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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整版)-第 46 页友谊工业区长青路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编制人:顾建国审核人:汪如荣编制日期:2015年12月2日编制单位:吴江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友谊工业区长青路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单位:苏州吴江区松陵镇人民政府城乡建设办设计单位:苏州市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苏州市长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吴江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部分 总则及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制度第二部分 安全组织机构第三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部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五部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六部分 文明施工及环保管理制度第七部分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部
2、分 总则及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制度一、总则1.编制说明为加强和规范施工安全管理,根据国家、行业、公司、建设管理单位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体系文件。参加施工的各级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当施工生产、人身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施工工区为“操作实施层”,并要对各自的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承担安全责任。施工工区要认真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六位一体”管理体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预测、预防、预控,实行全人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施工工区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调动广大参建人
3、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各级组织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分口把关。当本体系文件与其他有关文件(包括上级各单位)所制定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高或严格的规定为准。2.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条例、规定等。二、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1.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安全管理目标(1)年无责任一般及以上人员伤亡事故(人员重伤、死亡为0);(2)年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3)无责任重大火灾、交通、机械、塌方、倾覆、爆炸和爆炸物品被盗、丢失等案件(事故)发生;(4)防止因施工原因造成事故隐患;防止因施工安全问题被相关单位通报或曝光。第二部分 安全
4、组织机构及安全资质证书一、 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保证体系1. 安全领导小组组 长:项目经理:卢伟国 副组长:常务副经理:陆水荣 项目总工:汪如荣 组 员:工程部: 李树延、沈志林、陈贵东、孙月红、顾建国、王勇 卢伟国李 树 延顾 建 国汪沈 志 林陈 贵 东董 同 宁王勇孙 月 红安全保证体系目标:无上等级事故,无职工伤亡和交通事故基础工作安全预防措施管理层次建设单位监督班组建设施工教育监理工程师监督规范教育规章制度内部安全监督有关“规定、方法”管理手段技术交底人员规范施工活动施工安全管理物资规范活动作业标准机械职业道德方法岗位责任制环境检查、评比、总结奖惩各种竞赛活动实现目标责任制兑现第三部分
5、 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4)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
6、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6)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7)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
7、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8)奖罚a.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b.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c.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9)由于责任过失造成
8、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2.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2)认真组织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3)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抓好措施的落实。(4)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5)掌握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不准安排有病人员从事禁忌工种工作。对需要定期体检的工种,要督促按期体检。(
9、6)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作用,保证其行使检查工作的职权。配齐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区段、班组兼职安全员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7)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发放安全备品和防护用品。(8)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如实上报。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3.技术负责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2)规范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
10、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渗透进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3)对工程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4)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现场实施,在对各部门、各施工队采取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具、新工艺时,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对符合安全技术措施,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措施,必须通过改进后才能鉴定。 (5)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4.专职安全检查员(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
1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2)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负责职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监督安全备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确保按时发放和正确使用。(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特种设备检验工作。(4)参加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反馈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议应采取的处理措施。(5)指导区段、班组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6)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7)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情况,对安全生产提出奖惩意见。(8)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按程序上报并参加调查处理。5.
12、财务主管(1)在编制财务成本计划时,要优先考虑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用品费用的款源。(2)组织推行经济核算和经济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把安全工作列为考核内容。6.劳资主管(1)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调换工种的人员要通知安全员进行新岗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新岗位工作。对患有禁忌职业病的员工,要及时安排适当的工作。(2)负责特殊工种员工的培训和外部取证工作。(3)负责病、伤员复工的体检工作,并通知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4)在制定奖惩办法时,应将安全生产列为考核指标之一。7.材料主管(1)按照施工技术要求所购置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2)负责施工所用材料和危险
13、品运输的安全,建立健全收发、登记、保管、退库、放火、防爆、看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领取危险品手续的人员有权拒绝发放。(3)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安全备品的检测试验工作。(4)负责供应安全措施所需的设备和物资。(5)对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租用的特殊机械设备索取安全使用合格证书。8.现场施工负责人(1)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主要管理责任。(2)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3)对分管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状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4)对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措施和安全交底的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5)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项目部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处
14、置安全隐患。(6)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及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组织上报。9. 现场安全员(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纠正违章作业。(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参加区段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反馈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议应采取的处理措施。(4)及时向区段负责人汇报施工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情况并提出奖惩意见。(5)参加事故调查分析。10. 施工员(1)对分管工作负直接主要管理责任。(2)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3)对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状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4)对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措施和安全交底的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5)
15、落实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接受项目部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6)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及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组织上报。11. 班组长(1)对班组人员作业安全负责。(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开展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3)严禁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4)遇有不安全的情况出现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待查明情况并确认无安全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5)安排生产任务时,向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做好班前安全讲话
16、并做好记录。(7)因施工需对技术措施作某些变动时必须经原措施制定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8)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区段负责人。12. 岗位操作人员(1)认真学习、掌握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和技能,坚持标准化作业,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规定进行作业,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班组长。(3)坚持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4)作业中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并通知相邻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注意现场保护。第四部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
17、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3.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4.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5.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8、(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6.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7.特种作业工程人员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
19、于15学时。8.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9.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将调离岗位或辞退.第五部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项目安全检查制度1项目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制度落实、查机械设备、查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和整改情况、查施工现场当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2项目经理每月、项目部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每旬组织技术、安全、施工、劳资等有关人员对工地进行一次检查,每月举行一次安全排查会由专职安全员填写安全检查台帐及会议纪要.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安全员下达安全监察通知书,并监督
20、检查实施情况。4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5对专业性很强的安全技术问题,由项目总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6根据季节性变化对施工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1发生伤亡事故(含急性职业中毒),按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处理。2发生重伤及以下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发生死亡事故、多人伤亡事故必
