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冲刺阶段补充试卷(含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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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冲刺阶 段补充试卷(含答案和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王某和李某系词事,一日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当众侮辱王某, 王某便到法院控告李某,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王某与李某重归于好, 王某某要求撤诉,法院应当:()OA、不起诉李某B、终止审理C、宣告李某无罪D、对李某免予起诉【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 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而本案是侮辱案,属于
2、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自诉人王某要 求撤诉,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故此题正确答案为B。2、1999年10月20日,甲乙签订汽车买卖合同,10月22日,甲向 乙交付汽车5辆,乙支付价款65万元,双方约定在甲公司办理完企业达 标验收检查之后,共同办理汽车过户手续,11月15日,甲乙共同办理 汽车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乙将5辆汽车交丙使用,共获租金2万 元,甲得知此事要求乙将这2万交给甲,乙拒绝,双方遂发生诉讼。下 列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该笔租金2万元应归甲所有B、该笔租金2万元应由甲、乙平分C、设甲在11月30日才向乙交付5辆汽车,从11月15日至30日, 甲将这5辆汽车租给丁,获租金
3、12万元,该租金应归甲所有专利法第53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 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据此,C项错误。根据专利法 第55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具有可诉性,即非终局决定,D项 错误。18、英国的甲商贸公司通过其在中国的办事处与中国的乙服装厂订 立一份买卖合同,购买乙服装厂生产的幸福牌衬衫1500件,合同约定由 乙服装厂在英国的办事处将货物送至甲商贸公司。后甲公司称乙服装厂 所交货物与样品质量不符,遂通过其在中国的办事处向中国法院提起诉 讼。双方对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争执不下。按照我国法律,法院应当决定 适用以下哪国的法律?A、中国法律B、英国法律C、第三国
4、法律D、中国法律或英国法律都可以,法院可以选择适用【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最密切联系原那么,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 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19、2001年3月,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收受贿赂、对李某进行 打击报复,人民法院转交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为应当由检 察院受理,由此发生纠纷。以下有关执行立案管辖的陈述中不正确的选项是: ()OA、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犯有必须 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行时,那么应当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 辖权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处理B、对于违反立案管辖规定,人民检察院已经提起公诉,
5、人民法院在 审判阶段才发现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1()C、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和犯罪人的自首,不管是否属于自 己管辖,都应该接受,不得互相推诿D、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 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 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 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领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 管机关。”六机关规定第6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
6、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 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ACD都正确。对于违反立案管辖规定,人民检察院已 经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才发现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因此B错 ?天。20、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以下行为中不属 于违约行为的是。A、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承租人行使索赔权,但出租人不协 助的B、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 人同意,出租人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的C、出租人并未干预租赁物的选择,但租赁物不符合使用目的的D、出租人不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的【参考答案】:D【解析】:此题考查融资租赁合同出租
7、人的义务。合同法第24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 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 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据此,A项属违约行为。合同法第241条 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 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据此,B 项属违约行为。11合同法第244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 出租人不承当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 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据此,C项属违约行为。合同法第247条规 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
8、占有租 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据此,D项正确。21、某市新办一饮料厂,市政府工业主管部门尽力扶持。该主管部 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饮料厂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并函告市地税局 执行。地税局经审查饮料厂的纳税条件,认为不应免税。在此情况下, 市地税局的正确做法是:A、请求市政工业主管部门以书面方式作出对饮料厂免税的正式决定, 然后执行该决定B、请求市政府以书面方式作出对饮料厂免税的正式决定,然后执行 该决定C、拒绝执行市政府工业主管部门的决定,并向市政府报告D、拒绝执行市政府工业主管部门的决定,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参考答案】:D【解析】:免税的批准权。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减税、免税
9、的申请须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 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 报告。”所以选项D正确。22、某县公安机关在对赵某盗窃一案进行侦查过程中,发现赵某的 盗窃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A、不予立案B、撤销案件12C、中止诉讼D、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参考答案】:B【解析】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5条。因为是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因此应当撤销案件。23、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 约定,酒厂如果完
10、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 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B、无效民事行为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参考答案】:D【解析】:【考查知识点】民事合同的概念。【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是 民事合同的一种。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财产流转关系。 因此,可以排除选项A、 B、 Co【应注意的问题】合同的主体的一方是县政府。如果县政府与酒厂 是交易关系(比方买酒),那么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债权合同。24、某外国公司在向我国政府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时,存在以下情况, 请问其中哪一项违反了我
11、国法律的规定?A、该外资企业由申请人独家出资设立B、申请人要求将该外资企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13C、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将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但其产品仅有 40% 出口D、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将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参考答案】:D【知识点】外资企业的设立。【解析】:根据外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 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第3条第1款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开展。 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第8条规定,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 取得
