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解释版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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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选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那么试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那么试行培训教材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目目录录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组织机构、人员与质量管理职责第三章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第四章文件与记录第五章设计控制与验证第六章采购控制第七章生产过程控制第八章检验与质量控制第九章产品销售与客户效劳控制第十章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第十一章不良事件、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第十二章附那么附录 A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用净化车间环境与控制要求附录 B参考资料附录 C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研制情况现场核查要求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那么那么第一条为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的生产管理,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视管理
2、方法等相关法规,制定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那么以下简称细那么。医疗器械监视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对医疗器械产品实行注册管理制度。.优选-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方法试行第五章规定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第三十七条规定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也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第三十八条规定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要由药品监视管理部门进展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第三十九条规定二、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在申请注册或重新注册时要进展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和研制现场核查,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由企业自行组织核查;另外,第十条规定质量体系考核就是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是否符
3、合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那么进展评价等等。以上这些法规和规性文件构成了建立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规核查的法律根底。就目前的法规规定而言,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考核还不是行政可事项,但是属于行政检查畴,是附属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的行政可事项。为此,为了公平地、有效地、规地进展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核查, 特制定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那么作为核查的标准依据。第二条法定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不属于本细那么的管理围。其他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均执行本细那么。法定用于血源筛查的品种:A、B、O 血型定型试剂;乙肝外表抗原酶联免疫诊断试剂HB
4、sAg ELA ;丙肝病毒抗体酶联免疫诊断试剂抗 HCV ELA ;爱滋病毒抗体酶联免疫诊断试剂抗HIV ELA ;梅毒诊断试剂 RPR 及 USR 。上述品种目前还按药品进展管理。其他式生产的诊断试剂未经批准不得宣称可以用于血源筛查。 特别是按照医疗器械管理式注册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 不得宣称用于血源筛选。采用放射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目前规定按照放射性药品进展管理。.优选-如果随着技术地开展,用其他式研制的试剂,按照规定的临床实验式证明并获得批准可以用于血源筛选, 其管理归属由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规定。 如果药品管理法修订后, 不再包含用于血源筛选的体外诊断试剂, 那么也可以由食品药品监
5、视管理局规定其注册的管辖归属。第三条本细那么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根本要求, 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效劳的全过程。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方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临床试用样品的制造必须符合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那么;对研制现场的核查也属于质量体系考核一局部,具体参见附录 C。这就使得按照细那么进展核查的围,扩展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效劳的全过程。也就是说在体外诊断试剂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效劳的全过程都要施行质量管理规即生产实施细那么。根据我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的实际情况,为了确保产品的生产质量和临床使用中对风险和质量的控制,在体外诊断试剂质量体系的考核中是不可以豁免设计
