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第一阶段综合检测卷(附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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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第一阶段综合检测卷(附答案和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乙将蜂箱寄存于甲院内,甲未栓住毛驴,毛驴踢倒了乙的蜂箱, 蜂群蛰死毛驴,蜂群也大量死亡,甲、乙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此案:A、过错在甲,由甲承当责任B、过错在乙,由乙承当责任C、双方均有过错,互相承当赔偿责任D、双方均无过错,各自承当损失【参考答案】:A【解析】:这虽然也是动物致损的民事责任,但实际上可以按照一般侵权行为处理,因为甲有 过错,因此应当由甲承当责任。2、王某在电脑公司购买一台电脑,使用十个月后出现故障。在“三 包”有效期内,经
2、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市上已无同型号电脑。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事件应如何解决?A、王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B、王某只能要求调换其他型号的电脑C、电脑公司应无条件退货或予以更换D、电脑公司应予退货,但可抵销折旧赛【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考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三包”是指包修、包换、包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第45条规定,此题C为正确答案。应予注意,D不是正确答案,法律并没有规定抵销折旧费。3、国家对以下哪项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仲裁庭未能形成多数意见,由于当中有两名仲裁员是分别由两 方当事人选择的,采行任何一方意见皆难免有失公正之嫌,而案件一旦 进入仲裁程序,仲裁庭就必须作出明确的仲裁裁
3、决,因此,最能表达公 正的规那么就只能是依照首席仲裁员意见作出裁决。20、赵某开着一辆偷来的油车故意向正在驶过来的一辆大客车撞去, 正在这危急时刻,去打猎的周某发现此情景,用猎枪将赵某击毙。油车 因无人驾驶而翻到路边的沟里爆炸烧毁。周某的行为是()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防卫过当D、避险过当【参考答案】:A【解析】此题考查阻碍违法性行为即正当行为中的正当防卫问题。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 人造成的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未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它和紧急避险 同属于正当行为,但它们两者又有很大的不同:
4、(1)危害的来源不同, 前者只能是来自人的不法侵害行为,后者可能是来自人的不法侵害行为, 也可能来自自然灾害,还可能来自动物的侵袭;(2)行为的对象不同: 前者针对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后者针对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 (3)行为的限制不同:前者实施防卫行为是出于必要,后者实施避险是 迫不得已;(4)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小于 或大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只能小 于危险所可能造成的损害;(5)主体的限定不同:前者是每个公民的法 定权利,而后者不适用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义务的人。本案中,赵某 开着油车故意撞向客车,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此时,周某为
5、了保护客车 上众多人的生命平安而击毙了赵某。在当时的紧急状况下,开枪击毙赵 某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要的,故不是防卫过当,而是正当防卫行为。因10为紧急避险行为损害的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本案中损害的是不 法侵害者的非法利益,故可排除紧急避险行为。既非紧急避险行为,那 就更谈不上避险过当了。21、甲经营“喜洋洋”火锅店,乙系甲的邻居,目前放暑假在家, 甲临时雇佣乙到其火锅店帮助打一个月短工。乙因业务不熟不慎将在店 中玩耍的邻家5岁幼童烫伤,现幼童家长索赔,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由乙承当责任,因其是直接致害者;B、由甲承当责任,因为甲是雇主;C、由乙与幼童家长共同承当,因乙直接致害,家长未尽
6、监护职责;D、甲与幼童家长共同承当,因甲是雇主,家长未尽监护职责【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察雇主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 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当赔偿责任;雇员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当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当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 雇员追偿。故B项正确。同时5岁的小孩到店中玩耍,符合社会习惯,不能认为小孩的父母未尽监护 职责,故小孩父母不承当责任。22、为谋财绑架他人的,在以下哪一种情形下不应当判处死刑?A、甲绑架并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残疾的B、乙杀死人质后隐瞒事实真相向人质亲友勒索赎金1
7、0万元的C、丙绑架人质后害怕罪行败露杀人灭口的D、丁控制人质时因捆绑太紧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参考答案】:A【考点】绑架罪【解析】刑法第239条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 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选项B、C属于“杀害被绑架人的”,选项D属于“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 都应当判处死刑。选项A属于“伤害”被绑架人的,当然不应当被判处死刑。23、以下关于我国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我国法律采取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B、如果涉外合同不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那么我国法院没有管辖 权C、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只能通过在我国法院诉讼 的方
8、式解决纠纷D、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我国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视为成认 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参考答案】:A【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大多数国家一样,也是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即采用 原告就被告的原那么,但凡涉外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住所地在我国,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如果被告的住 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只要其经常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法院也有管辖权。故A选项说法正 确。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有关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 或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被告在我国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 表机构,那么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
9、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代表机 构所在地法院均可以行使管辖权。故B选项说法错误。|学法/网|根据民诉意见第305条的规定,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和第244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 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因此,在我国,如果当 事人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那么当事人不得以书面协议排除我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但如果当事 人选择以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那么其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我国法院专属管辖权的法律效力。据此可知, C选项错误。默示接受管辖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我国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 二是被告出庭
10、应诉辩论。故D选项错误。此题的应选项为A。24、依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以同一船舶为标的的债权的受偿顺序应是 以下哪一项:A、A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B、B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C、C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D、D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参考答案】:C12【解析】:评析:参见海商法第25条: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 于船舶留置权受偿。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 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归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 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25、赵某因
11、故意伤害罪提起自诉,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各种 原因,法院推迟了对附带民事诉讼局部的审理,先行对刑事局部做出了 判决。那么针对附带民事局部的判决的上诉期限是?()A、5日B、10 日C、15 日D、20 日【参考答案】:C【解析】刑诉解释第242条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 刑事局部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局部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 法规定的期限执行。26、大地公司与天宇公司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大地公司依据仲裁 协议提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仲裁裁决。以下有关该仲裁裁决的 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
12、,可以不写B、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刘某在裁决书上不签名C、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局部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局部先 行裁决D、仲裁庭五名仲裁员中有四名仲裁员认为应当裁决天宇公司承当违 约责任,而首席仲裁员那么坚持认为天宇公司不应当承当责任,那么应当按 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参考答案】:D【解析】:参考答案D13测试点仲裁裁决书。【解析】:仲裁法第53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 见可以记录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第54条规定,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
