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巩固阶段基础试卷(附答案及解析)(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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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巩固阶段基础试卷(附答案及解析)(1)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张、李二人共同完成了一幅美术作品.张某听闻本地将举行大型 画展,便与李某商量将该作品送去参展,但李某认为该作品寄托了自己 对亡妻的哀思,遂不愿送展.张某于是单独将该作品送展,并在画展上 将其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根据我国法律,下面关于该美术作品著 作权的判断,不正确的选项是:A、该美术作品是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张、李二人共有,假设两人中一 人先死亡,既无人继承又无人接受遗赠,那么其著作财产权由另一人享有B、假设李某无正当理由加以反对,那
2、么张某有权自行将该作品送展,但 无权自行将该作品出售C、王某购得该美术作品的同时还获得该作品的展览权D、该美术作品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截 至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参考答案】:D【解析】: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合作作品的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实 施条例第14条的有关规定,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财产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 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A选项正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 可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 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
3、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重新分配给所有合作作 者”,因此,B选项正确.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 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著作权法第 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21条规定,公民的作品, 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I2月31 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I2月31日.可见,人身权中的发表 权保护期不是无限的,D选项错误,此题应选D选项.2、以下贸易术语中,由卖方负责办理进口结关手续
4、的有。【参考答案】:B【解析】:票据法第23条17、我国刑法规定了 法定原那么,法定原那么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分;刑法同时规定了 相适应原那么,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 和承当的 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 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在这段话的空格中:A、2处填写罪刑,4处填写罪行B、3处填写罪刑,3处填写罪行C、4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D、3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参考答案】:D18、相邻地界上的竹木,如所有权无法确定时,应怎样处理?A、推定为相邻方共同共有B、推定为无主财产C、推定为相邻方按份共有D、推定为区分所有【参考答案】:C【解析】:评析:此题测试共有关
5、系。土地使用权人对其地上物拥有所有权。地界上物一般归 土地使用人所有,但相邻地界上物权属不明时,应推定为按份共有,而共同共有一般只限在家庭共有 和夫妻共有。19、某案,县人民法院于2004年10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 告人朱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0月13日,县人民法院将 判决书送达朱某,朱某不服并于当天直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人 民法院受理并开始审理此案。10月24日上午,朱某请求撤回上诉。但 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方面都有很多疑点,那么人民 法院应如何处理?()。10A、准许撤回上诉B、不准撤回上诉,继续审理C、不准撤回上诉,发回重审D、不准撤回上诉,直
6、接改判【参考答案】:A【解析】高法解释第238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由此可见,只要尚在上诉期限内,上诉人可 以任意要求撤回上诉。本案上诉期限应从接到判决书之日第二日起算,也就是从10月14日起算。因 此在10月24日,案件上诉期限尚未届满,朱某有权撤回上诉。市人民法院可以待一审判决生效后启 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中的问题予以纠正。故A正确。20、甲将一个音响抵押给了乙,办理登记手续,后又质押给丙。丙 发现音响有质量问题,拿到戊处修理,后由于丙没有支付修理费,被戊 留置,戊又将此质押给不知情的庚。以下说法正确的
7、选项是OA、如果仅仅有乙的抵押权和丙的质押权:存在,丙的权利优先B、庚不能取得质押权C、在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并存的情况下,乙由于是登记的权利, 仍然优先实现D、在仅仅抵押权和质押权并存时,乙的抵押权优先实现【参考答案】:D【解析】:分析: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第七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 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此题的音响不属于担保法的42条规定的法定登记的范围,所以即使登记 了也不能属于这样规定。但是抵押权成立在先,所以可以对抗质押权。21、无业青年李某(23岁)与15岁的初中学生王某在网吧相识, 李某
8、指使王某乘网吧主人不在时,将一台电脑偷走卖与他人。买后所得11的5000元钱二人平分,各得2500元。以下选项中对李某行为认定正确 的是()A、成立教唆犯罪B、盗窃罪的间接正犯C、与王某成立共同犯罪D、成立传授犯罪方法罪【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查教唆犯的成立条件。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必须是到达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的人。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 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的王某未满16周岁,对盗窃罪 不承当刑事责任,也就不能成为教唆犯的对象。因此李某不成立教唆犯, 也不与王
9、某成立共同犯罪,而是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独立承当相应 的刑事责任。传授犯罪方法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手段将犯罪方法传授与他 人,被传授的对象没有限定,而且是独立的罪名,有独立的法定刑,与 教唆犯罪有很大区别。22、著作权法第2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 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以下关于外国人作品的保护的陈 述中,哪个是正确的:A、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保护期自创作完成之日 起计算。B、外国人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三十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12C、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保护期自发表之日起计 算。D、外国人作品
