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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法考试卷一巩阶段知识点检测试卷(附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因违反证券法而应承当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者, 如其财产缺乏以同时支付这些款项,应如何处理?()A、先承当民事赔偿责任B、按比例承当责任C、先缴纳罚款D、先缴纳罚金【参考答案】:A【解析】:证券责任的承当方式证券法第23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当民事赔偿责任 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缺乏以同时支付时,先承当民事赔偿责任2、在中国封建法律开展史上,最早确立法典12篇结构的是A、开皇律B、永徽律C、魏律D、北齐律【参考答案】:D【解析】:北齐政权全面总结历
2、代立法经验,历经十余年修成当时最有水准的法典北齐律。 北齐律共12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那么;精炼了刑法分那么,使其 成为11篇,即禁卫、户婚、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北齐律 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故D项为正确答案。定,鉴于王强流动经营,不当场处分以后难以找到他,遂口头作出罚款 100元的规定,王强辩白说家里有营业执照,忘了带来,张华和李军认 为王强属于强词夺理,根本不愿听其陈述和申辩。对于该行政处分决定, 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哪个?A、该行政处分决定无效,王强可以拒绝B、该行政处分决定违法,王强
3、可以拒绝C、该行政处分决定违法,王强可以在缴纳罚款后,申请行政复议D、该行政处分决定不成立,王强可以缴纳罚款后直接提起诉讼【参考答案】:D【解析】:具体行政行为不成立是指其不具备法定的外在表现形式。不成立的具体行政行为, 当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当事人仍然可以对此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分法第 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之前,不依照31、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 予行政处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分决定不成立。当事人放 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题中行政行为由于缺乏形式要件,依法不能成立,因此D是对的。具体 行政行为违法,是已经
4、依法成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违法因素。具体行政行为无效是已经依法成立的 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明显重大违法的情形而依法归为无效。因此ABC不对。21、王某贩卖盗版光碟被文化局查处,罚款1000元,王某不服申请 复议,但是复议机关也维持了处分决定。王某逾期不履行维持原具体行 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如何处理?A、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B、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C、由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D、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考答案】:A【解析】参见行政复议法第33条第一项1022、关于文
5、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的说法,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O 0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B、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D、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收益权【参考答案】:D23、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 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 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 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 行为属于:A、犯罪中止B、犯罪既遂C、犯罪未
6、遂D、犯罪预备【参考答案】:B【解析】:关于AB选项。行为人李某已经实施完毕了犯罪行为,如果要成立犯罪中止,除了 需要具备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之外,还要求具备“有效性”。此题中,李某没有能够有效地防止 犯罪结果的发生,被害人王某出现了死亡的后果,所以,李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既遂。 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关于C选项。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 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行为人李某已经实施完毕了犯罪行为,所以,李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未遂,而是犯罪既遂。因此,C选项错误。关于D选项。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 条件的行为。有犯罪预备行为,因意志
7、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的,是预备犯。此题中,行为人李 某已经实施完毕了犯罪行为,所以,李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预备,而是犯罪既遂。因此,D选项错误。 此题的正确答案为Bo24、对河南省某行政公署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以下哪个机关管辖?11A、该行政公署B、该行政公署法制部门C、河南省人民政府D、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参考答案】:C【解析】见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25、在列车上同座的李四发现王五特别有钱,就在其喝的茶水中投 放安眠药,王五5分钟后沉沉睡去,李四伸手去翻王五的手提包。目睹 整个过程的周某终于忍无可忍,将李四推倒在地,以铁箱击打致使其死 亡。本案中李四和周某的行为应该分别认
8、定为:A、抢劫罪;正当防卫B、盗窃罪;防卫过当C、抢劫罪;防卫过当D、盗窃罪;特殊正当防卫【参考答案】:C【解析】: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 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屡次盗窃的行为。李四在王 五的茶水中投放安眠药,使被害人丧失对抗力,从而夺取其财物的行为,虽然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等 手段,但同样使他人失去对抗能力,而不是在受害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秘密窃取,所以应以抢劫定罪。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 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
