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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学笔记完整版-第 39 页 第一章 绪论一、为什么要有行政法?行政的本质决定要有行政法。行政:国家行政机关运用公共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活动。本质:是运用权力的活动。权力:可以强制他人服从的力量。权力两重性:一方面行善;一方面作恶。“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二、行政的特征1、与立法权相比:对公民的影响,立法权是间接的;行政权是直接的。2、与司法权相比:对公民的影响,司法权是被动的;行政权是主动的。3、具有广泛性。“从摇蓝到坟墓”。三、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所有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规范行使权力的组织、行使权力的活动以及对权力行使后果的补救。其目的在于实现依法行政,
2、建立行政法律秩序。四、行政法的特点(一)、形式上的特点: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范数量多。(二)、内容上的特点:1、行政法内容广泛。2、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3、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交织在一起。五、行政法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1、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2、行政法关系是由行政法调整而形成的。3、行政法关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一)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主体: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律关系的的特征:1、一方是行
3、政主体;2、具有非对等性;3、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5、发生行政争议一般行政先行处理,司法程序是最终的解决争议机制。(二)行政监督法律关系六、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具体内容: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违法。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循现行法律不得违反。法律保留原
4、则:积极地要求行政活动必须具有法律依据。“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二)行政合理性原则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2、具体内容:(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 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平等适用法律规范,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对待;(4)符合自然规律;(5)符合社会道德。3、子原则:比例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公正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第二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一、行政主体 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一)、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
5、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二)、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1、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2、行政机关并非在任何场合都以行政主体身份出现;3、在行政法上,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不限于行政机关。法定主体与授权主体。第二节 国家行政机关(法定主体)又称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狭义上的人民政府,是指国家根据其统治意志,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以及相应的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指挥和监督的国家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一)、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家局、国务院的办公和办事机构(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地方
6、各级政府、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大兴安岭原林业部:直属森林工业企业。收管理费。黑龙江:行政区域。要利税。内蒙古:行政区域。收土地使用费。防火体系防火指挥部归属于地方政府,森林警察隶属于武装警察部队,空降灭火队属于东北航空护林局。第三节 被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一、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直接规定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方式,将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授权主体的具体形态:p81(一)、行政机构1、专门机构;2、内部机构;3、派出机构。( 重点p75
7、派出机关)(二)、其他社会组织1、行政性公司; 2、事业单位;3、企业单位; 4、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二、行政委托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的法律行为。 第四节 公务员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双重行为、双重责任。第三章 行政行为概述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一、行政行为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二、行政行为的特征1、公共服务性;2、从属法律性;3、裁量性;4、单方意志性;5、效力先定性;6、强制性。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一、行政行