10、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此处的“发表”可以用任何一 种形式发表,如复制、展览等。【参考答案】:B【解析】: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著作权法第2条第3款规定的首先在中国境内 出版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其著作权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保护。此处强调是“出版”,其保护 也是从“出版之日”起算,应选项A选项、C错误、选项D错误。第8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 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应选项B 正确。23、某区公安分局以蔡某殴打孙某为由对蔡某拘留十日并处分款 500元。蔡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处分决定和赔偿损失。一审法院经 审理认定处分决定违法。以
11、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蔡某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B、一审法院应判决撤销拘留决定,返还罚款500元、按照国家上年 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赔偿拘留十日的损失和一定的精神抚慰金C、如一审法院的判遗遗漏了蔡某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 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D、如蔡某在二审期间提出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 不成的,应告知蔡某另行起诉【参考答案】:D【考点】一审遗漏赔偿请求的处理、二审中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处 理、特殊地域管辖、国家赔偿的范围【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所在地和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
12、机关基于同一 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分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 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本案中,公安机关对蔡某采取 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蔡某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选项A错误。13选项B主要考查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根据新国家赔偿法 第35条的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 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抱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13、”可知, 只有在人身权遭到严重侵害时。国家才承当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 公安机关仅是对蔡某采取了普通的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没有造 成蔡某严重的人身权伤害,不应给予精神损失赔偿。对于侵犯公民人身 自由的,依据新国家赔偿法第33条之规定,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 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对于罚款造成的财产权损害,依据新国家 赔偿法第36条第项之规定,返还财产即可。B项错误。行诉解释第71条第1-3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 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 发回重审。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 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
14、政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 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 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 当就行政赔偿局部发回重审。”据此,如果一审法院的判决遗漏了蔡某 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当进行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 当直接判决驳回蔡某的赔偿请求;如认为依法应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行 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针对行政赔偿问题在蔡某和公安局之间进行调 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仅就行政赔偿局部发回重审。选项C错误。行诉解释第71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 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24
15、、某法院对黄大诉黄小追索赡养费一案正在审理当中,黄大以自 己年老丧失劳动力,没有收入为由,请求法院采取先于执行的措施,解 决自己的生活问题。以下说法是正确的选项是:A、法院可以决定先予执行B、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4C、黄大应该提供担保D、如果黄小没有履行能力,法院应当强制执行【参考答案】:B【解析】: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以下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 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对于追索赡养费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先予 执行,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民事诉讼
16、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 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 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先与执行案件人民法院 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不是申请人应该提供担保,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中,如果黄小没有 履行能力,法院就不应裁定先予执行而不是强制执行,D选项错误。25、以下选项哪个是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一般主张的有关涉外无因 管理的准据法?A、财产所在地法B、管理人住所地法C、受管理人住所地法D、
