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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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海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战略决策部署,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根据人社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精神和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浙人社发2014128号)及甬人社2014172号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2013年开展本县户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目标任务“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是以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
2、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我县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和规范管理,按照市统一标准建立“宁海县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管理系统和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系统,制定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本县户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参保登记的最终成果是,建立以全县乃至全市、全省、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人唯一参保标识的、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实时更新,可进行全县、全市、全省、全国联网比对,可准确查阅已参保人员和未参保人员的信息,为实现全
3、民参保提供科学决策依据。2014年底全县全民参保登记率达到80%,2015年底完成调查登记工作,2016年建立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具体任务是:(一)按全市统一标准,以目前覆盖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数据整理、入户调查工作,确保参保登记(核对)信息的规范和准确。(二)按市确定的全民参保登记(核对)指标体系和登记(核对)指标项和数据技术标准,建立“宁海县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实现全县各类社会保险已参保和未参保人员信息登记(核对)的动态管理,并适应分级管理需求。(三)做好与发改、经信、公安、民政、财政、卫生计生和法院等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
4、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二、全民参保登记(核对)的办法(一)关于全民参保登记(核对)的对象和内容。全民参保登记(核对)的对象是本县户籍人员。入户登记(核对)的内容为本县户籍人员的基本信息、就业状况、社会保险参保现状等(见附件3)。(二)关于全民参保登记(核对)工作的具体步骤。全民参保登记(核对)工作采取上下结合、先进行数据比对、再进行登记(核对)的递进方法。首先是对已有的信息,县局各社保经办机构分别进行清理完善,由县社保中心汇总比对后直接确认;其次是对缺失、错误的信息,通过基层平台补录改正,完成确认;最后是重点入户调查确认。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宁海县“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
5、识,并实现全县、全市、全省联网和动态更新。具体步骤如下:1建立“宁海县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通过市局相关部门及协商我市公安、经信等部门,采集取得全县户籍人员基础信息,并按属地核准户籍人员数,为填写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登记(核对)表提供基础信息,逐步建立“宁海县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2县局按全市统一的登记(核对)指标项及数据标准对全县社会保险数据进行整理比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上述指标项和数据标准,对尚未上传至县局的业务数据整理汇总后上传,由县局对全县社会保险数据进行统一处理汇总。县局通过“宁波市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取得我县户籍人员基础数据,与全县社会保险数据进行比对,将比对后产
6、生的待登记(核查)人员信息上传市级数据库,由市与市金保数据库中的参保信息比对,产生我县户籍人员省内异地参保信息,并与人社部交换联网数据进行比对,产生我县户籍人员省外参保信息。县局取得上述两项信息后明确我县未参保户籍人员名册,并生成需要入户登记(核对)的人员信息,下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3进行入户登记(核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县局取得入户登记(核对)的人员信息,统一表单发放到基层,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编制花名册,按照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登记(核对)表的指标项,重点对未参保人员逐个入户登记(核对),填写登记(核对)表,并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调查数据的录入
7、和整理。4 形成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全民参保登记表(基本样式见附件4)要求,录入调查、登记(核对)信息,社保机构对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建立完整的“宁海县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并通过系统自动更新、人工动态调查录入等手段全面实行动态管理。乡镇(街道)、村(社区)对本辖区登记(核对)信息数据采集后,实行动态维护。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参保情况变化等需变更登记信息的,应按照申报、审核等规定程序及时变更,形成实时动态数据库。(三)关于县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分工。根据上述登记(核对)模式,明确县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如下:县局职责
8、:负责本地社会保险数据的整理完善和汇总上传工作;向所辖乡镇(街道)分发市局下发未参保户籍人员信息,制定和发放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对未参保人员和存在参保信息缺项或错误的已参保人员进行入户登记(核对),并将信息录入“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系统”;组织实施全民参保信息的动态管理,做好数据和信息的日常维护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县局取得入户登记(核对)的人员信息,统一表单发放到基层,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编制花名册,按照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登记(核对)表的指标项,重点对未参保人员逐个入户登记(核对),填写登记(核对
9、)表,并做好调查数据的录入和整理。同时对本辖区登记(核对)信息数据采集后,实行动态维护。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参保情况变化等需变更登记信息的,应按照申报、审核等规定程序及时变更,形成实时动态数据库。(四)关于实施步骤。计划用三年时间(2014年2016年)完成,分5个实施阶段:1制定方案阶段(2014年10月10日前)。各地成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登记工作具体操作办法)。2信息系统建设阶段(2014年10月底前)。做好与市信息系统建设的衔接工作,在我县基层平台建设中增加全民参保信息登记相应模块;对现有社会保险数据与本县户籍人员信息进行比对整理。3试点阶段(201
10、4年12月底前)。在确保2014年底前完成全县户籍已参保人员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险信息核对登记达到80%的基础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选择1-2个工作基础较好的村(社区)开展试点,总结经验,为在当地和全县全面推开此项工作提供借鉴。4全面推开完成任务阶段(2015年底前)。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县全面推开登记(核对)工作的信息采集和录入核对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两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或其他合适时间,集中开展入户调查工作,重点摸清出国、异地参保、异地享受待遇、人户分离等情况,确保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户籍人员参保登记工作。5建立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阶段(2016
11、年底前)。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作为全民社保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业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并确定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具体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社保中心,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布置和开展具体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合作,各司其职,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相应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设在当地人力社保中心,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人力社保中心和业务部门以及信息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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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海县 全民 登记 计划 工作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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