9、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 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分。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平安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 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而,特殊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为严重危 及人身平安的犯罪,因其具有法益侵害的急迫性。李四以麻醉的方法取得物品,构成抢劫罪,但是其 手段是缓和的,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将李四打死明显超出了限度,成立防卫过当。因此,ABD选项 错误,C选项正确。26、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12A、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
10、任均实行严格责任B、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产品缺陷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 过错责任C、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产品售出 之日起计算D、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缺陷产品生产日期满十年 后丧失【参考答案】:B【解析】:产品质量责任,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产品质量责任包括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其主体一般是生 产者和销售者,但特定情况下,也存在其他责任主体。产品瑕疵责任, 又称产品瑕疵担保违约责任,是指销售者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法定或者 约定的品质标准,应当承当的违约责任。其具有相对性,仅存在于合同 双方当事人之间,因此对于消费者来讲,其只能要求直接的销售者承当 产品
11、瑕疵责任。对该责任的规定见产品质量法第40条。产品瑕疵责 任的诉讼时效为1年,郎适用“出售质量不舍格商品来声明的”违约之 诉的诉讼时效。产品缺陷责任。又称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是指因产 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 者应当承当的赔偿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1款“因产品存 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 生产者应当承当赔偿责任”的规定,生产者的产品缺陷责任是一种严格 责任,即不管生产者是否有过错,其都应当承当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 他人财产的损害。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2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 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
12、、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13售者应当承当赔偿责任”的规定,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是一种过错责 任,此过错为推定过错,由销售者负举证责任。因此。A选项认为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 任均实行严格责任的说法是错误的,不中选。B选项认为对生产者产品 缺陷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的说法正确,中选。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 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 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
13、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平安使用期 的除外。“据此,2年的时效期间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 益受到损害时”起算,而不是从“产品售出之日”起算,C选项错误。 10年除斥期间的起算点应是“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而不是“缺 陷产品生产日期”,因此,D选项错误。27、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 取得房产证。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 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陈某要求廖某予 以赔偿。对此事件,以下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仅有相对权,故其法律义务也是相对的B、廖某不是住房的所有人
14、,故对陈某的损失不负法律责任C、此侵权案件首先应依据法律原那么来加以处理D、此案件的处理应直接适用法的正式渊源【参考答案】:D28、孙某持刀抢劫赵某财物,赵某夺下孙某的刀,并将孙某推倒在 水泥地上,孙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赵某随后持刀将孙某杀死。关于 赵某行为的性质,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赵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14B、赵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赵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赵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参考答案】:D29、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检查银行业 金融机构的建议应当回复的期限是:()A、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3日内
15、予以回复B、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15日内予以回复C、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30日内予以回复D、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回复【参考答案】:C【解析】:银行监督管理中的相关期限【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6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中国人民银行提 出的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建议,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应选C30、10.北洋政府制定的第一部宪法草案是。A、“天坛宪草”B、“袁记约法”C、“贿选宪法”D、中华民国宪法(1947)【参考答案】:A【解析】:【答案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北洋政府时期的宪法性文件。“天坛宪草”,即中华 民国宪法(草案),1913年10月31日完成,共1
16、1章113条。因在北京天坛起草而得名,是北洋 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该题针对“北洋政府时期的宪法性文件”知识点进行考核】1531、“八议”制度中“议宾”的“宾”,指的是。A、皇帝所尊请而来的客人B、外国使节C、化外人D、前朝皇帝的后代被尊为国宾的人【参考答案】:D【解析】:正确答案:D评析:“作议”中的“议”的对象,一定要搞清楚:一是“议亲”, 即皇帝的亲戚;二是“议故”,即皇帝的故旧;三是“议贤”,即品行 到达封建道德最高水准的人;四是“议能”,即有大才干的人;五是“议功”,即功勋卓著的人;六是“议贵”,即封建大贵族大官僚;七 是“议勤”,即勤于为国家服务的人;八是“议宾”,即前朝皇帝
