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模拟押题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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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绝密启用前 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专升本民法全真模拟(一)本试卷分第I卷(选择题)和第II卷(非选择题)两局部。总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第I卷(选择题,共70分)一、选择题:135小题,每题2分,共70分。在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最符 合题目要求的。1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民法中禁止滥用权利的原那么要求A.父母不得滥用监护权B.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滥用职权同他人谈判业务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滥用权力D.国家
2、机关不得滥用职权3 .某公司在某市甲区有一幢主要办公楼,在乙区有一幢营业大楼,在丙区有一幢物业管理楼,在 丁区有刚落成的新办公楼。依民法典规定,该公司的住所是A.甲区办公楼B.乙区营业大楼权的产品,但该商场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该商场不构成侵权,但应停止销售B.该商场是善意销售,不构成侵权C.该商场构成侵权,应停止销售,但不承当赔偿责任D.该商场构成侵权,应承当停止损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第口卷(非选择题,共80分)二、简答题:3638小题,每题10分,共30分。36 .简述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37 .简述债的保全制度。38 .简述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夫妻扶养义务。三、
3、论述题:39小题,20分。39 .论述效力待定行为与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的区别。四、案例分析题:4041小题,每题15分,共30分。40 .张三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张甲,二儿子张乙,女儿张丙。张乙在外地工作,张丙 1994年出嫁。1999年,张三去世,留下房子6间。张甲与张乙各继承3间,张丙未提出继承。后张乙托张甲帮助照看了间房,张甲表示同意,并一并使用该房。后张甲在其儿子结婚时对这3 间房进行了维修,交由儿子使用。张乙2012年退休回家定居,要求张甲还房,张甲以超过诉讼 时效为由不同意。张丙此时提出要求继承属于她的遗产,张甲以同样理由拒绝。无奈,三人诉至 法院。问:(1)张乙是否可以
4、要求张甲还房,是否超过诉讼时效?(2)张丙是否可以要求继承,为什么?张甲与张乙之间的房屋是何关系?41 .王某在某商店买回一箱啤酒,后在开箱饮用该啤酒时,其中一瓶发生爆炸,将王某的左手手 指炸伤,经治疗花去医药费300余元。王某到商店要求赔偿,商店声称此啤酒是从某批发商张 某处购得,应向张某索赔。张某言道,我并没有将此啤酒直接售于你,再说,此爆炸应为产品质 量问题,要找也应该找厂家。王某找到厂家,啤酒厂称生产的啤酒无论包装还是质量都有保证, 引起爆炸应是仓储中出现的问题,应找张某或商店解决。王某最后以商店为被告将其诉至法院。问:王某可以向谁索赔?(2)假设产品是因在运输中和仓储中出现的问题,王
5、某可否向商店索赔,为什么?(3)此案属于一般侵权还是特殊侵权?参考答案及解析一、选择题1 .【答案】C【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民事法律关系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民事法律关系是产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个体意志和国家意志的结合。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其他权益。行为中也当然包括不作为。故C 项正确。2 .【答案】A【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民法基本原那么的知识点。【应试指导】禁止滥用权利原那么中的权利,一般仅指滥用者自身所具有的权利,而非他方所 赋予或给予的权利或权力。3 .【答案】A【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法人住所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民法典第3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
6、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 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4 .【答案】D【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民事权利的分类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根据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不同,民事权利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是能够独立 存在的权利。从权利是必须依赖主权利存在而存在的权利。如主债权是主权利,担保物权是从权 利。所以选D项。A项,是从调整对象进行的分类。B项,是从义务主体范围进行的分类。(:项, 是从权利的效力进行的分类。5 .【答案】B【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不当得利的知识点。【应试指导】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而使他人遭受损失。而法律规定,拾得遗物 的,应归还失主,失主不明的,应
7、归国家。因此,此题中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6 .【答案】B【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知识点。【应试指导】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并把这个条 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法律效力发生、变更、消灭的依据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那么以一定期 限的到来为依据。此题中半年后属于期限。所以选B项。7 .【答案】D【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合伙企业财产处理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0条的规定可知,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份额,庆项正确。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原来的普通合伙企业依 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因此,
8、B项正确。如果合伙协议事先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那么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只能要求退还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此,项正确。李 明是否愿意取得合伙人的资格由其法定代理人代替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不需要等到李明成年后 由其本人作出,另外,即便是本人愿意也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才可以实现。因此D项错误。 8.【答案】C【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李某的行为属于不具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行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此类行为属效 力待定的民事行为。9 .【答案】A【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诉讼时效中止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9、个月内,因以下障碍, 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 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 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故从中止时效的原 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所以选A项。10 .【答案】C【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物权分类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根据他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指以标的 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
10、他物权。担保物权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他物权。A项是 根据标的物性质所作的分类。B项是根据物权能否独立存在所作的分类。D项是以物权支配力的 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11 .【答案】A【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占有分类的知识点。【应试指导】依据占有人是否基于本权而对物进行占有,可以将占有分为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对无权占有依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可将占有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以占有人在事实上 是否占有物为标准,可将占有分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以占有人的意思为标准,可将占有分为 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12 .【答案】A【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家庭财产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56条的规定,个
11、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 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当;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当。13 .【答案】D【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动产质权标的物所具备的要件的知识点。【应试指导】动产质权的标的物须具备非为禁止流通物、须为特定的动产、须为出质人自己享有 所有权或处分权的动产3个要件。14 .【答案】D【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权利质权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民法典第44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以下权利可以出质:(1)汇 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 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X 6
12、 )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此题的正确答案是D项。 15.【答案】C【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要约邀请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473条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方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 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C项符合要约邀请要 件。A、B、D三项属于要约。16 .【答案】D【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抵押与质押的效力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
13、域使用 权等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因 此,房屋抵押合同必须登记,否那么不发生抵押权效力;同时,质权只有转移动产给债权人时方生 效,债权人丧失动产的占有,动产亦不发生效力。17 .【答案】C【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债权让与的效力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抵押权属于依附于债权的从权利,主权利转移,从权利也随之转移。18 .【答案】D【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民法典中撤销权行使的开始时间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民法典第541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 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19
14、.【答案】C【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债权性质的知识点。【应试指导】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此,债权是支配权 的说法是不正确的。20 .【答案】C【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保管合同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民法典第898条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 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 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因此应选C项。21 .【答案】D【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租赁合同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那么可知,该合同继续有效,且合同的一方主体因所有权 的转移而改变。应选D。22 .【答案】D
15、【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不安抗辩权的知识点。【应试指导】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一方根据合同约定应向对方先为履行之前,如果发现对方 的财产显著恶化或履行债务的能力降低,可能危及先履行一方的债权实现时,先履行的一方有权 中止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 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此,D项正确。23 .【答案】D【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知识点。【应试指导】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 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但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因此
16、,选D。24 .【答案】B【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离婚程序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25 .【答案】D【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离婚后子女抚养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 负担局部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 院判决。26 .【答案】D【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夫妻财产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所得的财 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此题,王某继
17、承 的遗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又根据民法典第1121条的规定,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题中,虽然王某在离婚后实际分得该遗产,但是继承发生在夫妻 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选D项。27 .【答案】A【考情点拨】此题考查了遗产的范围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民法典第1122条正面规定了遗产的范围,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不可纳入 遗产范围的也应注意:(1)有关单位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不是遗产;(2)有人身保险合同的人死 亡,其保险合同中注明了受益人的,保险金不得作为遗产,该保险金是合同中所注明的受益人的 财产,而不是遗产;()承包经营权、房屋租赁权等不得作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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