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法(岗前培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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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草专卖法,云南烟草教育培训中心 吕映玢,向各位烟草同仁致敬 ! 祝你们学有所获、 学有所用、学有所成 !,请问自己四个问题,我是谁? 我在哪里? 我在做什么? 我想要达到什么目标?,成功的秘诀,成功与否 不是取决于你能不能, 而是取决于你愿不愿。,若要如何 全凭自己,目标管理 行为和心态,你对你想要达到的目标负责任吗?,为了这个目标,我会无论如何! 在达成目标的过程中我给自己的角色定位是成为运动员,不做旁观者. 我将百分百地参与这个过程.,这十天,你可以每天问自己三个问题:,我今天的参与程度是? 今天我愿意为目标付出多大努力? 今天我愿意为自己创造多大价值?,端正自己的学习心态,我对参加此次
2、鉴定培训的心态是 我给了自己多少障碍? 我给自己鼓劲还是泄气? 我距离成功有多近?有多远?,二十一世纪学习什么?,Learning to know 学会认识 Learning to do 学会做事 Learning to live together 学会合作 Learning to be 学会创新,学习目的和要求,理解烟草专卖法的基本概念: 专卖 烟草专卖 烟草专卖品 烟草制品 烟草专卖法 掌握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效力范围、调整对象、基本原则; 了解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 了解烟草专卖法关于对烟草专卖品生产的规则 了解烟草专卖体制的发展,主要内容,一、烟草专卖法的基本概念 二、烟草专卖法的立
3、法宗旨 三、烟草专卖法的效力范围 四、烟草专卖法的调整对象 五、烟草专卖法的基本原则 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基本理念,依法生产经营 依法管理 依法行政,第一节 烟草专卖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一、烟草与专卖的概念 (一)“烟草”一词在不同学科中有不同含义 (二)专卖与专营,一、烟草专卖法的基本概念,基本概念:专卖 专卖属于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制度的范畴,是指由国家颁布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种商品特许专门机构经营,并实行行政监督管理的一种制度。 专卖在我国起源于汉武帝统治时期,古称“榷酤”,意指垄断经营。 专卖的英文是monopoly,也是垄断经营的意思。 专卖分为完全专卖和不完全
4、专卖。,专卖与专营的区别:,内容不同 范畴不同 稳定性不同 侧重点不同,二、烟草专卖的客观必要性,(一)烟草专卖的概念 (二)烟草专卖制度的客观必要性,基本概念:烟草专卖,烟草专卖是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 其内容包括: 1、制定烟草法律、法规、规章 2、设立专门的行政管理执法机构 3、组建实行垄断经营的烟草公司 4、对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具体规范,烟草专卖制度的客观必要性,烟草是一种特殊商品,卷烟是特殊消费品,卷烟是吸食嗜好品,烟草是高税商品,卷烟 是一种馈赠佳品,烟草专卖制度的客观必要性,烟草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居于重要地位 烟草行业为国家创造了
5、高额的财政收入 烟草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烟草行业管理的特殊性 寓禁于征 烟草专卖制度是利国利民之策,三、烟草专卖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一)世界各国烟草管理体制简况 1、实行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2、实行类似专卖的严格管理 3、形式上取消专卖,实质上仍是专卖,(二)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 形成与发展,我国对烟草实行专卖始于1915年 1949-1979年,我国烟草管理体制经历了由集中管理到分散的几次反复 1979-1991年,我国烟草专卖制度正式确立 1991-2000年,烟草专卖管理进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入世以后,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不断调整制度,与世界经济接轨。,明确烟草专卖制度的两大重要内容,烟草专卖品
6、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享有垄断经营权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主体依法 进行行政监督管理,明确烟草专卖制度的重要特征:,行政管理权限和生产经营管理权限高度集中;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机关在国家授权之下,可以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管理和监督; 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者在国家授权之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垄断经营权。,第二节 烟草专卖法概述,一、基本概念:烟草专卖法 二、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 三、烟草专卖法的效力范围 四、烟草专卖法的调整对象 五、烟草专卖法的基本原则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一、基本概念:烟草专卖法,狭义的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
7、法 广义的烟草专卖法:调整国家在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活动进行垄断经营和实施烟草专卖行政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有: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等 广义的烟草专卖法属于经济行政法的范畴,二、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立法宗旨是指贯穿在立法、执法、司法活动整个过程中的目标和准则。 明确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 第一章第一条规定:“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本法。”,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的四个层次,1、加强烟草专卖管理,巩固国家烟草专卖体制 2、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必须强调垄
8、断性和计划性 3、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 4、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基本概念:烟草专卖品,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等九大类。 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的统称。 名晾晒烟:列入国家晾晒烟名录的晾烟和晒烟,是烟草专卖品。,三、烟草专卖法的效力范围,空间效力 1、烟草专卖法在我国各级行政辖区内生效 2、烟草专卖法对在我国各级行政辖区内发生 的烟草专卖品产、购、调、运、储、销活动均发生效力 时间效力 溯及力,四、烟草专卖法的调整对象烟草专卖法律关系,烟草专卖法律关系是指烟草专卖法调整的、人们在烟草专卖管理过程中形成的、
