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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为了建立合作关系,自然要规定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这是很重要的,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文章,欢迎进行查看,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_市(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_职务:_ 地址:_电话:_ 受让人: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 委托代理人:_职务:_ 地址:_电话:_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合肥市的有关规定,本着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双方在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三、出让人向受让人以_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
2、于国家。地下自然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出让人将出让宗地合同编号为:_,规划总用地面积为_平方米,其中规划市政道路、绿地面积为_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为_平方米(见宗地图红线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对上述宗地的现状无任何异议。本合同签订后,若双方无其他约定,则视为出让人已向受让人交付土地。 五、土地用途为_,行业分类为_。 六、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年,自土地出让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之日起算。原划拔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七、土地利用要求 (一)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 ( (二)建筑系数(建筑密度):
3、_。 (三)建筑容积率:_。 (四)建筑高度或层数:_。 (五)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 1总体布局以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 2建筑物退红线:_米;_米;_米; 3附属建筑工程_,建筑面积_。 4附属公益工程_,建筑面积_。 5附属市政工程_,建筑面积_。 (六)市政设施要求:符合市政设施相关规范要求。 (七)备注及其它要求 1投资强度:不低于_万元亩 2预期土地产出率:_ 3就业人数:不低于_人 4年税收:不低于_万元亩 5环保要求: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 污水接口:_ 八、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元,土地出让地价总额为人民币_拾_亿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
4、_元整(小写¥_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的_大写_元(小写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如受让人按约履行,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另外,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的_大写_元(小写_元)作为履约动工建设履约保证金,转入出让人指定帐户。共7页,当前第1页1234567 九、受让人同意在_年_月_日之前项目动工建设,并同意在_年_月_日之前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_日向出让人提 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和申请竣工验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时间相应顺延。但实际延建时间短于出让人同意延建时间,其项目竣工和申请
5、竣工验收日期按实际延建时间相应顺延。 十、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款第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款。如确需分期支付的,必须经批准同意后再分期支付,但分期支付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付款时间:_年_月_日之前; 第_期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付款时间:_年_月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十一、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
6、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视为违约,须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额的_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_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有权要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赔款 。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十二、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_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_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
7、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十三、受让人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以前不得转让,如确需转让并符合转让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整体转让,未经出让人同意不得分割转让。 十四、受让人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或将土地使用权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受让人开发、利用、经营受让的土地,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受让人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处置上述地块。 十五、本合同规定的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出让人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上述地块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也由出让人无偿取得。受让人承诺于_年_月 日前将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无偿交给出让人,并在年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土地产权注销登记手续,否则出让人有权注销受让人土地使用证。 受让人如需继续使用上述地块,可在期满前六个月申请续期,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土地出让金及其条件后,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共7页,当前第2页1234567 合同记载着签订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好保障!在参考了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你收获了些什么吗?如有需要请收藏我,为您准备了更多有关内容,欢迎随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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