供应型式试验规程,通报进行型式试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10、与应当满意的条件;一般应在30 个工作日内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的,获得型式试验合格报告的申请单位,即可 汇总申请书和型式试验报告报送给受理机构;首次申请制造许可时,如型式试验的整机性能试验必需在使用现场安装后进 行,申请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型式试验机构确认,设备安装地的省局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方可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安装单位,在使用现场安 装 1 台型式试验所需样品;型式试验合格并在该单位取得制造许可后,该特种 设备方可进行使用登记,并投入使用;安装 2 台以上(含 2 台)样品,应当经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第十五条 制造条件评审 一申请单位取得型式试
11、验合格报告后,可持以下材料,约请符合第四条规 定的评审机构进行制造条件评审: 1. 签署了受理申请看法的申请书; 2. 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3. 型式试验合格报告;评审机构应向申请单位准时供应评审记录和评审指南;申请单位可在自 我评定合格后,与评审机构协商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并必需将现场评审时间通 报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可以指派 1 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到场,现场监督评审工作质量; 二现场评审由评审机构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组由2 名以上(包括 2 名)经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的评审人员及特邀专家(必要时)组 成,一般为 35 人;名师归
12、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13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三评审工作包括对制造基本条件和质量治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评审组应当依据评审记录的评审工程逐项进行评审,分别给出单项评审结果并填写评审记录;评审组现场评审终止时,应当出具填写了评审组评定看法的特种设备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报告(附件4,以下简称评审报告)初稿,向申请单位通报并请申请单位在场人员签字; 四评审机构依据评审组的评审记录和评定看法,经其负责人批准后,给出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评审结论分为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和不具 备条件三种: 1. 具备条件评审记录适用工程全部符合的,评为具备
13、条件; 2. 基本具备条件评审记录适用工程中重要工程全部符合、非重要工程存在不符合和有缺 陷项,但认为最长 6 个月内经整改能够达到要求的,可评为基本具备条件; 3. 不具备条件 达不到基本具备条件要求的,应评为不具备条件; 五对评为基本具备条件的,申请单位应在6 个月内,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提交原评审机构组织复评;复评时适用工程全部符合的,应评为具备条件;否就,应评为不具备条件; 六对经评审或复评提出不具备条件评审结论的,评审机构应当在完成现场 评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告受理机构; 七评审机构应在完成现场评审后15 个工作日内,准时汇总申请书、型式试验合格报告、评审记录与签署
14、了评审结论的评审报告,以及整改 后复审时的评审记录与签署了评审结论的评审报告(假如经复审 时),报送给受理机构;名师归纳总结 第十六条备案或审查发证第 6 页,共 13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受理机构接到产品质量或制造条件的鉴定评审材料后,应依据本规章规定进行审查,并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备案或在3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颁发制造许可证的打算;审查合格的,应办理产品型式试验备案或核发制造 许可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分别依据以下规定处理: 一评审机构或型式试验机构工作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由于上述两机构原 因导致供应材料不全的,责成相应评审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年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划文 2022 机电类 特种设备 制造 许可 规划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