13、当事人协 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 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局部事 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局部先行裁决。依照上述几个法条,可知AB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而D项那么是 错误的,因为仲裁庭只能由三名或一名仲裁员组织,并且仲裁庭已经形成了多数意见,就应按多数意 见作出裁决。27、人民法院对于以下哪种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书面裁定 先予执行()A、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赔偿损失B、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返还罚款C、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D、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解除收容审查【参考答案】:C【解析
14、】此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判决的先予执行。见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8条第2款:“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 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28、村民甲(18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 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拘打去,该拘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 拘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叫卖的西瓜踩碎3个。 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60元。丁的3个西瓜价值16元。对丙、丁损失应 由谁赔偿?A、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B、丙的损失由乙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C、丙的损失由甲和乙赔偿;丁的损失主要由甲赔偿,丙予以适当补
15、 偿D、丙、丁的损失均由甲赔偿14【参考答案】:D【解析】:关于动物致损的责任承当,民法通那么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 理人不承当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甲应对丙的损失 承当责任。关于紧急避险,民法通那么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 的人承当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当民事责任或者承当适当的民事 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当适 当的民事责任。”甲
16、乃引起险情之人,应对丁的损失承当责任。29、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 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1万元的 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入乙 的柜子。对于本案,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的行为成立行贿罪B、乙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C、认定甲构成行贿罪与乙不构成受贿罪不矛盾D、保姆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参考答案】:D【考点】行贿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解析】此题考查的是一种比拟少见的行贿行为:在受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行贿。根据主客观 相统一原那么,甲有行贿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当然构成行贿罪。乙没有
17、受贿的主观意图,本人也没 有受贿的行为,当然不构成受贿罪。所以选项A、B、C都是正确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领导干部 的“身边人”利用对领导干部的影响力,背着领导干部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保姆的行为显然不成立本罪。30、关于选民资格案件,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公民对选举资格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B、选民资格案件由起诉人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C、选民资格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D、选民资格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15【参考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 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
18、院起诉。”对选举资格有异议的,应领先 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A选项错误。选民资格案件应 由选区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因此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第161条规定:”依照本章特别程序审 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 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因此C选项错误。本 题答案为Do31、以下贸易术语中,哪一种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舱时转移?A、F0B、FCA、CIFB、FCA、 FAS、 FOBC、FOB、 CIF、 CFRD、 CFR、 FCA、FAS【参考答案
19、】:C【解析】:见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那么F组、C组。32、李某是中国A市某国有K公司驻法国办事处职员,一日去中国 驻法国大使馆送文件时盗窃馆内物品,被警卫抓获。李某户籍所在地为 中国S市,但离镜前一直在K公司M市分公司工作。那么该案应当由哪个 人民法院管辖?()。A、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由A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16C、由s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由M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高法解释第11条,“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 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并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20条关于级 别管辖的规定,该案应由基层人民法院
20、管辖。据此,此题正确答案为B。33、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在何种条件下,债权 人能够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A、债务人资不抵债B、债务人信誉下降C、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D、债务人拒绝清偿到期债务【参考答案】:C【解析】: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 破产。”因此,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宣告其破产。答案为C。应注意选项A中的“债务人资不抵债”是不规范的表述,不是债权 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定条件。同时,考生还应将其与破产原因区 别开来。所谓破产原因,又称破产界限,是指法院在何种情况下可宣告 债务人破产,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实质
21、性要件。而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 破产的条件,并不要求债务人一定要到达破产界限。34、以下关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表述,哪一项为哪一项正 确的?A、司法拘留是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行政制裁方法, 被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人均羁押在行政拘留所;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 措施,被刑事拘留的人羁押在看守所B、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处分手段17C、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强制措施D、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均可由公安机关决定【参考答案】:A35、甲亲眼看到乙打伤丙的母亲,甲的证言属于什么证据?A、间接证据B、直接证据C、派生证据D、辅助证据【参考答案】:B【解析
22、】:直接证据是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36、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 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 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 下,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 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人死亡。甲驾车逃离。甲的行为构成:()A、故意杀人罪B、交通肇事罪C、破坏交通工具罪D、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参考答案】:B【考点】交通肇事罪的认定【解析】题中甲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可以看出甲不具有故意杀人的故意, 也不具有破坏交通工具的故意。只是
23、和其他车互相超车,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一人重伤、一人死亡的结 果,也不希望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李某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一种过失的心态,依法构成交通 肇事罪。1837、关于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以下判断中,哪一个是不正确的?A、强制许可制度只适用于创造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B、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有权允许他 人实施C、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 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专利实施强制许可。该制度规定在专利法第6章(第48-55条),其中第53条规定:
24、“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 许他人实施。”解答此题甚至无需熟悉法条。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目的是为了 充分发挥专利价值、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它不可能赋予取得实施 强制许可的主体以独占的实施权:在实施强制制度之下,专利权人的实 施权尚且需要做出让步,何况是取得实施强制许可之人?38、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以下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 言?(2009年试卷二第24题)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B、李某逼我去抢的C、李某筹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参考答案】:D【考点】证人证言19A、抚恤金B、国债C、救济金D、储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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