21、须逐级在四小时内报告至集团公司,并通过集团公司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4 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5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项目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施工前,由项目主管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领工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2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大型特殊工程单项技术交底、设备安装工程技术交底,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技术
22、交底。3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实行逐级技术交底,并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4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5安全技术交底应填写交底单,交底双方相互签字留档备查。6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内容:计划施工项目的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7施工员是安全技术交底的接收人,由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每天的工前口头教育和交底。四、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1、劳务施工队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施工作业前,项目部施工负责人与劳务施工队要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认备案后施工队方准作业。
23、2、劳务施工队进场后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和监督。3、劳务工进行特殊工种作业的必须持证上岗,并且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操作。4、如果劳务施工队在生产中违反各项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控制要点”中的要求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检查、教育和罚款,以便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实施。5、如果劳务施工队不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的,管理人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或者按章处罚,性质严重的驱逐出项目部。如果不按章进行施工生产造成的各类伤害和损失由施工队自己承担,项目部概不负责,项目劳资人员在签订劳务施工合同时必须把相关条款写入劳务合同内,以便进
24、行安全管理。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制度1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消防(抢险)队,其联系电话18913088588。2对可能发生的惯性事故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薄弱环节,项目部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3第一个发现事故的人员要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项目部要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同时做好疏散现场人员、现场警戒工作,缩小危害范围和影响程度。4对发生的事故,项目部要以最快方式报告公司安全部门。任何人不得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5项目部安全员要做好现场拍照、收集资料,并填写记录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可靠的依据。6.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
25、伤亡和财产损失。7.各级接到报告后,按照分级负责调查处理原则和应急预囊要求,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8.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和现场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拍照、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9.事故责任人逃匿的,应当报告公安部机关迅速追捕归案。10.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执行项目部、项目部制定的应急预案。六、安全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1.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
26、,较大事故,一般事故。2.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指挥(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等单位(部门)报告。3.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4.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5.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各级接到报告后,按照分级负责调查处理原则和应急预囊要求,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
27、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7.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和现场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拍照、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8.事故责任人逃匿的,应当报告公安部机关迅速追捕归案。9.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各级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原则进行。10.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各级项目管理单位应负的责任、安全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根据事
28、故等级和责任大小,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的有关规定。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3.现场用电应设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础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必要的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进行复
29、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5.临时配电线路及设备应按规范架设、安装,绝缘良好、布置整齐。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不采用塑胶软线,不能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面明显敷设,对地距离不得小于2.5m,通行车辆的地方不得小于5M。确保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6.对施工现场变压器、配电室等,要建房屋,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栏,并设安全警识牌。7.直埋电缆的埋深应为0.2-0.8m,车辆通行地区应穿管保护,地面有明显标志,沿建筑物架空敷设的电缆其高度不得小于2m。8.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元件,均采用防雨措施。9.在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大量蒸气的场所,应采用防
30、爆灯具或投光灯。 10.防雷接地。(1)各种用电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设两极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到户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2)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别使用,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熔断器。(3)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外用电梯、外架、塔吊等高大设备的接地体,应制作独立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 (4)吊车等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施工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0。(5)施工现场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静电接地,以免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6)在总配电箱
31、、分配电箱做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11.漏电保护。(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2)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N682886)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3)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设置负荷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4)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隔离电源开关的负荷侧。(5)使用场地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
32、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潮型产品,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12.使用和维护。(1)施工现场内设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符合规定,开关电器表明用途。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维修、停用回路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2)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核插座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接线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设专人负责。 (3)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
33、照明,按规定布线和安装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漏电保护器,移动灯具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皮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料线、必要时使用安全电压。(4)电焊机要单独设开关,外壳做接零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线长度小于30M,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潮、防雨、防砸。(5)当电器设备采用了超过24V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13.对下列特殊场所用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等距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
34、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4)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验电、停电、检修工具和备品,配备相应的检测用仪器、仪表。14.安全防火。(1)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器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现场电器防火消防队并加强职工教育、培训。(2)导线架空安装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要求,正确选择导线截面,合理选择熔断气熔体,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连线要牢固、可靠,绝缘良好,严禁超载使用电气设备。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电砂箱或灭火剂要选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器(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
35、火器)按规定定期检修;配电室用电设备周围无易燃物。 (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电焊机时要执行动火制度,有人监护。(6)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先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使用绝缘用具,防止发生短路和人员触电。15.安全检查。 (1)电气工程应在开工前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2)每月由工区用电负责人员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动作参数,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3)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对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
36、施、处理结果、维修监护人员、验收人员作好记录。 (4)按规定应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严禁无证上岗。八、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强化组织领导,各施工单位成立以施工区长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每个施工现场制定详细的防火安全细则。(2)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编制消防安全具体措施。(3)施工作业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间距离以安全防火规定为准。(4)施工现场及驻地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材料。(5)建立上至工区长、下至职工的安全防火责任,并划分防火责任区。(6)在树林附近施工的工点和在
37、大风季节,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掌握气象预报,随时加强检查,消除火灾事故隐患。九、高空作业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38、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6)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要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更不得防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
39、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9)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10)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11)高处作业不易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12)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与电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要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3、安全帽与安全带(1)安全帽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91191安全帽的规定。戴安全帽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的垂直距离为990mm,安全帽抵抗冲击的能力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为45cm)。购买安全帽,必须检查是否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准购买和使用不合格品。(2)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90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形式、材料、技术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等。使用时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cm以上的绳要加缓冲器。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