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冬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第一次每日一练(附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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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冬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第一 次每日一练(附答案和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在一起诽谤案件中,江某以李某捏造事实,诽谤自己致使自己的 名誉受到巨大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 李某的刑事责任。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江某和李某都向法庭提出申请, 要求调取新的证据。据此,对于本案,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A、江某B、李某C、李某和江某D、李某仅有责任证明自己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解析】自诉案件中,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当。2、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以下关于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形式的说法中 哪项是错误
2、的?A、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属于股份式合营企业类型,具有独立法 律人格B、我国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合营企业类型,往往具有法 人资格C、外资企业具有中国国籍,中国作为东道国对其具有属地属人双重 管辖权D、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举办的外资企业,有的是法人实体,有的 那么不是B、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C、董事会D、监事会【参考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 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此题直接考察对法条的理解记忆,正确答案是B选项.ACD选项 错误.19、夫妻二人在一次锅炉爆炸中同时遇难。他们生前未留下遗嘱, 也无子女。丈夫是孤儿,妻
3、子近亲属也只有其妹妹一人。夫妻遗有房屋、 存款、现金等,总价值5万元。夫妻的死亡时间亦无法确定。以下何种 说法正确?A、全部遗产由妻子的妹妹继承B、全部遗产收归国有C、房屋归夫妻生前居住地居委会所有,现金、存款由妻子的妹妹继 承D、遗产的一半由妻子的妹妹继承,一半由国家所有【参考答案】:A【解析】: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 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 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 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此题中夫
4、妻二人相互有继承关系,丈夫天继承人,妻子 有继承人,故应推定丈夫先死亡,妻子继承丈夫,妻妹继承妻子。妻妹得全都遗产。20、甲实业公司拖欠乙电脑公司货款7万元,乙电脑公司经屡次催 付无结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向甲实业 公司发布了支付今,甲实业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价格不合理, 愿意付款5. 8万元,另外1. 2万元希望免除。在这种情况下,A、法院应当直接裁定终结催促程序10B、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合理,那么支付令有效C、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不合理,裁定驳回债 权人的申请,支付令无效D、法院应询问债权人的意见,如其同意债务人只付款
5、5. 8万元, 可将支付令数额更改【参考答案】:A【解析】:考查催促程序的终结条件。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 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催促程序,支付个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只要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就失效,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其理 由,B、C、D项均不正确。记住书面异议即可,而不管书面异议中的理 由是否符实。21、以下选项中所述财产哪项不属于破产财产?A、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B、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C、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D、破产企业为取得贷款向银行抵押的财产【参考答案】:D【解析】:企业破产法第28条22、关于
6、行政复议,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笔录复印 件之日起10日提出书面答复,此处的10日指工作日B、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11C、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 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D、行政复议实行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那么【参考答案】:C23、刑事诉讼法对死刑的执行规定了严格的程序,以下说法正确的 是:()。A、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15日内执行B、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 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C、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
7、因而执行死刑应当示众D、执行死刑的,应当由核准执行死刑法院的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 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由此可见A错误。高法解释第343条规定:“执行死刑前,罪犯提 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由此可见B正确。刑事 诉讼法第212条第5款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故C错误。第210条规定:”最 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故 D不正确。但应注意:在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之后
8、,这种说法就是正确的了。24、甲伪造乙的授权合同书,以乙为主债务人,甲自任保证人,向 丙借款1万元,该借款后经乙成认.现借款届期,乙未归还.丙假设诉请 法院,那么应以谁为被告?A、甲B、乙C、甲或乙或者甲和乙D、甲和乙【参考答案】:C12【解析】:此题涉及对两个行为的效力判定问题:其一是甲的无权代理行为,即没有代理权, 但伪造相关文书谎称有代理权,并以乙的名义与丙签订借款合同,其与丙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后该合同经乙追认,故合同有效.其二是甲的保证行为,该行为是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 效.据此,乙丙之间成立借贷合同关系,甲丙之间成立保证合同关系.根据担保法第19条规定: “当事人对