8、为的内容(了解)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3、变更法律地位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二、行政行为的效力(重点,背,p120)1、公定力2、确定力3、拘束力4、执行力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分类一、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重点、必考)三、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四、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五、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六、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七、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第四节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一、成立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功能要件(理解)二、生效规则:即时生效、受领生效、公告生效、附条件生效三、合法要
9、件: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重点)第五节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重点、必考)一、行政行为的无效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至终无效力。相对方不受其约束。二、行政行为的撤销可撤销的行政行为也是自始至终无法律效力,但在其被有权机关宣布撤销之前,相对方还是要受其约束。三、行政行为的废止、自废止之日起无效。第四章 抽象行政行为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一、 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二、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1)行政立法(重点)(2)除行政立法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第二节行政立法行为一、行政立法的概念二、 行政立法的分类三、行政立法的主体及其权限( 重点)1、国务院-法规2、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
10、构-部门规章3、省级政府、省级政府所在市的市政府、经济特区、较大的市政府-地方规章等级: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思考:法与行政命令的区别?第五章 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命令(了解)一、概念、特征行政命令: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具体行政行为。特征:1、由行政主体作出2、属于不利行政行为3、依职权行政行为二、行政命令的内容及形式行政命令一般只涉及相对人义务,而不涉及相对人权利。行政命令所设定的义务内容包括:A作为义务限期出境、限期整改、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等B不作为义务禁止通行、禁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禁止狩猎、捕鱼、砍伐等。第二节 行政征收一、概念与特征行政征收: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
11、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特征(1)前提相对人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 (2)本质取得相对人财产的所有权; (3)方式单方、无偿、强制概念比较1、行政征收与公益征收区别:(1)是否有偿(2)是否固定、连续(3)程序繁杂程度不同(4)前提不同2、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区别:(1)法律后果上,前者导致所有权的转移;后者导致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2)行为标的上,前者限于财产;或者涉及财产和劳务;(3)能否取得补偿上,前者无偿;或者有偿3、行政征收与行政征购区别:行为的性质不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行政征收中,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行政征购中,行政主体与相对方
12、的权利义务是基本对等的。二、内容与分类 (一)内容征税征费 (1)税收征收,(最主要的方面); (2)资源费征收; (3)建设资金征收; (4)排污费征收; (5)管理费征收; (6)滞纳金征收。 (二)分类 1、因使用权而引起的征收。如资源费、建设资金征收。 2、因行政法上的义务而引起的征收。如税收征收、管理费的征收。 3、因违反行政法的规定而引起的征收。如排污费、滞纳金的征收。 第三节 行政许可(重点)一、概念、特征行政许可:行政主体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应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资格或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特征:(1)依申请行为
13、 (2)赋权行为 (3)要式行为行政许可法制定的背景、过程 一、许可领域存在大量问题。 1、许可设定领域无界线 2、实施机关混乱 3、实施程序不透明、不公开、无竞争程序 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 三、公共行政改革的要求、突破口。 四、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需要。制定的三个阶段 一、96年-99年,专家起草, 二、99年专家建议稿, 三、99年-01年底,国务院起草,法制办负责, 四、2004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二、主要制度、框架(一)、基本原则(总则49条) 1、许可合法原则 2、许可设定实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高效、便民原则 4、权利保障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监督原则 (二
