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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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编制日期:2020年8月国家环保部监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
2、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9三、环境质量状况11四、评价适用标准14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1七、环境影响分析22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37九、结论与建议38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2、建设项目四邻关系图;3、建设项目平面布置
3、图;4、现状监测布点图;附件1、 委托书2、 环境影响评价承诺书3、 评价标准申请4、 “散乱污”审查登记表5、 验收销号通知书6、 租赁合同;7、危险废物处置协议。8、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9、附表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41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法人代表叶云峰联系人叶云峰通讯地址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办洪庆工业园区东一区8号联系电话13672121968传真/邮政编码710025建设地点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办洪庆工业园区东一区8号备案机关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洪庆街道办事
4、处项目代码承诺书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2400绿化面积(平方米)/绿化率/总投资(万元)7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6.5环保投入占总投资比例(%)9.29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10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成立于2011年3月,主要生产日用塑料品系列产品,2018年6月19日接到西安市灞桥区环保部门停工整顿通知,要求对废气进行治理,整改后于2019年7月2日经环保部门批准试生产,并调试废气处理装置, 2019年7月12日完工,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后各项废气排放指标达到环保要求(见附件9)
5、。2019年由于废气处理系统集气装置及车间不够密封,西安市环保局灞桥分区提出整改意见,企业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后,2019年5月14日,灞桥分局经过现场勘查,对整改后内容予以验收并销号(见附件5)。2020年6月17日,西安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经灞桥区人民政府洪庆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做出关于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苏俩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诺书(见附件3)。项目租赁已建厂房和办公用房,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目前已部分建成并投入生产,目前正在完善环评手续。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6、第44号)以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1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名录“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塑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委托西安陆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踏勘了现场,收集了建设单位提供的该项目的基础技术资料,同时进行了必要的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禁止准入类;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7、),本项目不在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内,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2)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表1 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相关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政策文件政策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符合性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 第31号)(1) 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2) 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鼓励企
8、业自行开展VOCs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3)企业应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1)本项目产生低浓度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2)本项目产生废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3)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有机废气开展自行监测,建立管理台账,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施稳定运行。符合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工作防治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
9、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印刷、工业涂料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设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2)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3)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 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 VOCs 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1)本项目不属于严格限制类,生产工序产生低浓度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处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年排放量较小。(2)本项目塑料原料为纯聚丙烯、不使用再生
10、原料。符合西安市灞桥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石油化工工业、合成树脂工业、聚乙烯工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暂未出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执行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符合关于印发西安市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市铁腕治霾办发【2019】7号)严格控制新增VOCs排放量,加强VOCs项目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项目属于已建成项目,注塑过程产生少量VOCs,设置集
11、气罩,由管道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符合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重点领域废气无组织污染治理的通知(市环发【2019】62号)二、治理内容(二)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无组织排放源。二、废气收集(二)无组织VOCs3、废气收集要求。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废气收集系统必须最大限度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本项目注塑工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VOCs,设置集气罩,由管道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符合三、治理要求(一)处理工艺挥发性有