17、无因管理行为实施地法【参考答案】:D【解析】:涉外无因管理的准据法对相关概念的理解和如何确定各种涉外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是历年 考试中国际私法局部的主要考点。此题考无因管理的准据法,对此,各 国一般适用行为实施地法。26、公司在以下情况中,不符合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的事项有: 0A、A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为8000万元B、B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既无一家国有企业也无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部门15c、c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D、【参考答案】:C【解析】:分析:AD项是属于证券法16条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而不是证券 法18条规定的“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故AD项不应中选。B项
18、是旧公司法159条的规定,已 经作废。只有C项符合题意。根据证券法18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一)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二)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 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 用途。27、中国甲出口公司以CIF价格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设备,向中 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甲公司在规 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中国某港口装船,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甲公司取得 单据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甲公司接到乙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 海上失火,设备全部烧毁,要求甲公司
19、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 赔,否那么要求甲公司退还全部货款。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有A、该案货物的风险是在卸货港船舷转移B、乙公司应向船公司提出索赔C、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提出索赔D、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参考答案】:D【解析】:考点CIF术语,一切险承保范围16【解析】:A项错误,CIF (本钱、运费加保险费),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 成交货,但卖方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并办理运输中的保险。在CIF术语下货物 的风险在装运港船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据此,此题中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货港船舷转移,风险应由乙 公司承当。BC两项不选,D项应选。虽然承运人的责任自装船时起,但
20、依中国海商法及海牙规那么的规 定,除非承运人本人有过失,其对火灾是免责的。因CIF价格条件的风险是在装货港船舷转移,该批 货物已投保了一切险,故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28、以下选项中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是?()A、某村委会主任雷某将上级春节时慰问贫困地区的一台彩电私自变 卖,把所得款项用于归还村委会成员欠板店的吃喝账B、某市民政局局长杜某将上级拨付的500万元救济款挪用于建本单 位高级办公楼,被境外媒体报道后,在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C、某省防汛办公室主任刘某将本单位储藏的防汛物资变卖,把所得 款项用于本单位投资期货交易,当年盈利后,又重新按原品种、数量购 置防汛物资D、某县民政局科长齐某将
21、上级拨付的5万元扶贫专用款用于本人购 置新房,1年后,齐某凑齐5万元归还【参考答案】:B【解析】参见刑法第273条。A项中的电视机系慰问品,不是特定款物。C项未使国家和 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D项因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而构成挪用公款罪。29、人民法院在接受利害关系人财产保全的申请后情况紧急的,应 当在多少小时之内作出决定?A、12B、24C、48D、72【参考答案】:C【解析】:详见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三款: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 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1730、李某有10头牛价值人民币4万元,被赵某偷走。赵某将偷来的 10头牛卖掉
22、获赃款30190元,后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提起公诉,李某 向审理的法院要求判处赵某赔偿自己的实际损失4万元,对此要求谁负 有举证责任()A、赵某B、李某C、人民检察院D、以上人员或单位都没有举证责任,由人民法院自己认定【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刑诉法解释第94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主要是因为对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提出的主 张属民事纠纷性质,故应适用民事诉讼的举证规那么:谁主张,谁举证31、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高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公司公款 320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中发现,高某有存款380万元,利用侵占的 公款
23、购买的汽车1部和住房1套,还发现高某私藏军用子弹120发。公 安机关对于上述财物、物品所做的以下哪种处理是错误的? () OA、扣押汽车1部B、查封住房1套C、扣押子弹120发D、冻结存款380万元【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第2条规定,扣押、冻结的款物,是指 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行使检察职权过程中扣押、冻结的违法所得、其他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款物、作案工 具、非法持有的违禁品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属于违法所 得。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以及保管、处理涉案款物,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严禁扣押、 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高某存款3
24、80万元中包括有其合法财产,不能全部冻结。故此题应选D。1832、甲公司就其全部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交纳保险 费5万元,约定保险金额500万元。当年夏天,因洪水灾害致甲公司财 产损失700万元。有关该事件的以下表述哪个正确的?A、甲公司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自甲公司交纳全部保险费时成立B、保险公司应向甲公司赔付保险金500万元C、保险公司应向甲公司赔付保险金700万元D、因洪水为不可抗力,保险公司不承当赔付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Bo保险法第12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 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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