17、后代 被尊为国宾的人。32、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以下关于因产品缺陷造成受害 人死亡,侵害人应当赔偿的范围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以丧葬费和抚恤费为限B、以医疗费、丧葬费为限C、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 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D、以医疗费、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为 限【参考答案】:D【解析】:产品缺陷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4条第1款:”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 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16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 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
18、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 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 生活费等费用。”根据这一规定,D项正确。33、以下哪些行为不属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 秘密罪?A、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明密级的事项,而为境外窃取、刺探、 收买、非法提供的B、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标明密级的事项关系国家平安和利 益,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C、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 个人的D、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参考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
19、件 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标明密级的事项关系国 家平安和利益,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依照刑法第111条的规定以为境外窃取、 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定罪处分。第6条规定:“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发 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依照刑法第111条的规定定罪处分;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 布,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398条的规定定罪处分。”此题中ABC三项依据司法解释都成立为境外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D项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所 以,此题的正确答案为Do34、以下哪些规范性法律
20、不得设定行政许可?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部门规章【参考答案】:D17【解析】:经常性行政许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法律、国务院以行政法规、有权地方人 大及其常委会以地方性法规来设定。而非经常性行政许可,即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国务院可以决定形 式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以规章形式设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定非经常性 行政许可的条件是(1)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2)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 实施行政许可;(3)实施满1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35、我国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关于该 地方性法规,以
21、下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该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属于行政法部门B、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C、该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应由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D、该法规虽仅在该省范围适用,但从效力上看具有普遍性【参考答案】:C【解析】:地方性法规所谓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或原那么对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 规范进行划分所形成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部门是由调整国家 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所构成。某省人大常委会制 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是规范该省卫生部门的管理活动的法规, 属于专门行政法中的法律规范的内容,属于行政法部门的法律。选项A 正确。不中选。法律渊源
22、可以分为正式法律渊源和非正式法律渊源。所 谓正式法律渊源,是那些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官审 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来源,正式的法律渊源具有普遍的效力。我国的正 式法律渊源主要包括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其中主要有: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文件、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等。某省人大常委会 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是我国的正式法律 渊源,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选B正确,不中选。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作为一般的行为规范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 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和特性。主要表达在两个方面:一是法的效力对象的1
23、8广泛性,即法对于适用范围内的任何人都是具有效力的,而不仅仅是针 对特定人。二是法的效力的重复性,指法对人们的行为有反复适用的效 力。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虽仪在该省范围 适用,但是却对该省范围的法律主体都适用,而且具有反复适用的性质, 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选项D正确,不中选。我国现行的立法法对于地方性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应该由哪个 部门进行解释没有规定,在1981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19次常委会通过 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中规定“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 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大常委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凡属于
