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夏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第二阶段知识点检测卷(含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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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夏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第二 阶段知识点检测卷(含答案和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法院认定, 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拒 不退还”的侵占行为。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撤回起诉时,法院的哪种 处理方法是正确的?A、裁定驳回起诉B、裁定终止审理C、迳行作出无罪判决D、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参考答案】:B【考点】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4)项的规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 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应当不追究刑事
2、责任。结合不同 的诉讼阶段遇到第15条规定的情形如何去进行处理的知识点,此题中的 侵占罪属于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加之本案又发生在审判 阶段,所以应当裁定终止审理,B项正确。但是很多考生都会选择D项,因为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76条规 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裁判(2)起诉指 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 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有些考生据此认为,当法院认定的 罪名与检察院起诉的罪名不一致时,法院有权以自己认定的罪名作出有 罪判决。(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 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
3、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18、甲与乙经口头协议,租门面房合伙经营餐厅。不久,房主丙同 意将门面房折价1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 益的10%。后甲购买海鲜时钱被抢走3万元,导致经营陷入亏损。乙知 道后想把餐厅的桌子拉走抵作自己的出资。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当还款义务B、甲被抢,其后果由自己承当C、丙入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当连带责 任D、餐厅桌子属于合伙财产,是共有关系,乙无权擅自处分【参考答案】:D【解析】:民通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
4、合伙 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 分配的,视为合伙人。”而且丙的入伙显然是经甲乙同意的,因此,丙是合伙人,AC选项错误。 民法通那么第34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 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当民事责任。”因 为甲属于执行职务行为,损失应共担,B选项错误。民法通那么第32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 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因此D选项正确。19、甲公司注册资金为120万元,主营建材,乙厂为生产瓷砖的合 伙企业
5、。甲公司为稳定货源,决定投资30万元入伙乙厂。对此项投资的 效力,以下表述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A、A)须经甲公司股东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B、B)须经甲公司董事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C、C)须经乙厂全体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10D、D)无效【参考答案】:D【解析】:原公布答案D,按照最新公司法的规定,此题无答案,所以仅作为大家学习法 律过程中的历史参考作用。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 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 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由此,甲公司非国 有独资公
6、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可以成为乙公司的合伙人,答案D错误。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 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 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 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此题按照现法 律规定,无正确答案。20、甲公司委托王某与陈某一起为公司购买服装,陈某未与王某协 商,擅自订购了一批不符合甲公司要求的服装,绐甲公司造成10万元的 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陈某自己向甲公司承当赔偿责任B、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当连带赔偿责任C、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当按份赔偿责任D、陈
7、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当连带赔偿责任,王某承当赔偿责任后, 享有向陈某追偿的权利【参考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79条第1款规定:“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如果其 中一人或者数人末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所实施的行为侵害被代理人权益的,由实施行为的委托代 理人承当民事责任.”根据该规定,陈某未与王某协商,购买不合要求服装造成甲公司损失的,应自 己向甲公司承当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1121、王某下落不明满5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子向 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A、先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B、只按其子的申请宣告失踪C、只按其妻的申请宣告死亡D、让其妻和其
8、子商量,如协商不成驳回申请【参考答案】:C【解析】:民通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 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 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 那么应当宣告死亡。”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即便是同一顺序,有的申 请宣告死亡,有的阻止,也应宣告死亡。此题中配偶要求宣告死亡,应当宣告死亡。22、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下情形有效的是()A、李某取得开发商品房的许可后将其转让给许某B、供电局要求用户在指定商铺购买电表C
9、、公民甲死亡,行政机关注销给予其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行为D、财政部门向公安局交通大队返还交通罚款的行为【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关于行政许可的注销、转让及行政行为的有效等问题。行政许可法第9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 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所以A项中李某转让开发 商品房的许可是法律禁止的,是无效的;该法第27条规定:行政机关实 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 要求,所以B项中供电局要求用户在指定商铺购买电表的行为也违反了 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归于无效;至于C项,符合行政许可法第70条 的规定中的第2种可以注销的情形,所以这种
10、注销应当是符合法律规定12的,是有效的;该法第59条明确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 关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所以D项不中选。23、某煤矿工人张某,上班时私自驱动矿车,撞倒正在路过的行人 刘某。刘某住院治疗2个月,出院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传唤谁作为被 告出庭应诉?A、张某B、煤矿C、张某与煤矿D、煤矿矿长【参考答案】:A【解析】:详见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及民事诉讼关于侵权行为的有关规定。24、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 施的机关。以下有关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表述,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 O。A、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处分、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 判
11、决的执行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缺乏二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 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C、监狱负责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送交执行时余刑 二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D、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处分的执行【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公安机 关、监狱。具体来讲,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判决、免除刑罚判决、罚金刑判决、没收财产判决和死刑判 决的执行;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的执行,对于在 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罪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公安机关负责管制、
12、拘役、拘役的缓刑、 有期徒刑的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等判决、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的执行。据此,此题正确 答案为A。不同执行机关的执行范围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高频考点,请考生全面掌握。1325、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 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 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 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当保证责任?A、7万元B、6万元C、5万元D、4万元【解析】:担保法第28条规定了人保与物保的关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 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当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