14、)、许可设定制度 1、设定的标准 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应当有利于相对人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要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2、设定的范围 一般许可证 特许 资质资格的认可 核准 登记 其他3、设定的权限(P194.3)4、设定的程序 (设定依据P197)一般许可:只要私人依法向主管行政主体提出申请,经有权的主体审核,其符合法定条件,该申请人就能够获得从事某项活动的权利。特许:基于行政社会或经济上的需要,将本来属于国家或行政主体的权力赋予私人的行政行为。认可:行政机关基于一定的行政确认,而做出相应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核准:一般适用于行政机关依据技术标准、经济技
15、术规范进行审核认定的行为,登记:通常不具有法律的一般禁止这个前提。(三)、许可的实施制度 1、实施主体 两类主体:行政机关、授权主体三种形式:行政机关单独行使、委托其他机关组织行使、相对集中实施许可。两个制度创新:一个窗口服务;涉及技术检测类的市场化。2、程序 (P202) P211 法律后果 (四)、费用制度 1、收费制度(法律、法规可设定收费) 规则:额外得利,额外收费;格式文本不得收费;收支两条线;项目、标准公开。 2、费用支出 本行政机关的预算,本级财政保障。 (五)、监管制度 1、上级对下级监督 2、许可机关对被许可的监管 3、自我监管 4、社会监管 (六)、责任制度 1、行政官员的
16、责任 2、国家责任 3、被申请人、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责任(一、基本原则(总则49条)1、许可合法原则2、许可设定实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高效、便民原则4、权利保障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6、监督原则二、许可设定制度1、设定的标准2、设定的范围3、设定的权限4、设定的程序三、许可的实施制度1、实施主体两类主体,三种形式,两个制度创新。2、程序四、费用制度1、收费制度(法律、法规可设定收费)规则:额外得利,额外收费; 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收支两条线; 项目、标准公开。2、费用支出本行政机关的预算,本级财政保障。五、 监管制度1、上级对下级监督2、许可机关对被许可的监管3、自我监管4、社会监管六
17、、责任制度1、行政官员的责任2、国家责任3、被申请人、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责任三、行政许可法的影响1、理念上的影响。现代理念,强调有限的政府。2、制度运行的影响。推动制度建设。3、对公共行政改革的促进。重新树立政府的职能。第四节 行政确认一、概念、特征(一)概念 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二)特征1、要式性 2、羁束性 3、间接性(中性、非处分性)讨论以下行为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确认?P216(1)工商部门发给个体户王某营业执照;(许可)(2)司法部向张某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许可)(3)民政部门应范某、蔡某的婚姻登
18、记申请,向其二人颁发结婚证;(确认)(三)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比较联系:(1)确认和许可常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阶段;确认是许可的前提,许可是确认的后果。 (2)确认和许可有时是一个行为的两方面;区别:(1)对象不同 确定相对方的法律地位(中性)VS 赋予法律资格;(赋权性)(2)效果不同前溯性VS后及性二、行政确认的形式与分类 形式:确定、认可、证明、登记、鉴定等分类:1、依申请确认依职权确认2、独立确认附属确认3、身份确认、资格确认、事实确认等第五节 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行政调查):行政主体依职权对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行政命令决定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行为。 了解:行
19、政监督与监督行政 第六节 行政处罚(重点)一、概念及其特征(一)概念、特征行政处罚:指行政主体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特征(1)处罚主体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2)处罚对象行政相对人(3)处罚前提相对人违反行政法规范但不够成犯罪(4)处罚性质惩戒、制裁(二)概念比较1、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1)行为主体不同 前者由具有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后者由公务员所属的行政机关、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作出。(2)制裁对象不同 前者适用于外部行政管理,被处罚人是外部相对人;后者适用于内部管理,制裁对象是违法公务员(内部相对人)。(3)制裁形式不同
20、 (4)行为性质不同外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5)处理依据不同行政处罚依据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行政处分依据有关公务员的法律规范(6)救济途经不同可复议可诉讼只能申诉2、行政处罚与刑罚(1)权力归属不同行政权审判权(2)实施主体不同行政主体司法机关(法院)(3)实施对象不同违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方违反刑事法律规范的罪犯(4)处理程序不同行政程序刑事诉讼程序(5)处罚种类不同二、行政处罚的原则(一)法定原则(1)处罚主体法定(2)处罚依据法定(3)处罚程序法定(二)处罚教育原则(三)公正、公开原则 公正过罚相当、合乎理性 公开依据公开、结果公开(四)处罚救济原则(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保障陈述、
21、申辩、申请复议、行政诉讼、要求行政赔偿及举行听证等权利。 (五)一事不再罚(款)原则(1)对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须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予以人身自由的处罚。(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法院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折抵刑期;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给予罚款的,折抵罚金。三、处罚的种类与形式(重点p228 (3)(一)人身自由罚(1)行政拘留(2)劳动教养(已废止)(二)行为罚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证照、责令拆除违章建筑、责令降价销售、责令追回不合格产品(三)财产罚罚款、没收