24、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 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因此, 题中关于该食品卫生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应该由该省的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即该省的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解释。选项C错误,中选。难度系数* 3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官、检察官可以有以下哪一行为()A、参加罢工B、提出申诉或者控告C、拖延办案,贻误工作D、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参考答案】:B【解析】: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对法官的权利、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官法第8 条规定:“法官享有以下权利:(一)履行法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二)依法审判案 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
25、序,不被免职、降职、 辞退或者处分;(四)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五)人身、财产和住所平安受法律保 护;(六)参加培训;(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八)辞职。”第32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以下 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 动,参加罢工;(二)贪污受贿;(三)徇私枉法;(四)刑讯逼供;(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益;(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十)利 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十一
26、)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193、将律典简化为十二篇的是:()oA、北齐律B、魏新律C、北魏律D、晋律【参考答案】:A【解析】:北齐律篇章结构正式确定为十二篇曹魏太和三年(公元229年)十月颁行的魏律是十八篇,史称曹 魏“新律”;于晋武帝泰始四年(公元268年)正式颁行天下的晋律 共二十篇,620条,史称“泰始律”;于孝文帝大和十年(公元495年) 颁行的北魏律共二十篇;于武成帝河清三年(公元564年)完成的 北齐律共十二篇,949条,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成就最高、 对后代封建法典影响最直接、最深远的一部法典。它集中总结了汉魏晋 以来的封建立法经验,使封建法典的体
27、例和内容进一步完善。十二篇的 规模及篇名也基本上被隋、唐、宋代法典所继承。北齐律在中国法 制史上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而著称,表达了较高的立法水平。故 此题应选Ao4、根据我国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以下哪类人员不享有外交特权 与豁免?A、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B、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父母C、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D、使馆的行政技术人员【参考答案】:B【解析】: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20条规定,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享有与外交代表相同的特权与豁免;使馆的行政技术人员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亭有与 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28、。”第33条规定:“法官 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法 也作了类似的规定。由此可见,提出申诉或者控告是法官和检察官的权利,是可以从事的行为。A、C、 D三项与法官的职业性质相悖,法官和检察官不得有这些行为,否那么要给予处分或者追究刑事责任。37、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 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 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 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A、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B、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C、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D、在
29、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参考答案】:C【解析】:反致是国际私法上的重要制度。目的是限制外国法的适用。38、以下关于古代诉讼制度说法正确的选项是哪项?A、唐代规定,对人赃俱获、经拷讯仍不认罪的,可据状断之B、宋代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的,事关重大案情的,应上报御吏台, 由御吏台指定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C、北宋注重证据,重视现场勘验,并产生了洗冤集录等世界最 早的法医学著作D、明朝的管辖制度实行原告原那么,对军民实行分诉分辖制【参考答案】:A【解析】:A项说法正确,唐律规定,对那些人赃俱获,经拷讯仍不认罪的,可根据证据定罪, 即“据状断之”。翻异别勘是宋朝的一种诉讼审判制度,指在诉讼中,犯人
30、推翻原来的口供(翻异), 事关情节重大,一般由另一法官或其他司法机关重审(别勘)的制度。别勘分为别推(换法官审理) 和别移(换司法机关审理)。但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并不需要由御史台指定,御史台自古 只是掌管监察事项的,不负责案件审理,因此B项错误。C项洗冤集录是中国古代法医学著作, 南宋宋慈著,刊于宋淳祐七年(1247),同时也是世界上现存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因此C项也20 不正确。明朝在交叉案件的管辖上,继承了唐律以轻就重,以少就多,以后就先”的原那么,同时又 规定:“假设词讼原告、被论在两处州县者,听原告就被论官司告理归结”,反映出明朝实行被告原那么, 减少推诿的立法意图。因此
31、D项错误。39、有关法的渊源的以下表述中,均错误的组合有:()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 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都构成当代 我国法的渊源。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 案件时的判决依据。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渊源, 如正义标准、理性原那么、习惯等。在我国,习惯不可以成为法的正式 渊源。近代以来西方国家法的渊源,在英美法系国家主要是制定法, 而大陆法系国家那么以判例法为主要的法的渊源。()OA、B、C、D、【参考答案】:A【解析】:考点法的渊源解析法的渊源一般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 程序制定
