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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01-0902)四川省建筑周转材料租 赁 合 同(示范文本)(试行)四 川 省 建 设 厅制 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同编号 四川省建筑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承租人 出租人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书号 ,级别 ,发证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租用建筑周转材料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第二条 租赁物名称、数量、租金单价(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品 名规格型号单位租金单价(元/日)计划租用数量单位价值(元)备注架管M扣件套平模联接角模MU型卡只阴
2、角模板M钩头螺栓套顶托套以上周转材料交货地点为出租人库房,实际数量以双方交接验收凭据为准,并作为租金结算的有效依据。其上下车费及运费由承租人负责。若由出租人代装代运,其费用由承租人负担。以上周转材料的质量数量验收地为交货地。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 租赁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租赁保证金 元。 第五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及结算方式 租金计算从承租人提货之日起至归还验收完清之日为止。每月按实结算一次。出租人按月按实提出租金结算单,双方在次月5日前确认租金结算单,在月前按双方约定比例付清上月租金。如承租人对送达的当月租金结算单在 个工作日不予确认,出租人视
3、为承租人默认同意。如承租人对结算的租金数额有异议,经双方核对后,于下月调整结算租金。当月租金不得拒付。在出租财产未全部还完并付清全部租金之前,承租人不得以租赁保证金抵租金。租赁保证金于租赁财产还清且租金付清后无息全款退还承租人。 双方约定通过 银行汇款支票转帐现金方式支付租金。第六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和丢失赔偿 租赁期间周转材料的维修与保养,由 人负责。归还时周转材料若需维修与保养,并且约定由承租人维修与保养的,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收取维修保养费。如承租人造成周围材料难以修复的损坏或丢失,按损坏或丢失的材料价值的 %赔偿(损坏丢失财产 的租金计算到支付赔偿款之日止)。第七条 指定领返料经办人1
4、.承租人指定专人 为租赁物资的领退料经办人。若指定人员不能到场或更换经办人时,需出具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2.出租人应按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提供合格的产品。承租人应按JGJ130-2001标准检查搭设使用周转材料。第八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双方约定违约金为 万元或者租金总额的 %。 一、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4.其它: 。 二、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5、1.不按时支付租金; 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 3.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的周转材料转让、转租或者变卖、抵押等,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其它: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租赁双方和担保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一、向 成都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出租人持 份,承租人持 份,租赁担保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约定事项: 。承租人 (签章): 出租人(签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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