22、、销毁违禁物品(四)声誉罚(申诫罚)(1)警告(2)通报批评(3)剥夺荣誉称号行政处罚设定权限: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行政法规可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处罚。法律已就某一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需要作具体规定的,须在法律规定的处罚的种类、幅度内规定。3、地方性法规可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已就某行为作出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只能4、法律、行政法规未就某一行为作出处罚规定的,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罚款的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5、法律、法规未就某一行为作出处罚规定的,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
23、警告、罚款的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6、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四、行政处罚的管辖(一)处罚主体(p239 记)1、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组织;2、受委托组织也可以成为处罚主体;但涉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绝对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不能委托其他机关、组织行使。(二)行政处罚的管辖规则1、发生地管辖原则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主体管辖。若由违法行为人住所地的行政主体管辖更为方便,则两地行政主体可协商管辖;2、先管辖原则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对同一违法行为都有管辖权的,或违法行为发生地不明的,由最先查处的行政主体管辖;3、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各自追究原则行政主体认为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应移送司法
24、机关;司法机关认为尚未构成犯罪则退回。4、指定管辖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就处罚权发生争执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共同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5、级别管辖根据案件的繁简程度、社会影响力等因素,可以向上也可以向下管辖;6、行政机关的协助义务有管辖权的行政主体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协助调查,受委托机关只能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为之。五、行政处罚的适用 (了解)(一)概念(二)条件1、前提条件违法行为2、主体条件有处罚权的行政主体3、对象条件有责任能力的违法行为人4、时效条件5年、2年、6个月(三)适用方法1、不予处罚、免予处罚2、应当处罚、可以处罚3、从轻、减轻、从重处罚4、单处、并处5、竞合适用6、两罚制六
25、、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重点)(一)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1.适用条件: 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律依据、处罚较轻2.处罚程序: 表身份摆理由给机会作笔录 作决定须备案须签字。(二)一般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说明理由听取申辩作决定 (三)听证程序1、适用条件(1)处罚较重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较大罚款等;(2)对事实认定有分歧;(3)当事人要求。 2.听证步骤(1)听证提出告知后3日内(2)听证通知听证7日前(3)听证形式公开为原则(4)主持人的人选回避(5)制作笔录 (6)费用负担七、执行程序1、罚缴分离(有例外规定)2、收支两条线3、强制执行第七节 行政强制一、概念、特征行政强制:行政主体依法通过
26、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特征:1、主体有行政强制权的行政主体;2、对象相对人3、目的实现行政目的4、性质单方、强制、可诉二、种类(一)以内容为标准对人身的强制措施对财产的强制措施(二)以适用目的和程序为标准(重点p254)即时性强制措施预防性措施制止性措施执行性强制措施直接执行间接执行 代履行、执行罚三、概念区别(了解)1、行政强制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1)适用主体不同行政强制只能由行政主体实施;后者由法院实施。(2)适用目的不同前者为了预防、制止相对方违法侵害或迫使相对方履行行政法义务;后者为了
27、排除行政诉讼活动的障碍。(3)适用法律不同实体法程序法(诉讼法)(4)适用后果不同可诉非可诉2、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1)性质不同非制裁性制裁性(2)目的不同预防、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迫使履行义务惩戒(3)后果不同不增减义务增加义务(4)适用次数不同可反复适用一事不再罚(5)诉讼结果不同作撤销、确认判决作撤销、确认或变更判决四、行政强制的设定(p260 背4点)第八节 行政给付(了解)一、概念、特征行政给付(行政物质帮助、行政救助):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丧失劳动力等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相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特征:1.性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
28、具体行政行为;2.对象有特殊困难的公民;3.依据法律、法规或者政策;4.内容给予物质权益或与物质相关的权益;5.通常为羁束行为(一) 内容 物质权益与物质有关的权益(二) 形式(1)定期性发放残疾抚恤金、离退休金、烈军属生活困难补助等(2)一次性发放因公牺牲或病故之丧葬费、退伍军人安置费(3)临时性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贫困户的救助第九节 行政奖励一、概念、特征概念特征:1、主体行政主体2、目的表先激后3、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4、内容物质或精神上的利益5、性质法定性、非强制性Q:行政给付与行政奖励有什么联系与区别?二、原则1、物质精神2、公正、平等3、奖励与行为相适应 第十节 行政裁决(重点)
