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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人员管理制度-第 7 页销售人员管理制度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A: 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a)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b) 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2. 一般规定 2.1.出勤管理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2.1.1.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
2、定打卡。 2.1.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 2.2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2.2.1部门主管 (1) 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 (2) 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 (3) 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4) 控制存货及应收帐款。 (5) 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6) 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 (7) 按时呈报下列表单: A、销货报告。 B、收款报告。 C、销售日报。 D、考勤日报。 (8)定期拜访辖区内的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其销售及信用状况。2.2.2销售人员 (1)基本
3、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 D、不得于工作时间内凶酒。 E、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 A、产品使用之说明,设计及生产之指导。 B、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 C、客户抱怨之处理。 D、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 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E、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 F、收取货款及折让处理。
4、G、客户订货交运之督促。 H、退货之处理。 I、整理各项销售资料。 (3)货款处理 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D、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应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额度管制客户之出货,减少坏帐损失。 F、货品变质可以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G、不得向仓库借支货品。 H、每日所接之定单应于次日中午前开出销货申请单。 2.3.移交规定 销售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离职工作移交办法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2.3.1销售单位主管 (1)移交事项 A、财产清册。 B、公文档案。 C、销售帐务。 D、货品及赠品
5、盘点。 E、客户送货单签收联清点。 F、已收未缴货款结余。 G、领用、借用之公物。 H、其他。 (2)注意事项 A、销售单位主管移交,应呈报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之移交报告。B、交接报告之附件,如财产应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 C、销售单位主管移交由总经理室主管监交。2.3.2.销售人员 (1)移交事项 A、负责的客户名单。 B、应收帐款单据。 C、领用之公物。 D、其他。 (2)注意事项 A、应收帐款单据由交接双方会同客户核认无误后签章。 B、应收帐款单据核认无误签章后,交接人即应负起后续收款之责任。 C、交接报告书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后呈报总经理室(监交人由
6、销售主管担当)。 3. 工作规定3.1.工作计划 3.1.1.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制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3.1.2.作业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制拜访计划表,呈主管核准后实施。 3.2.客户管理 (1)销售人员应填制客户资料管制卡,以利客户信用额度之核定及加强服务品质。 (2)销售人员应依据客户之销售业绩,填制销售实绩统计表,作为制定销售计划及客户拜访计划之参考。 3.3.工作报表 3.3.1.销售工作日报表 (1) 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内容,填制于销售工作日报表。 (2)
7、 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阅。 3.3.2.月收款实绩表 (3) 销售人员每月初应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实绩表,呈主管核示,作为绩效评核,帐款收取审核与对策之依据。 3.4.售价规定 (1) 销售人员销货售价一律以本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不得任意变更售价。 (2) 如有赠品亦须依照本公司之规定办理。 3.5.销售管理 (1) 各销售单位应将所辖区域作适当划分,并指定专属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开发、销货推广、收取货款等工作。 (2) 销售单位主管应与各销售人员共同负起客户信用考核之责任。 (3) 货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货,更不准以退货抵缴货款;但变质货品可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退货。 3.6.收款管理 (1) 有销售人员收款,必须于收款当日缴回公司财务。 (2) 销售人员应于规定收款日期,向客户收取货款。 (3)所收货款如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办理银行托收。 (4)未按规定收回的货款或支票,除依据相关规定惩处负责的销售人员外,若产生坏帐时,销售人员须负赔偿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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