32、和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 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 的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法的 制定机关不同而作出的分类,故的说法是错误的。对于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我国采取了保存的做 法,故项表述错误。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的划分。是根据其是否表现为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 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类,所以项表述也错误。项是一个常识题,正确表述应该是英美法系国家以判例法为主要 渊源,大陆法系国家以制定法为法的主要渊源。(萤和的说法是
33、正确 的。因此。A项为正确答案。40、7.宋代把犯人推翻原来的口供称为:()。21A、翻供B、覆供C、翻异D、否供【参考答案】:C【解析】:【答案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宋代的司法机构。宋代的翻异别勘制度规定,在诉讼中, 人犯否认口供称“翻异”,对事关重大的案件,由另一法官或别一司法机关重审,称“别勘”。【该题针对“唐宋元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以下哪些情形不属于结果加重犯?A、李某用各种淫/*秽*言语侮辱孙某,孙某感到身心受到极大的伤 害,遂自杀身亡B、王某作为监管人员,屡次对被监管人赵某进行殴打与
34、体罚虐待, 最终导致赵某死亡C、弓某强制猥亵妇女甲致其死亡D、由于儿子患有痴呆症,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作为父亲的张某将其 遗弃,最终导致儿子死亡【参考答案】:A,B,C,D【解析】:结果加重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基本犯罪),由于发生了严重结果而加 重其法定刑的情形。如果刑法没有规定针对加重结果的加重法定刑,那么结果再严重也不是结果加重 犯。结果加重犯具有法定性。由于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第261条规定的遗弃罪没有针对 加重结果规定加重的法定刑。因此,AD选项不属于结果加重犯。根据刑法第248条的规定,监 管人员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殴打与体罚虐待致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处分。这种情形属
35、于转化犯。因 此,B选项不属于结果加重犯。C选项是最难的一个,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 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 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237条虽然规定了强制猥亵妇女罪有加重情形、有两个22 量刑档次,但加重处分仅限于“聚众或在公共场所”的法定情形,而没有规定其他需要加重处分的法 定后果或严重情节。因此,C选项不属于结果加重犯。此题的参考答案为ABCD。3、以下活动属于行政行为的是哪些?A、市工商局购买办公用品B、市税务局征收所得税C、市公安局开展打击“卖淫嫖娼”的治理整顿活动D、市政府向希望工程捐款【
36、参考答案】:B,C【解析】:此题涉及行政行为的理解。AD都是民事行为。4、以下哪些现象不是司法公正所要求的?()A、对于任何案件,法院都应当允许公民旁听和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B、王法官是一位清正廉洁的法官,在审理一位远亲的案件中,他自 认为凭自己的高洁风格,肯定能秉公执法,认为自己没必要回避C、一刑事案件被告是一位穷凶极恶的杀人犯,陈法官认为被告罪大 恶极、证据已足,认为被告再在法庭上参加辩论,为自己辩护已经没有 必要了D、某刑事犯罪嫌疑人包某,在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时,被告知当时有 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参考答案】:A,B,C,D司法公正需要做到:司法活动公开、裁判人员保持中立、当事人的 地位要平等、
37、司法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要充分参与、司法活动要合法和案 件的处理要正确。法院应当允许公民旁听和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这与 司法活动公开性相符合,但并非任何案件都可以,对于涉及个人隐私、 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的那么不可以,所以选项A错误。裁判人员应当保持 中立,办案应当合法,选项B中王法官虽然平时秉公执法,但当事人一 方是他的亲戚,要想在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真正做到保持中立性和使审判23程序合法,王法官必须回避。所以选项B入选。在司法的过程中,当事 人双方都有充分的参与性,法官需要做到的是:认真倾听当事人的主张; 以认真回答当事人主张的方式,对自己作出决定的根据进行充分的说明; 作出的决定必须建立在当事人双
38、方提出的证据和辩论的基础上,并与此 相适应。所以,选项C中陈法官的做法是错误的,入选。根据刑事诉 讼法第33条的规定可知,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 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D项中,司法程序不合法,所以入选。5、在罗马法的开展过程中,诉讼程序先后呈现出以下哪些形态?()A、法定诉讼B、程式诉讼C、民事诉讼D、特别诉讼【参考答案】:a,b,d6、行政处分法规定了一系列保证行政处分公开、公正的制度, 如:A、说明身份制度B、听取意见制度C、听证制度D、告知制度【参考答案】:A,B,C,D【解析】:行政处分法第31、32、42条7、法学院同学就我国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讨论。甲认为:法律职业
39、道德一般包括职业道德意识、职业道德行为和 职业道德规范3个层次;24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乙认为:如果缺乏无私奉献、敬业献身的精神,法律职业人员很 容易进行“权力寻租”;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是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的保障。丙认为:法律职业人员的社会义务和道德要求不应高于一般社会 成员;直接影响律师职业形象的执业外行为受到律师职业道德的约束。对此,以下哪些选项是不能成立的?A、甲和乙的说法均正确B、甲和丙的说法均错误C、甲、乙和丙的说法均正确D、甲、乙和丙的说法均错误【参考答案】:B,C,D8、以下关于法的运行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公民甲参加所在区的人大代表的选举的行为属
40、于守法行为B、乙律师在为一件人身伤害案代理时指出,数月前该法院在审理一 起类似案件时没有裁判给予精神损害赔偿,那么本案也不应该给予精神 损害赔偿。乙律师的思维方式属于演绎推理C、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检举对该市税务局长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的 行为属于国家法律监督D、丙阅报时针对某影星的行为认为其将被判5年有期徒刑,这表达 了法律的评价作用【参考答案】:A,C,D25【考点】守法;法律监督;法的作用;法律推理【解析】B项乙律师的推理属于类比推理而不是演绎推理。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某 些属性相同从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法上也可能存在相同点的推理,该选项不正确。其他三项当 选。9、军人甲经常对新
41、兵说:现在当兵没有意思,你们不如早点逃离部 队,下海挣钱。战士乙某等6人听了甲某的说教后,相继趁外出训练或 值夜班之机逃离部队。甲的行为不构成:()A、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B、逃离部队罪(教唆犯)C、阻碍军事行动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C,D【解析】:这里所说的煽动,是指对军人以造谣、引诱、劝说、怂恿等方法使军人逃离部队, 煽动的对象是特定的,只能是正在部队中服兵役的军人;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 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造成部队的军心涣散、部队的某项任务无法顺利完成、煽动多人逃 离部队等。10、以下说法中,哪些是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正确表述?()A、基本权利是指首要