6、局部的考核,而不管企业是原研制生产、还是委托研制、还是分包装生产。所以要求在申请资料中要有详细描述产品的综合资料。 局在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形式与根本要求的公告国食药监械2007609 号中,对综述资料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产品描述、有关生物平安性的说明、产品主要研究成果的总结和评价以及其它说明和其他资料的要求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关于研制的具体要求,可以参考附录 C、研制情况核查的具体要求说明。体外诊断试剂的效劳是指: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以后,直接对产品使用者或者患者进展效劳的过程。.优选-第四条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细那么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
7、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和记录,加以实施并保持有效运行。一般来讲,目前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中推行的 YY/T0287(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规的标准是推荐标准,企业可以选择性施行,或可以选择不同的第三进展体系认证。而本细那么是法定标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必须实施。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主要责任是企业,药品监视管理部门的行政考核只是进展核查性、评判性的工作。应当明确的说明,任质量管理体系的考核、核查、认证等工作都只是对企业的质量管理现场进展抽样检查,不可能覆盖企业的全部,所以质量体系考核工作不能确保生产无风险,质量体系考核是为了减小风险的概率。第二章第二章组织机构、人员与质量管理职责组织机构、人员与
8、质量管理职责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那么中对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的组织机构、人员和管理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五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质量管理,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与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应至少有二名质量管理体系部审核员。本条为重点项。企业在建立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以后,可以提供组织构造图和管理职责文件,来表述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机构的完整性、合理性。有关质量管理职责应表述清晰、明确、完整、有效,并经最高管理者批准。企业在研制、生产、质量管理部门都应当分别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管理人员,为此可以提供专业人员分布的一览表。企业至
9、少应当配有二名质量管理体系审员。质量管理体系审员须经过培训,.优选-并能出示合格证书,审员的培训容应当包括 ISO13485 的培训容,一般指外部培训。审员的责职应当在质量管理职责文件上规定,审员应当定期或者发生重大事件时在企业开展部质量审核工作,原那么上审员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第六条 生产企业负责人必须对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应当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者代表。企业负责人和管理者代表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并了解相关质量体系标准。生产企业负责人一般可以称为企业的“最高管理者,最高管理者是指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组织的一个人或一组人。其应该负责企业的质量承诺、质量针、质量目标、质量筹划、部沟通、管理评
10、审、资源保证。最高管理者所负责的质量活动应当是可见的、 有记录的、 并为员工所知的。 可以通过核查企业质量手册中的质量针、质量目标来考核企业的质量完成状况;通过管理评审报告来考核企业最高领导在组织质量管理评审活动中的作用,一般情况下质量管理评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重大事件时企业可以增加组织质量管理评审。最高管理者要任命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是指由最高管理指定的一名管理者,负有以下职责:a)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改良的需求;c) 确保在整个组织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最高管理者应明确管理者代表在企业质量活动中组织、协调、沟通
11、、联络的职责和权限等。任命和职责是有文件可查的。.优选-质量体系考核中与企业负责人和管理者代表的现场谈话是有必要的,以此可以了解其对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熟悉程度。现场谈话应当做好记录。第七条 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医学、医学检验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免疫学或药学等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应当具备相关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历。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本条是重点项。本条规定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的围。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和质量负责人的专业档案,对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建立专业档案。在核查中企业须提供