9、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 具体而言就是由烟草专卖法确认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机关、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者、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之间在烟草专卖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烟草专卖法律关系的构成,烟草专卖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机关、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公民,财产、物品、行为、非物质财富,权利和义务,烟草专卖法调整对象的重点是烟草行业内部单位,烟草行业的所有主体的行为都受到烟草专卖法律的规制,从法律的平等性看,任何主体都不得超越法律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 由于烟草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特殊地
10、位,实行垄断经营,禁止体外循环,因此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和进行专卖监督管理的绝大部分主体都是烟草行业内部的企业和管理职能部门,内部企业和管理职能部门的行为是烟草专卖法律规制的重点。,烟草专卖法调整对象的重点是烟草行业内部单位,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是完全专卖,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产、供、销各环节实行专卖管理。 烟草行业各项管理活动的主体是各级烟草专卖局, 烟草制品生产活动的主体是烟草工业企业, 烟草制品流通活动的主体是作为批发企业的烟草公司。 因此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范和调整的主体首先是烟草行业内部单位,重点也是烟草行业内部单位。,五、烟草专卖法的基本原则,烟草专卖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烟草专卖立法、
11、执法、司法、守法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和对烟草实施法律调整的指导方针。,五、烟草专卖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统一领导,计划管理,垄断经营,加强宏观调控与促进微观活动相结合,兼顾国家、地方、企业和个人利益,照顾民族自治地方利益,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限制吸烟,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 烟草专卖品的范围和烟草专卖管理的范围 烟草专卖证件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管理体制 实行国家计划管理的方针 烟叶、烟草制品价格管理权限和烟草进出口管理 烟草专卖品生产、销售管理 烟草生产经营活动合法与非法的界限 对违法 行为的处罚方法和法律责任 烟草专卖行政处
12、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烟草专卖品的范围: 烟草专卖品的范围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等九大类。,烟草制品 卷烟、雪茄烟、 烟丝、复烤烟叶,五种烟草专卖品 烟叶、卷烟纸 滤嘴棒、烟用丝束 烟草专用机械,烟草专卖管理的范围,烟草专卖管理的范围是指烟草专卖法管什么人,管什么事。 烟草专卖法规制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行为,规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执法行为,以及从事与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监督有关的活动的主体行为。 其中包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机关、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
13、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公民。 烟草专卖管理的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收购、调拨、运输、储存、销售六个环节全过程;二是烟草行业各项管理活动;三是行政执法活动。,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确立和实施了烟草专卖证件管理制度。 许可证和准运证是烟草专卖管理的基本措施,是烟草经济的市场准入证。证件管理制度确立了烟草生产经营者的垄断经营地位,是进行行政管理监督的基本制度。证件管理制度贯穿在烟草专卖管理的生产、收购、调拨、运输、储存、销售六个环节中。,关于证件管理制度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设定了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细化了烟草专卖行政许
14、可制度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为有效规范证件管理制度,国家经贸委对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发布了新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规定了烟草行业专卖管理体制 : 第一章第四条对烟草专卖管理体制作出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国家局/总公司,省局/公司,省局/公司
15、,市局/公司,县局,工业公司,烟厂,烟厂,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明确了计划管理是烟草行业的主要管理手段。 在烟草行业,计划管理重要针对机构设置、烟厂布局、原辅料生产布局、卷烟生产、烟叶收购、调拨、销售、进出口数量、税利等各个方面,必须由计划进行控制。,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规定了烟叶、烟草专卖品价格管理权限和烟草进出口管理措施: 1、关于烟叶收购价格管理权限。 2、关于卷烟价格管理权限。 3、关于烟草专卖品进出口管理。,规定了烟叶、烟草制品价格管理权限和烟草进出口管理措施,关于烟叶收购价格管理权限,第九条第3款规定:“烟叶收购价格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
16、等定价的原则制定。”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按卷烟等级选定部分牌号的卷烟作为代表品。代表品的价格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卷烟的非代表品、雪茄烟和烟丝的价格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备案。”,规定了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健康的内容,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国家加强对烟草专卖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放,提高烟草制
17、品的质量,降低焦油和其他有害成分的含量。” 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卷烟、雪茄烟焦油含量和用于卷烟、雪茄烟的主要添加剂实行控制。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有害的添加剂和色素。,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规定了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的具体内容 : 1、关于烟叶的种植、收购、调拨。 2、关于烟草制品的生产。 3、关于烟草制品的销售。 4、关于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界定了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合法与非法的界限: 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涉烟违法行为有十一大类、24种违法行为,涉烟违法行为,1、擅自收购烟叶是指违法收购烤烟和名晾晒烟;