12、中国法人资格。根据以上规定,选项A、B、C符合中国法律规定,不中选。第16条规定,外资企业的各 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应选项D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 中选。25、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单位谋取利益。随后, 该单位的经理送给甲一张购物卡,并告知其购物卡的价值为2万元、使 用期限为1个月。甲收下购物卡后忘记使用,导致购物卡过期作废,卡 内的2万元被退回到原单位。关于甲的行为,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B、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既遂)罪C、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未遂)罪D、甲的行为构成受贿(预备)罪【参考答案】:B1426、某高校为改善教育经费缺乏的状况,多方筹集
13、资金开办了一家 校办企业,命名为某实业开展公司。2001年10月,该公司为扩大经营 规模,拟向某银行贷款150万元。银行要求该公司提供担保,但由于贷 款数额太大无人愿意提供担保。这时银行提出可以由其主办人某高校作 保证人,公司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学校不能作担保人,但银行不以为然, 并主动说服学校提供担保。最终该高校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在 该公司不能到期归还贷款本息那么由学校代为支付。后该公司因投资失误, 无力归还贷款,因而某银行向该高校提出代为支付全部本金和利息的请 求。对本案以下分析正确的选项是:A、某高校与银行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学校不承当责任B、学校与银行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学
14、校不承当责任C、学校与银行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但学校应当对全部本金和 利息承当连带赔偿D、学校与银行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但学校承当赔偿责任的部 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局部的二分之一【参考答案】:D【解析】:解析:考察无效保证合同及其责任的相关规定。对本案首先要注意的是保证人的资 格。担保法第9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 证人”。因此本案中学校作为保证人将导致保证合同无效。但是,保证合同的无效并不表示保证人不 承当任何责任,保证人只是不承当保证责任,但是要承当赔偿责任。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条规定: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
15、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当 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当民事货任的局部,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 分的二分之一。”本案中银行明知学校不能做保证人,却主动说服学校提供担保,应当认为其有过错, 因此学校应当承当赔偿责任,但学校承当赔偿责任的局部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局部的二分之一。27、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 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B、警察乙丧失枪支后来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 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15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
16、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 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参考答案】:A【考点】危害后果【解析】一个行为是否有刑法上的危害后果,不是由当事人决定的,丽是由法律决定的,是法 律根据需要保护的法益决定的。选项A中,甲男明知道孙某只有13岁,仍然与其发生性行为,这种 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强奸罪的危害后果不是有无给女性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而是有无侵犯女性性的 决定权。因为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缺乏区分是非的能力,不理解性行为的后果与意义,也没有抗拒 能力。因此,法律规定:不管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问幼女是否愿意,只要
17、与幼女发生性交,就 侵害了其性的决定权,就对幼女造成了伤害,因此甲的这种行为是有危害后果的,选项A是错误的。 选项B中,去失枪支不报罪的严重后果一般表现为枪支落入不法分子之手后,不法分子利用行为人去 失的枪支实施犯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丧失枪支本身不是本罪所说的“严重后果”。选项C中, 丙的行为虽然使幼儿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但其诱骗幼儿脱离孤儿院的行为既侵犯了孤儿院对幼儿 的监护权,也侵犯了幼儿的人身自由,因此仍然构成拐骗儿童罪。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保护的法 益并不是幼儿的物质生活,而是幼儿与家庭、与监护人的关系和幼儿的人身自由。因此。不能以有没 有让幼儿过上比原来更好的物质生活作为认
18、定是否构成拐骗儿童:捞卖儿童罪的标准。选项D中,丁 虽然有恶意透支行为,但其经发卡根行催收后立即归还。并未给银行造成实除损失,因此可以认为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这样认定的理由是:刑法第196条规定:“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 本规定,只有经银行催收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才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才算有危害结果。28、公民马某1992年在赴澳门探亲期间,通过其亲属在美国驻澳门 总领馆,花25万美元购买了美国护照。后以美国公民的身份持用该护照 屡次出入国境。1996年10月某公安机关在调查马某参与的一起纠纷案 中
19、,发现马某在购买外国护照后,没有向我国公安机关或国外的中国外 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申请办理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手续,也未前 往美国定居。根据国籍法的有关规定,马某不具备退出、丧失或自 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条件。因而,不成认其取得美国国籍。于 是,该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在其所持的美国护照上做了不成认标记, 然后将护照退还本人。马某以公安机关在其所持的美国护照上做不成认 标记构成行政侵权为由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人民法院的如下做法正确的 是()16A、不予受理,因为马某不具备中国国籍,其不具备行政诉讼的原告 资格B、不予受理,因公安机关的行为属于国家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 受案范围C、受理,
20、公安机关的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该行为不属于 国家行为D、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先行受理,然后再驳回起诉,因为不 仅该行为属于国家行为,而且马某不具备原告资格【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行诉解释第2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 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发动等行为。因此,本案 中公安机关的行为不是国家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9、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A、非表见代理的,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B、一律无效C、相对人催告,本人在法定期
21、间未作表示的视为追认D、构成表见代理的,本人应承当责任【参考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 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当责任。30、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以下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 机构变更或撤销?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17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参考答案】:A【解析】:评析:考点:可撤销的合同解析:第五十四条以下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
2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 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 裁机构不得撤销。31、关于正当防卫,说法正确的有:()A、如果行为人出于保护非法利益的意图而对他人的侵害行为实施了 直接还击的,属于正当防卫B、对他人正当防卫的行为可以适用正当防卫C、不法侵害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而进行所谓的防卫的,属于 假想防卫D、对已经既遂的犯罪,实施所谓正当防卫行为的,属于事后防卫【参考答案】:C【考点】正当防卫【解析】正当防卫的防卫意图是出于保护国家、集体、他人或本人的合法利益;
23、同时,正当防 卫行为针对的是他人的不法侵害,因此对于他人正当防卫的行为本身不能适用正当防卫,可能构成防 卫挑拨情形下的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等:对于已经既遂的一些财产犯罪,尽管当时已经既遂,但如果 被害人或者其他人仍然可以当场采取还击行为取回被害人的财产的,可以适用正当防卫。1832、田某在义务帮其叔父修房子时,被大路上玩耍的小孩用弹弓击 伤眼部,田某摔下工作架造成重伤,花去医药费20000余元。事后该小 孩家里无法负担该笔费用。关于田某的医疗费负担,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A、田某的叔父负担B、小孩的父母负担,暂时无法负担的等以后有财产时执行C、田某自己负担I)、田某的叔父不完全负担,但田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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