12、生产和质量负责人的学历证明和专业经历证明。生产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是为了保证生产者与检验放行者之间形成相互监视机制,确保产品质量管理可靠。第八条 从事生产操作和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专门培训,专职检验员应当具有专业知识背景或相关行业从业经历,符合所从事的岗位要求。企业首先应当明确生产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的岗位要求, 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建立相应的培训要求和培训机制。企业对员工的培训是人力资源保证的重要容。企业需要考虑员工的经历、资格、能力和业绩来决定其所能够从事的岗位,并施以有针对性的培训。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容应包括能力、技术、质量体系意识、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等面。可以建立每年对.优选-员工
13、的考核评价记录。对培训结果的评价主要是核查培训记录,包括评价、测验、考核等信息。有必要时,员工的安康证明也是考核的重要容。第九条 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传染性、强致敏性等有特殊要求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岗位操作资格或承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和防护知识培训,企业应将此类人员进展登记并保存相关记录。本条款意图在于人员和/或产品的平安防护要求以及技术保障要求。 对特殊要求的岗位的员工除了满足必须要的培训以外,更重要的是提高对自身、环境的平安及防护,要进展意识和技术的培训。直接接触具有上述特性的高致病性微生物等有特殊要求产品的岗位应予识别,在岗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或承受过专业技术培训
14、和平安防护培训,以确保操作的平安。应当建立专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和测评记录。企业应当制定制度,要求对此类员工在每一次进展特殊要求产品的操作或作业时都应当有相应的记录,并予以保存至该批产品有效期末,以便日后核查。第十条 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当按照本细那么进展企业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可上岗。本条款要求对企业所有的生产和质量控制人员进展法规的培训。 按照本细那么的培训也是法规要求的培训, 与一般的专业技术培训有区别。 培训和考核以企业为主,并保持记录。第三章第三章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优选-第十一条厂房、设施与设备应当与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相适应。本条是重点项,企
15、业应明确所生产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生产要求,并配备与之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设备。例如:含有蛋白类组分的试剂应按照附录A 的要求配备相应级别的净化车间;金标试纸条类产品应当配备枯燥设备等。不同的试剂产品、不同的生产式会提出不同的厂房、设施和设备的要求,因此除了本实施细那么已经明确规定的要求必须到达以外, 其他面主要评判的依据是:1、企业在相关文件中规定的与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相适应的条件;2、通过实验验证等手段已经证明可行的条件;3、相关文献可以证明的可行的条件;4、对检查员的疑问有充分的理由和资料可以说明的。本条款是综合性评价条款,一般要到第三章核查后才可以给出结果。第十二条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
16、产环境,厂区边环境不应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造成影响。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布局应合理。生产、研发、检验等区域应当相互分开。本条款有如下要求:1、诊断试剂生产区域应整洁,边环境不应对其生产环境、水源、生产过程、检验过程造成不良影响;特别要注意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振动和噪声、其他生物化学单位的排泄物的影响等。2 、各功能区域之间布局合理、相互分割,不应穿插重复,相互干扰。3 、生产、研发、检验三个区域应相对独立,各自专用,特别注意检验和研制过程对生产场所的影响。4 、原那么上质量检测设备应专供检测用,假设设备因造价昂贵等原因无法另行配置,且研发也有需求时,应采取有效的清洗措施,并应详细做好每次
17、使用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优选-第十三条仓储区要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各个区域必须划分清楚, 防止出现过失和穿插污染。 所有物料的名称、 批号、有效期和检验状态等标识必须明确,台帐应当清晰明确,做到帐、卡、物一致。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主辅原料比拟多,而且不易区分,储存条件要求高,保存时限短,所以对仓储管理要求比拟高。除了根据企业规模要建立和区分不同物料的仓储区域库外。还应当做到:1 对涉及到的物料应进展明确的识别如:物料名称、有效成分含量或等级、效期、批号等和分类可根据关键程度分类,也可按照储存要求分类,各归其位;2 应建立货位卡和台帐,容应与实物相符,并能反映
18、出物料的根本信息。3 本条款中所称的批号应为物料原厂批号, 假设无原厂批号时,企业应保存购货凭证并据此编制本厂批号以便于追溯。第十四条仓储区域应当保持清洁、枯燥和通风,并具备防昆虫、其他动物和异物混入的措施。仓储环境及控制应当符合规定的物料储存要求,并定期监控。如需冷藏,应当配备符合产能要求的冷藏设备并定期监测设备运行状况、记录储藏温度。本条提出了仓储区域的根本要求,根据不同的物资要求,采取措施到达规定的条件,为此,企业应当:1 企业的管理文件中应识别并规定不同物料的储存条件,并配备相应的硬件资源,如冷藏、冷冻、枯燥、避光等。.优选-2 物料的储存应符合其储存条件的要求。3 应定期监测储存条件