29、一、概念、特征(一)概念(二)特征1、裁决主体经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2、裁决对象特定民事纠纷3、裁决性质准司法活动4、裁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三)概念比较1、行政裁决行政仲裁(1)性质不同行政裁决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仲裁向民间性质过渡。(2)后果不同可复议可起诉(什么性质的诉讼?谁为被告?)可起诉(什么性质的诉讼?谁为被告?)2、行政裁决行政复议 (1)所解决的争议性质不同 (2)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同 (3)所属理论范畴、研究范围不同3、行政裁决行政审判 (1)主体不同 (2)对象不同 (3)程序、方式不同 (4)后果不同4、行政裁决与行政调解二、行政裁决的作用三、行政裁决的种类
30、(p273 )损害赔偿裁决权属纠纷裁决侵权纠纷裁决四、行政裁决的程序第六章 行政合同第一节 概 述一、概念 行政机关为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行政管理目标,而与相对人所达成的协议。二、特征1.当事人:一方是行政主体2.目的:公益性3.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4.地位:双方权利义务基本对等5.救济:复议、诉讼思考: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第二节 行政合同的种类、作用一、种类1、内部合同、外部合同2、承包、转让、委托合同3、有金钱给付内容、无金钱给付内容合同4、专业领域合同了解常见的行政合同类型 p281二、 作用 p284三、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和解除(一)行政合同的缔结1、缔结行政合同的原则2、
31、缔结行政合同的方式(P288)(二)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重点P290)行政机关的权利(行政特性强)1、选择合同相对方的权利2、对合同履行监督权和指挥权3、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4、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对方的制裁权行政机关的义务相对方的权利相对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认真履行合同的义务2、接受行政机关管理、监督和指挥的义务(三)行政合同的履行(原则)(重点P291)1、实际履行原则2、自己履行原则3、全面适当履行原则(四)行政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五)行政合同的终止(六)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纠纷(P293)1、注意问题:行政纠纷 适用调解 赔偿责任第七章 行政指导 第
32、一节概述一、概念 p296理解二、特征1、是社会管理行为;2、适用广泛,方法多样;3、属于积极行政;4、符合现代法治原则; 5、非强制力行为;(p538不受司法审查的行为)6、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第二节 种类、意义、作用一、种类(1)有法律根据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 (2)宏观指导微观指导(3)促进性、辅助性指导限制性、管制性指导(4)行业指导二、行政指导的意义(一)是对现行法律的及时补充(二)是对某些僵硬法律手段的有效替代(三)是现代行政管理民主化的发展趋势三、行政指导的作用第八章 行政程序法第一节 概 述一、概念、种类(一)概念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步骤、顺序、方法、方式以
33、及时限的总和。1)就行政行为的过程而言的;2)规范的核心对象是行政行为;3)表现为步骤、顺序、方式、方法、时限。(二)行政程序的种类1、内部外部(以行政程序的适用范围为标准)2、抽象具体(以行政程序的适用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3、任意(自由)法定(以行政行为的自由度为标准)4、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裁判程序(以行政行为的不同职能为标准) 5、公民参政程序、统治机关相互程序等(以行政手段的法律性质为标准)6、立案程序、调查程序、合议程序、决定程序、告知程序、审查程序(以行政过程的法律功能为标准)二、行政程序法(一)概念、地位(二)行政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三)行政程序法的作用第二节 行政程序
34、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一、基本原则程序公正相对人参与效率原则二、基本制度(一)程序公正原则的保障制度 回避制度 合议制度 听证制度 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二)相对人参与原则的保障制度1、表身份2、摆理由3、给机会(三)效率原则的保障制度1、时限、时效制度2、对步骤、顺序的设计3、简易程序的规定第九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第一节 行政违法一、概念、特征(一)概念行政违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二)特征1、违法的主体行政主体、相对人2、违法的客体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3、违法的性质尚未构成犯罪4、违法的后果承担行政责
35、任二、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有法定义务3、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三、行政违法的分类(一)行政主体违法相对人违法(二)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违法(三)实质性违法形式性违法(四)内部违法外部违法*以复议机关和法院撤销的理由为标准的行政违法1、 行政失职;2、行政越权;3、行政滥用职权;4、事实依据错误;5、适法错误;6、违反法定程序;7、行政侵权。(1、行政失职 一、行政失职:指行政主体及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法定的作为义务而构成的行政违法。 二、法律特征:1、以违法主体负有法定职责为前提;2、是一种不作为的行政违法 三、具体情形:1、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有时效) 2、
