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3页).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3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3页).doc(1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 13 页明月路消防中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要求中队在除任何情况下动用消防车时,必须做到先汇报,再出车,驾驶消防车辆驶离车库时应进行派车出车手续登记,并由干部跟车。2、每星期六上午定期进行车场日制度,维修保养车辆和器材,驾驶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与交通法规知识,通过每日发动,每天检查,每周保养来检测车辆性能,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3、每周三驾驶员集中学习安全教育和车辆基本故障排除,训练驾驶员心理素质和反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4、督促驾驶员工作职责,禁止驾驶员开快车,途中变相开车,急刹车和开英雄车,规定驾驶时速不得超过50-60码。5、以公安部五条禁令为准,实行一人一责一岗制,
2、加强车辆管理。6、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消防车辆,违者按规定处理。明月路消防中队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车辆事故等级第三章 驾驶员挑选第四章 驾驶员培训与考核第五章 驾驶员管理教育第六章 车辆动用批准权限第七章 车辆出场管理及维护第八章 干部开车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第十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车辆事故发生,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安消防部队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是做好预防车辆事故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所有人员和机动车辆。第三条 各级领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应当把预防车辆事故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
3、,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严格制度,落实责任,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持部队安全稳定,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第二章 车辆事故等级第四条 车辆在运行中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或其它损失的为车辆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我方负有责任的车辆事故列为责任事故。第五条 车辆事故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一次重伤2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指物资损失折款和善后处理所付出的费用,下同)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一般事故。一次亡1人或者重伤3至5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重伤1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严重事故。一次亡2至5人(师职以上
4、领导干部亡1人)或者重伤6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事故。一次亡6人以上或者损失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为特大事故。第三章 驾驶员挑选第六条 驾驶员学兵年度培训计划由总队依据编制和实际需要制订。学兵年度培训计划、学兵挑选和分配工作,由各级司令部门承办;驾驶员的培训工作由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七条 驾驶员学兵原则上从义务兵中挑选,以第一年度兵为主,第二年度兵不超过参训数的20。基层中队的学兵员额不低于应训数的90。第八条 驾驶员学兵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政治思想好,作风纪律好,身体素质好。第九条 驾驶员学兵的挑选程序是:个人志愿,群众评议,中队推荐,大队和支队审查,总队审
5、定。第十条 对选送到训练单位的学兵,由司令部门、后勤部门和承训单位进行复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淘汰:(一)不符合驾驶员学兵条件;(二)因反应迟钝、身体不适应等原因难以跟队学习;(三)不服从管理,有严重违纪行为;(四)阶段考核主课成绩不及格。第十一条 对持有地方驾驶证的战士,如部队需要其担任驾驶员时,必须经中队推荐,大队和支队审查,总队司令部门、后勤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后,办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驾驶证等相关手续,方可单独驾驶车辆。第四章 驾驶员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 驾驶员学兵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教练车与学兵的比例为1:6-8,训练期间每个学兵实际驾驶里程不少于1500公里。第十三条 对年驾
6、驶不满1000公里的在职驾驶员必须进行500公里复训,未经复训的不准单独驾驶。第十四条 驾驶员学兵培训和驾驶员实习结束时,总队政治部门、司令部门、后勤部门应当对学兵的政治思想、作风纪律、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驾驶证或取消驾驶资格。第十五条 支队每半年、总队每年结合车辆审验工作,由司令部门、后勤部门对驾驶员的思想品德、作风纪律、技术状况进行一次检验。对审验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审验的,不得继续驾驶车辆。第五章 驾驶员管理教育第十六条 各级应针对驾驶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经常进行思想政治、条令条例、交通法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运输勤务教育,推广安全行车典型,总结经验,剖析车辆事
7、故案例,吸取教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化法纪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第十七条 各级应在驾驶员中广泛开展“红旗车驾驶员”评定和“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激发驾驶员爱岗敬业,安全行车的自觉性。第十八条 总队、支队机关的驾驶员应统一纳入机关警勤中队、分队,按建制班归口管理;其他单位的驾驶员能编班的统一编班,集中居住;不能编班的要编组并指定一名干部负责管理,落实责任。第十九条 驾驶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调动。确因工作需要进行调配的,应由用兵单位提出申请,司令部门按编制予以审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条 经部队培训的义务兵驾驶员服役期满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按士官管理规定选
8、取为士官。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学兵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技术学兵登记表和新训驾驶员登记表,分别装入本人档案和技术档案。无技术学兵登记表和新训驾驶员登记表的,不准从事驾驶员工作。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出车时必须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士兵驾驶员出车一律着制式警服,因执行任务需要着便装时,须经领导批准。第二十三条 对有严重违纪问题和驾驶作风恶劣的驾驶员应吊销驾驶证,调离驾驶工作岗位。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守则:(一)认真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纪律和工作、生活秩序;(二)坚持各项车辆保养制度,精心爱护车辆,始终保持良好车况;(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自觉服从交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车辆 安全管理 制度 13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