19、是否到达规定的要求,应保存温度和/或湿度等主要数据的监测记录。第十五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具有污染性或传染性、具有生物活性或来源于生物体的物料其存放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应当做到专区存放并有明显的识别标识。应由专门人员负责保管和发放。本条是重点项,为适用性条款,适用于涉及到此类物料的企业。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作为适用项或不适用项在体系考核申请自查表中注明。本条款旨在强调:物料应根据本身特性和危害性进展适宜的储存,如有规定的应符合规定。如适用,应考虑以下要点:1 应首先识别所有物料的化学特性及危害性,并将其按照危害性或防护程度进展2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料例如乙醇、强酸、强碱、氰化物、叠氮化
20、物等应专区存放、专人保管并设置明显标识。详细容参见中华人民国国务院第 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3 具有污染性的物料指对环境生产环境 、对产品包括原料、半成品和成品 、对生物菌/毒种、细胞株、实验动物、人造成污染的物料。如溴化乙锭EB等可导致碱基错配,为高致癌物质应注意防护; 具有传染性或来源于生物体的物料如含阳性病原体的参考品、动物腹水或血清、人体样品体液、血液等等物料,应符合具体产品储存要求,和防护要求。可参照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 424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平安管理条例, 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等。.优选
21、-第十六条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化学、生物及其他危险品,企业应当列出清单,并制定相应的防护规程,其环境、设施与设备应当符合相关平安规定。应识别生产中所用物料的危险程度,对涉及到的各类危险品进展识别、分析、整理、归类,列出清单,可参照第十五条解释。第十七条生产区应当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器具、物料,并按照生产工艺流程明确划分各操作区域。1 生产区域面积要与产品种类、生产式、生产规模和能力相适应,工艺法或工序差异较大的产品应区域分开, 特别是需要进展生物反响过程、 或者抗原抗体制备、细胞培养、病原微生物培养和处理、基因扩增、阳性物质培养别离等特殊生物加工技术的都必须有单独的生产空
22、间;操作精细或受环境条件影响较大的工序也应专用。2 生产企业应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按照工艺流程进展合理布局和划分生产区域;并绘制工艺流程图和平面布局图。第十八条厂房应当按照产品及生产工艺流程所要求的空气干净度级别进展合理布局。厂房与设施不应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造成污染或潜在污染。同一厂房及相邻厂房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干扰。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对空气干净的要求目的:一是为了防止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二是为了防止外来的污染物对产品的影响。外来的污染物主要来自空气、工艺用水、人员、原料、半成品、包装材料、设备、运输工具和.优选-器皿,以及产品检测过程产生的废弃污染物。体外诊断试被污染
23、以后,会影响产品检测的结果,必须引起重视。为此,1 企业应首先识别拟生产产品的环境要求,生产过程、具体操作流程以及相互关系,然后对厂房进展设计和布局,使之与产品生产要求相适应;2 应消除潜在污染,例如工艺用水,厂房选址应考虑水源地水质状况,厂房制水设备和管道材质对水质的影响、边大气环境对净化车间的影响,包装材料、运输工具和器皿对产品的影响等因素;3 应充分考虑产品特性,合理安排生产区域和生产方案,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生产不应受到干扰,例如PCR 类产品的生产。特别要注意分装质控品、对照品时、成品检测时对生产的影响。第十九条局部或全部工艺环节对生产环境有空气净化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生产应当明确规
24、定空气净化等级,生产厂房和设施应当按照本细那么附录A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用净化车间环境与控制要求进展配备和控制。本条款为适用性条款,凡符合附录 A 的第二条规定的产品应具备相应级别的净化车间,按照附录A 进展管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特点, 附录 A 对净化车间的规定与 YY0033 标准比拟,做了一些小的调整。比方,增加了 30 万级的净化等级;删除了浮游空气检测的要求;在实际使用中,由于试剂生产的人员比拟少,经常会出现阶段性生产的现象,所以对换气次数也可酌情处理。.优选-第二十条对生产环境没有空气净化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当在清洁环境进展生产。清洁条件的根本要求:要有防尘、通风、防止昆虫、其
25、他动物以及异物混入等措施;人流物流分开,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当有换鞋、更衣、佩戴口罩和帽子、洗手、手消毒等清洁措施; 生产场地的地面应当便于清洁,墙、顶部应平整、光滑,无颗粒物脱落;操作台应当光滑、平整、无缝隙,耐腐蚀、便于清洗、消毒;应当对生产区域进展定期清洁、清洗和消毒;应当根据生产要求对生产车间的温湿度进展控制。本条款为适用性条款,凡符合附录 A 的第二条规定的普学类诊断试剂产品,适用于本条。本条是对第十九条的补充,其确定了没有空气净化等级要求的普学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的根本条件。第二十一条 具有污染性和传染性的物料应当在受控条件下进展处理,不应造成传染、 污染或泄漏等。 高风险的生物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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