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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2篇 劳动合同2篇 甲方:_ 乙方:_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甲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年_月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_年_月_日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 本合同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 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
3、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 工资,工资不低于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的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4、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依据劳
5、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有标准 即使您是打零工,只要找到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为了自身利益,就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为一旦下列情况发生,导致合同解除,您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情况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结果:用人单位发给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工作时间不满1年,按1年计算。 情况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一定的培训或调整到其
6、他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结果:按上述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情况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结果:除了按上述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办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了退休、退职待遇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情况四:劳动合同订立时,“约好”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又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若违反法的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
7、。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不仅仅就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达成一致,还应当对一方或者双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一致,比如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保守商业秘密和补偿一定的培训费用,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条件,只有双方对这些附加条件也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当然,如果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条件,也就不存在就条件达成一致的问题。 (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过失性辞退形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8、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 预告辞退的许可性条件:预告辞退是指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预告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止权利义务关系。"预告"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也可以发向劳动者支付与预告期间相等的补偿费的形式,取代预告通知。预告辞退限于劳动者无过错,单一主客观条件变化,劳订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劳动法规定预告辞退的法定许可性条件为下列情况之一: (1)劳动者患病或
9、以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定历史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变更协议的。 (四)经济性裁员的条件经济性裁员指用人单位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经营状况的手段,是无过错辞退的一种特殊形式。用人单位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裁员: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依法申请和法院准许开始整顿后,因出现剩余劳动力,需要把裁员作为预防的一种整顿措施。 (2)用人单位近营状况恶化,发生严重亏损、开工不足、产品严重积压之类的严重困难,需通过裁员来摆脱困境。 另外,进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以上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又规定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劳动者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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