36、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无时效) 四、处理:决定履行、履行判决、赔偿。2、行政越权 一、行政越权:行政主体超越职务权限而进行的行政行为。 二、特征:1、行政越权以行政主体的行政权限为衡量标准;2、行政越权是一种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3、对行政越权主要以客观标准而不是主观标准认定。 三、分类:1、时间上越权、空间上越权、事务上越权;2、纵向越权与横向越权;3、善意越权与恶意越权。 四、行政越权认定中的几个问题:1、中国的行政越权与国外的行政越权; 2、行政越权与无权;( p83) 3、行政越权与没有法律依据的行为。 五:处理:复议:撤销、变更、责令重作。法院:撤销判决和重作判决。赔偿。3、 行政滥用职权
37、 一、即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指行政主体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不正当行使行政权力而达到一定程度的违法行为。 二、特征:1、发生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之内;2、表现为不正当地行使权力;3、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而不是不当。 三、表现:1、因受不正当动机和目的的支配致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2、因不合法考虑致使行为结果失去准确性;3、任意无常,违反同一性和平等性;4、强人所难,违背客观性;5、不正当的迟延或不作为;6、不正当的步骤和方式。 三、行政滥用职权与显失公正 四、处理:复议:撤销、变更、责令重作。 法院:撤销判决和重作判决、变更、赔偿。 4、事实依据错误 一、指行政主体作出没有合格事实依据的行政行为
38、。 二、特征:1、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与它所基于的事实有直接的关联性。 2、事实依据错误属于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 三、表现:1、无中生有。2、事实误会。3、事实证据不足。 四、处理:复议:撤销、变更、责令重作;法院:撤销判决和重作判决。赔偿。 5、适法错误 一、指行政主体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正确地适用法律依据。 二、特征:1、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与它所基于的法律依据有直接的关联性;2、适法错误属于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3、“法”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表现:1、应当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文规定条件下才能作出的行政行为,在没有 该依据时,行政主体作出了该行为; 2、实施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必须适
39、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政主体没有适用这些依据,而适用了规章以下的行政依据作出了该行为。 3、应当适用这个法规的,行政主体适用另一个法规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 4、应当适用一个法规中的这个条款,行政主体适用了另一个条款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 四、处理:复议:撤销、变更、责令重作;法院:撤销判决和重作判决。赔偿。 6、程序违法 一、是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程序法规则的行为,即在行政行为的形式或步骤上有缺陷。 二、特征:1、既可以是作为违法,也可以是不作为违法。2、违反的是行政程序法,不是行政实体法。 三、表现:1、方式违法;2、步骤违法。 四、处理:复议:撤销、变更、责令重作;法院:撤销判决和重作判决
40、。赔偿。 7、行政侵权 一、是指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或财产权利而负赔偿责任的行为。 二、特征:1、行政侵权以行政违法为前提;2、行政侵权以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为条件;3、行政侵权行为以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为后果。 三、分类:1、侵犯人身权与侵犯财产权;2、行为本身侵权与行为过程侵权。 四、自我纠正、申请行政赔偿和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四、行政不当(一)概念行政不当:行政主体作出的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行政行为。(二)特征1、前提为合法2、只存在于裁量行政行为当中3、产生补救性行政责任4、可导致全部或部分行政行为无效五、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的法律效果第二节 行政责任一、概念、特征(一)概念行政
41、责任: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二)特征1、责任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基于行政法律关系而发生的3、是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第十章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第一节 国家赔偿法概述本节掌握2个知识点:一、国家赔偿责任的概念及特征(1)国家责任、机关赔偿(2)赔偿范围有限(3)赔偿方式、标准法定(4)赔偿程序多元二、国家赔偿与相关概念的比较第二节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本节掌握: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行为主体而非指责任主体)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被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二、行为要件执行职务及与执行职务行为相关的行为。三、结果要件对相对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四、法律要件赔偿的范围、赔偿方式、数额、程序等都须有法律的规定。 第三节 行政赔偿一、行政赔偿概述(一)概念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国家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二)行政赔偿特征(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1、行政赔偿行政补偿 (1)原因不同 (违法)行为合法行为 (2)范围不同 赔偿范围较小 (3)程度不同 直接损失、有最高额限制实际损失 (4)程序不同 (5)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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