13、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 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同时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8条又进行了修改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 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当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 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当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 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 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 或者法律的规定承当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 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
14、为债权人放弃局部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 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因此人保与物保的关系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与保证并存的 情况下,债务人的物保优先于人保: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和第三人提供的保证并存的情况 下,两者效力次序相当。此题中债务人提供物保一共16万,但是因为车祸毁损减少价值2万 元,相当于债务人提供14万的物保,那么保证人应该在剩余范围之内承当 保证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26、某市第三小学六年级学生刘某因与同学王某发生口角将对方打 伤,被派出所民警王某某(王某之叔)予以1天拘留,那么就此事赔偿请 求人应为()A、刘某B、刘某之父母C、刘某父母所
15、委托的律师14D、A 或 B【解析】【参考答案】:A【解析】此题考查国家赔偿请求人。国家赔偿法第6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 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 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有权要求赔偿。”根据本条规定,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限制行为能力 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刘某之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刘某父母所委托的律 师是其父母的代理人都没有独立的提起诉讼的权利。因此A项是正确答 案。27、关于注册商标的变更,以下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A、注册人由有限责任公司变为股份的,应当提出注册商标 的变更申请;B、作为注册商标的英
16、文单词的某些字母有所变化的,应当提出注册 商标的变更申请;C、注册人的地址有变化的,应当提出注册商标的变更申请;D、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 申请。【参考答案】:B【解析】:B项的情况应该重新提出注册申请。见商标法21、22、23条。28、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那么,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是权责统一原那么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15【参考答案】:D【解析】行政比例原那么,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 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那么这种不利影
17、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 范围和限度之内,二者有适当的比例。比例原那么着眼予法益的均衡,表达的是“行政目标实现”与 “相对人利益保护”二者之间的平衡,而非表达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之间的统一,不是权责统一原那么 的基本内容。故A选项错误。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相对应,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 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做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在执行羁束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 照法律。而行政比例原那么是权衡行政目的与行政手段的过程,就是行政 机关运用自由裁量权的过程。行政比例原那么主要适用于自由裁量行政行 为,因此B选项错误。行政比例原那么要求行政权力
18、的行使除了要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 行政主体还必须考虑行政理性,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方式进行。这 与合法行政要求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不同,因此C选项错误。行政比例 原那么在价值上追求公平正义,并以维护和开展公民权为最终归宿,表达 了实质法治“保障人权和自由”的基本理念,属于实质法治的范畴,因 此D选项正确。29、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行政许可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B、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C、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D、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 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表现【参考答案】:C30、以下不是发生执行回转必须具备的条
19、件的一项为哪一项:()A、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已被人民法院局部或者全部执行完毕16B、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C、申请执行人拒不返还依据被撤销的法律文书取得的民事权益D、由被执行人主动申请【参考答案】:D【考点】执行回转详解:执行规定第109条规定,在执行中或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 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依当事人 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 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所以, 在满足其他条件下,执行机构可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作出执行回转裁 定,应选D项
20、。31、依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逆境内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但其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多 大比例?A、40%B、50%C、60%D、70%【参考答案】:C【解析】: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 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 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32、关于民事权利,以下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A、甲被乙的狗咬伤,甲要求乙赔偿的权利具有排他性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 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17C、张某与刘某
21、签订供货合同,没有约定履行顺序,张某要求刘某交 货,刘某以张某未支付货款为由拒绝履行,刘某行使的权利是抗辩权D、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受欺诈订立的合同要求撤销合同的权利不受 诉讼时效的限制【参考答案】:A【解析】:A选项甲行使的权利为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错误,中选。B选项丁对 丙享有的权利为地役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具有支配性,正确,不中选。C选项刘某行使的权利为同 时履行抗辩权,正确,不中选。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 “一年”、第七十五条和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 断或者延长的规定。D选项正确,不中选。33、依据公
22、司法,发行人所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进行 验资,验资机构须。A、依法设立B、证监会指定C、证券交易所指定D、证券业协会推荐【参考答案】:A【解析】:答案:A,第九十条【验资及未募足时的处理】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 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 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 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 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34、以下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某国家元首来华访问,外交照会后由外
23、交部工作人员陪 同到八达岭长城参观,沿途八达岭高速公路戒严2小时,某快 运公司因此耽误业务,造成经济损失2万余元某市是重要的18 苹果生产基地,林业局为规范秋季收购,公布参考价格,但由 于市场预测出现较大误差导致定价偏低,消息闭塞的果农们因 此遭受了一定损失 某县人民政府就本县两个重要国有企业的 合并问题制定了一份规划,同时出台了一个红头文件,但该文 件规定的某些合并条件使其中某个企业的合同相对人遭受了重 大的利益损失某市纪检委接到群众举报该市财政局综合处李 某在某中学改建过程中未实行公开招标,暗箱操作,在群众中 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遂给予李某留职查看的行政处分某 市老中医李某为自己创造的治
24、疗腰腿疼病的特效跌打丸申请“李氏”的商标,被驳回申请,后李某申请复审,同样被裁定 驳回申请A. (1)(3) (5)B、(1) (2) (3)C、 (3)(5)D、(2) (4) (5)【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见行政诉讼法第12条:人民法院不受 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以下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 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 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1)属于外交行为。(2)中林业 局的行为属于行政指导行为,而行政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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