12、机物治理工艺按照国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建议采用燃烧法、吸附法或其他同组合工艺。非恶臭类废气不宜采用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等治理工艺。本项目VOCs治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符合三、治理要求(二)工程建设3、达标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后,废气排放满足国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要求。本项目属塑料制品加工,不属于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规定行业。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13、限值。符合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系统推进VOCs污染整治。落实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年),各市(区)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要求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持续开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重点行业。有机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措施处置,可达标排放。符合关于印发2020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1、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
14、光氧化等技术;2、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1、已建成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为“UV光氧+活性炭吸附”,本次环评要求更换为二级活性炭吸附。2、环评要求企业采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定期更换。符合(3)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建设用地规划,周边交通便利,水电、通讯均能满足需求。项目所在地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不涉及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地和生态敏感点等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关注生产工艺,明确粉尘、有机废气污染控制措施及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的安全
15、暂存和处置措施、生产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本项目符合规划要求,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产业和环保政策,选址合理,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运营期会对局部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项目运营后周围环境质量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二、项目概况1、地理位置及四邻关系项目位于西安市灞桥区洪庆工业园东区,西安洪庆工业园区始建于一九九五年。是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和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乡镇企业示范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二OOO被国家农业部确认为“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
16、作示范区”,2002年又命名为“全国乡镇企业科技园”。厂区周边均为各类工业企业,均属于散乱污企业环保规范整治提升类项目。目前,企业均已做出书面承诺“项目所在地与辖区内土地规划不符时,进行无条件搬迁。”项目厂房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09.117562,北纬34.315688。其北侧为同力公司,西侧为陕西宏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侧为裕昌塑胶厂,东侧为东风郦苑。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四邻关系见附图2。2、项目组成项目名称: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7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西安市灞
17、桥区洪庆同心路工业园东区建设规模:年产塑料制品约30万件(约400t)。工作制度:本项目年生产天数200天,每天生产12小时。3、项目工程内容本项目总占地约2400m2,购置注塑机、空压机、搅拌机、破粹机、生产用模具等生产设备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环保设备设施,建设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生产线,年产塑料制品30万件。项目建设内容及工程组成见表2。表2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工程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塑料制品加工生产线设备主要有注塑机、空气压缩机、搅拌机、破粹机、生产用模具等;生产线位于厂房内,厂房实际面积465m2,砖混结构,1层,高8m。租赁已建成生产厂房,设备已安
18、装破碎、搅拌车间面积约320,放置设备主要有搅拌机、破碎机。利用已有厂房,设置密闭车间,新增设备辅助工程办公室位于厂房西部,占地面积6平方米,用于办公。租赁已建成办公用房储运工程成品仓库面积约280m2,用于存放成品已建成原料仓库建筑面积约480m2,用于存放原辅材料。已建成运输原辅料和产品均为汽车运输/公用工程供水本项目用水为园区自来水供给依托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排入出租方已建成化粪池处理。依托供电供电取自园区供电电网。依托采暖及制冷项目厂房采用排气扇通风已建成环保工程废气注塑工序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及搅拌工序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19、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DA001已建成,DA002为新建废水雨污分流制,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出租方已建成化粪池处理,排入西安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依托噪声针对不同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部分建成危废暂存间面积4m2,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已建成垃圾桶若干,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已建成4、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方案为:塑料制品30万件/a。5、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本项目主要原料为纯聚丙烯(PP)颗粒,颗粒粒径约12mm,项目不使用再生塑料作为原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3,原辅料理化性质见表4,能源及资源消耗情况见表5。表3 项目原辅材料一览表序
20、号原辅材料名称使用量(t/a)最大储存量t包装规格及储存方式1聚丙烯(PP)40020粒径12mm,25kg/袋,堆放2色母粒22粒径0.20.5mm,25kg/袋,堆放表4 原辅料理化性质名称化学式理化性质危险特性毒理特性PP(聚丙烯)(C3H6)n聚丙烯(俗称百折胶),是聚-烯烃的代表,白色无臭无味颗粒状,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半结晶热塑性树脂。熔点165170,相对密度0.900.01,热分解温度为350380;是常见塑料中较轻的一种,电性能优异,可作为耐湿热高频绝缘材料应用。PP属结晶性聚合物,熔体冷凝时因比容积变化大、分子取向程度高而呈现较大收缩率(1.0%1.5%)。在熔融状态下,
21、用升温来降低其粘度作用不大。具有较高的耐冲击性,机械性质强韧,抗多种有机溶剂和酸碱腐蚀,是常见的高分子材料之一。可燃无毒色母粒/色母的全称叫色母粒,也叫色种,是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专用着色剂,亦称颜料制备物。色母主要用在塑料上。色母由颜料或染料、载体和添加剂三种基本要素所组成,是把超常量的颜料均匀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制得的聚集体,可称颜料浓缩物,所以它的着色力高于颜料本身。加工时用少量色母料和未着色树脂掺混,就可达到设计颜料浓度的着色树脂或制品。可燃无毒表5 项目主要能源及资源消耗一览表名称年耗量来源储运方式电约20万kWh市政供电市政电网新鲜水约166t园区自来水供水管道输送5、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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