42、的、根本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公民权利B、基本权利是由宪法所确认,其内容和范围来自宪法的规定C、基本权利主要反映了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关系D、基本权利是其他普通法律规定公民权利、义务的依据和基础【参考答案】:a,b,c,d我国宪弦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反映了公民与国家 的关系,表达了公民的宪法地位,并成为公民其他权利义务的法律基础。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及其实现过程,反映了我国宪法的社会26主义性质。从总体上讲,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广泛性、平等 性、现实性和一致性四大特点。11、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的,使用人在以下何种情况下,构成挪用 公款罪的共犯?A、知道是挪用的公款仍然使用B、指
43、使挪用人挪用公款C、应当知道其使用的是挪用款D、参与筹划取得挪用款【参考答案】:B,D【解析】:挪用公款罪与共同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 释第8条:“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 参与筹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分。”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关键在于是否具有共同故意。A、C中使用人明知是挪用人与挪用的公款仍然使用,尽管其在实际 上帮助挪用人,但因无共同犯罪故意,因而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故A、C两项不正确。B项中指使挪用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教唆行为;D 项中参与筹划取得挪用款是为犯罪准备条件的行为,均有共同敌意,是 挪用公款罪的
44、共犯。12、法官以下哪些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A、吴法官开庭时发现一方当事人的律师杨某是其大学同学,没有主 动回避B、赵法官接受当事人宴请吃代,在席间未就案件发表任何意见C、周法官接受某中学的邀请,在该校做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讲座27D、韩法官在公开场合就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是非曲直发表评论【参考答案】:a,b,d【考点】法官回避制度【解析】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第13条的规定,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 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 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吴法官开庭时发现一方当事人的律师杨某是其大学同学,依法应
45、当申请自行回避,而其没有回避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A项中选。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 第16条的规定,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 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 法办案中徇私舞弊。赵法官接受当事人宴请吃饭,虽然未就案件发表任何意见,依然违反了法官职业 道德基本准那么的规定。B项中选。C选项中,周法官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有助于预防青少年犯罪。 C项不应选。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第14条的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 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
46、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韩法官的 行为违反了该条法律规定,D项中选。1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以下有关工作时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44小时的制度B、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2日C、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法定工作时间,需要实行其他工作时间的,必 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D、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 者协商,而且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参考答案】:A,C,D14、甲某窃得信用卡一张并使用,造成信用卡所有人重大经济损失。 乙某拾得信用卡一张并使用,也造成信用卡所有人重大经济损失。甲某、 乙某分别构成什么犯
47、罪?()A、甲某构成盗窃罪B、甲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28C、乙某构成诈骗罪D、乙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参考答案】:A,D【知识点】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解析】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分;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属于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故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15、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有关价格承诺的规定,正确的 是:()A、商务部可以主动向出口经营者寻求价格承诺B、出口经营者向商务部做出价格承诺后,商务部应该拒绝C、商务部在作出初步裁定之后才得以寻求价格承诺D、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又违反的,商务部可以立即恢复反倾销 调查【参考答案】:A,C,D【考点】反倾销中的价格承诺规那么讲解i价格承诺规那么包括:(1)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 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柞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 承诺。(2)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但不得强迫经 营者作出价格承诺。(3)商务部可以接受价格承诺,也可不接受,如不接 受价格承诺的,应当向有关出口经营者说明理由。(4)商务部对倾销以及 由倾销造成的损害作出肯定的初步裁定前,不得寻求或者接受价格承诺。 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商务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可以立即 决定恢复反倾销调查。16、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以下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哪些是 正确的?29 外交代表基本相同的特权与豁免,只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