18、 2、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3、非法生产烟草专卖品包括两种案件: (1)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 (2)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涉烟违法行为,4、无证经营 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2)无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经营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3)超越许可证规定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4)擅自跨省经营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涉烟违法行为,5、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 6、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7、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8、与无烟草专卖
19、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非法交易的行为: (1)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烟草制品; (2)向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3)从无烟草专卖许可 证的企业或个人购买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涉烟违法行为,9、非法进行烟草专卖品进出口贸易和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 (1)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 (2)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 (3)销售无标志外国卷烟、专供出口卷烟; (4)不按规定存放免税烟草制品; (5)免税店经营未加贴专门标志的卷烟和雪茄烟。
20、,涉烟违法行为,10、擅自拍卖烟草专卖品 11、违反烟草专卖证件管理规定的行为: (1)使用过期、失效的许可证或转让许可证; (2)非法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3)非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 (4)不及时办理许可证年检、变更、注销手续,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明确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方法和法律责任 : 1、烟草专卖法对涉烟违法行为规定了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其他组织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
21、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惩戒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它分为四类惩戒方式: (1)人身自由罚 (2)行为罚 (3)财产罚 (4)声誉罚,烟草专卖法的罚则中规定10种行政责任方式:,1、警告 2、罚款 3、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4、没收违法所得 5、强制收购违法经营的烟草专卖品,6、没收违法经营的烟草专卖品 7、责令停止侵权 8、取消经营资格 9、行政处分 10、责令退还购买的被没收的烟草专卖品,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确立了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为规范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行为,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布实施了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此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监督行为
22、还必须遵循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中在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处罚权、行政强制权之外,还规定了烟草专卖当事人的救济权利 。,七、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是烟草专卖法律规范的内在要求,(一)烟草专卖法属于经济行政法的范畴。从行政法的角度看,行政法是规制行政主体行为的法律规范,要求行政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活动,依法行使权利,承担和履行法定义务,按照法定程序做出行政行为; 因此,烟草专卖法律关系主体遵守法律,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行政执法管理活动就是法律的本质要求。,七、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是烟草专卖法律规范的内在要求,(二)烟草专卖法律
23、法规是以调整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行为及各项组织管理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范,适用于所有的烟草专卖法律关系主体,任何企业、单位、个人都必须遵守上述规范,平等地受法律的限制和约束。 从主体平等这一法律价值意义上看,烟草行业内部的任何一个企业不能因为自己身处行业内部而脱离法律的约束或减少对法律责任的承担;烟草专卖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不能在法律适用上内外有别、不同对待;烟草专卖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不能因为自己是执法部门而不受法律约束。,七、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是烟草专卖法律规范的内在要求,(三)从法律的调整方式上看,烟草专卖法确定了作为和不作为两种烟草专卖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方式和义务。 一是作为,即通过
24、设立积极义务,要求人们必须做出某种行为;二是不作为,即通过设立禁止的内容,要求人们不为某种行为。 烟草专卖法规定的法定义务是行业内部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规范,是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也是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监督的主要内容。,七、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是烟草专卖法律规范的内在要求,(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定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制度明确了烟草行业的主体资格,也明确了烟草专卖法的调整对象,形成了按证生产、凭证经营、持证运输的工作标准。 许可制度为烟草企业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供了基本要求和法律依据。,七、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是烟草专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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