9、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当保证责任.”题中,甲乙并 末约定保证方式,应按连带责任保证承当责任.担保法解释第1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 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因此,此题丙可以单独起诉债务人乙或保证人甲,也可以同时起诉甲和乙,只有C选项正确,ABD选 项错误.25、以下对加工物的所有权归属的判断,不正确的选项是:()A、加工物的所有权原那么上归原物的所有人,并给加工人以补偿B、加工增加的价值小于材料的价值时,加工物应当归加工人所有, 但应当给原物的所有人以补偿C、未经原物所有人同意在其物上加工而
10、造成损失的,加工人应赔偿 原物所有人D、如果当事人就加工物的归属事先有约定的可按其约定办理【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涉及添附中因加工导致的加工物的处理规那么问题。当事人就加工物的归属有约 定的,可依照其约定,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加工物的所有权原那么上归材料所有人享有,但材料所 有人应给加工人相应的补偿。双方当事人对加工物的归属发生争议的,加工增加的价值小于材料的价 值的,加工物的所有权归材料所有人,但材料所有人应该给加工人相应的补偿。加工增加的价值大于 材料的价值,加工物的所有权归加工人,但加工人应给材料所有人相应的补偿。加工增加的价值和材 料的价值大致相等的,双方又不可能通过协商确定加
11、工物的所有权归属的,可由双方共有。此题中, AD项均符合上述规那么,为正确项。B选项为不正确选项。C选项中说明的意思为不言自明的意思,为 正确选项无疑.26、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 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 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问:该购销协议 的性质应如何认定?A、不成立B、无效13C、可撤销D、成立并生效【参考答案】:D【解析】:考查知识点表见代理的认定。解题思路和依据张甲本来有代理权限,相对人在不知其被开除 的情形下,“空白合同书”足以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限。因此,根 据合同法第49条:“行
12、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 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 该代理行为有效。”,构成表见代理。应注意的问题每年考试中均有此类问题,主要把握是否“足以 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这一点27、悬挂不同国旗的甲、乙两船在公海相撞后,先后驶入我国港口, 并在我国海事法院提起索赔诉讼。根据我国海商法,我国法院审理 该案应适用什么法律?A、甲船先到达港口,应适用甲船船旗国法律B、乙船是被告,应适用乙船船旗国法律C、应适用我国法律D、应适用有关船舶碰撞的国际公约【参考答案】:C【解析】:详解根据海商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 法律。船舶在公海
13、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管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 适用船旗国法律。”1428、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三(21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判处张三死刑立即执行。张三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的哪 种做法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23题)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B、可以不开庭审理C、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应当提审【参考答案】:C【考点】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上诉、抗诉案件的处理方式【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 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本案中中级人民法
14、院指控张三强奸,这涉及个人隐 私,不应该公开审理。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的做法违反了此诉讼程序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 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以下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 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 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 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 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本案即属于违反有关公开 审判的规定的情形,因此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 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选项C “应当裁定撤销
15、原判、发回重审”的说法正 确。其他三个选项的内容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陷阱点拨解答此题需要掌握两点:(1) 一审法院的审判是否有错误, 如果有,是在实体方面还是在程序方面;(2)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这 两点同时也是出题人混淆我们的陷阱所在。解答此题可按如下思路进行: 首先判断强奸案件是否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因为强奸案件涉及 个人隐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不公开审理。明确了这一 点,我们就会得出题中一审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的做法违反了法律有关公15开审判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应当裁定撤销原 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从而得出选项C正确。29、行政诉讼执行中申
16、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 是:()A、半年B、 180 日C、3个月D、1年【参考答案】:B【解析】依照行诉解释第84条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 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为180日。30、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B、刑法分那么规定的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 施C、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司、 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
