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在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消费者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对抗人民法院的查封效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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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院:在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消费者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对抗人民法院的查封效力 追 寻 法 律 适 用 的 精 义洞 悉 法 律 行 为 的 规 范用 逻 辑 和 经 验 去 感 知 法 律 生 命 的 温 度往期文章精选1.最高院:轮候查封不属于正式查封,债务人以轮候查封超标的额为由而提出异议时不予支持2.最高院: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销售抵押物的情况下,抵押权消灭3.最高院:因法院限制离职法官作为律师执业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最高院指令江苏高院再审判例 | 未按照贷款通则规定办理展期手续的展期不成立,保证人对于延期后的还款义务不承担保证责任5.最高院:经法律文书确认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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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由于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法,法律对其进行的是否定评价,因此买受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该合同的风险应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案情简介2007年10月10日,华镇名及轩宇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次日,华镇名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同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书,查封了轩宇公司开发的住宅、网点等。判决生效后,华镇名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孙海涛以讼争网点为其购买为由提出异议。另,轩宇公司所开发的住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裁判意见最高院认为,关于在轩宇公司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孙海涛及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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