17、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能成为单位犯罪 的主体【参考答案】:A31、甲公司委托乙海运公司运送一批食品和一台大型设备到欧洲, 并约定设备可装载于舱面。甲公司要求乙海运公司即日启航,乙海运公 司告知:可以启航,但来不及进行适航检查。随即便启航出海。乙海运 公司应对本次航行中产生的哪一项损失承当责任?16A、因遭受暴风雨致使装载于舱面的大型设备跌落大海B、因途中救助人命耽误了航行,迟延交货致使甲公司受损C、海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卸载货物时因操作不慎,使两箱食品落水D、因船舱螺丝松动,在遭遇暴风雨时货舱进水淹没了 2/3的食品【参考答案】:D【解析】:A属于自然灾害B属于救助行为,都属于免责情况,C是装
18、卸工作中造成的损失, 不是此题中的航行过程中的损失。适航性是航行必备的条件,“乙海运公司告知:可以启航,但来不 及进行适航检查。”不构成免责的理由。32、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认为证明 指控事实的证据间存在矛盾且无法排除,同时查明赵某年龄认定有误.该 案发生时赵某未满16周岁。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以下哪一做 法? (2009年试卷二第34题)A、将案件退回检察院B、终止审理C、作证据缺乏、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D、判决宣告赵某不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考点】审理后的裁判【解析】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不同的裁判。根据刑诉解释第176 条的相关
19、规定,有以下几种:(1)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 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 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3)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 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4)证据缺乏,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缺乏, 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5)案件事实局部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 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缺乏局部,依法不予认定;(6)被告人因不满16周岁,不予 刑事处分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7)
20、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识别或者不能控制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分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犯罪已过追17 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9)被告人死亡的,应 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 宣告被告人无罪。此题中赵某未满16周岁,符合上述第6项规定,法院应当判决宣告 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选项D正确。很多考生认为本案证明指控事实的 证据间存在矛盾且无法排除,法院应当以证据缺乏,指控的犯罪不能成 立。判决宦告被告人无罪。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刑诉解释第117 条第3项规定:
21、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 罪,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 法受理。也就是说,如果赵某由于证据缺乏而判决宣告无罪.还有可能会 被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这样的判决对赵某可能 更加不利。所以我们认为D项是最正确的处理结果。33、以下有关行政诉讼的被告确实认正确的选项是:()A、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 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可以以被授权的内设机 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为被告,也可以以该授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B、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行政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对复议机关 的不
22、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C、当事人不服经上级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的可以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作出批准决定的行政机关为 被告D、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驳回起诉【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行诉解释第20条的规定,A项中应以该授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B项与行 诉解释第22条的规定吻合,为正确答案。至于C项中的情形,根据行诉解释第19条的规定, 应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而D项,根据行诉解释第23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应首先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当原告不同意变更时,法院才可以裁定驳回起诉,所以D项错误。34、对以下与扰乱市
23、场秩序罪相关的案例的判断,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18A、甲所购某名牌轿车行驶不久,发动机就发生故障,经屡次修理仍 未排除。甲用牛车拉着该轿车在闹市区展示。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B、广告商乙在拍摄某减肥药广告时,以肥胖的郭某当替身拍摄减肥 前的画面,再以苗条的影视明星刘某作代言人夸赞减肥效果。事后查明, 该药具有一定的减肥作用。乙构成虚假广告罪C、丙按照所在企业安排研发出某关键技术,但其违反保密协议将该 技术有偿提供给其他厂家使用,获利400万元。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D、章某因房地产开发急需资金,以高息向丁借款500万元,且按期 归还本息。丁尝到甜头后,屡次发放高利贷,非法获利数百万元。丁构 成非法
24、经营罪【参考答案】:C35、住所在北京的贺某多年从事汽车运输业,一次,贺某从哈尔滨 运送一批贵重木材到天津,为平安起见,贺某为该次运输货物购买了保 险,途经长春遇到事故翻车,木材全毁。为此他与位于北京的平安保险 公司就索赔问题进行诉讼,并且贺某的汽车购于天津并在天津登记。那 么,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包括:A、哈尔滨B、天津C、长春D、北京【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25条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 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 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住所地是北京,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和运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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