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能力测试卷含答案及解析(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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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能力测试卷含答案及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某企业与张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张某工作后,单位发现其严重近 视,因该工种对视力有严格要求,张某适应该工作。企业经了解得知, 张某在录用时隐瞒了其视力的真实情况,于是该企业决定解除与张某的 劳动合同。对此,以下说法哪项是正确的?A、因张某不能胜任该项工作,劳动合同应予解除B、因张已被考核录用,企业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C、此劳动合同不应解除,而应变更D、此劳动合同无效,自订立时起就无法律效力【参考答案】:D【解析】:见劳动法第18条2、某国家机关在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
2、国有土地上建成一幢楼房, 因有一些房间闲置无用,欲出租以获取利润,对此,正确的看法是哪一 项?A、该国家机关可以将闲房出租,但应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B、该国家机关不能将闲房出租C、该国家机关可以将闲房出租,但应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 家D、该国家机关只有在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土地使用权出 让金,才可出租房屋【参考答案】:C 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这里的利害关系包括直接的利害关系 和间接的利害关系。直接的利害关系是指其权益必然会受到具体行政行 为的影响,间接的利害关系是指权益将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涉及。本案 中。李某从田某处购买了轿车,作为卖方的田某对轿车承当瑕疵担保责 任,如
3、果轿车被认定为走私车,即轿车的所有权存在瑕疵,田某应当对 买方李某承当违约责任。因此,田某对于市公安局作出的没收轿车的具 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间接利害关系。是本案的第三人。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 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知, 如果复议机关没有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依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市公安局认定轿车为走私车 并进行了扣押,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即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 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
4、管辖权。选项C正确。本案中省 公安厅作为复议机关维持了市公安局的没收决定,并没有改变原具体行 政行为,因此作为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选项D错 误。提醒考生注意: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对于被告和管辖法院确实定, 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重点。经过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确定被告和管辖法 院的基本原那么是:(1)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为自己、 管辖可选择”。(2)复议机关未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管辖均 与复议机关无关”。17、依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逆境内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但其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多 大比例?A、40%B、50%C
5、、60%10D、70%【参考答案】:C【解析】: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 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 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18、股份的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根据公司法的规 定,有可能履行其职务的是:A、副董事长B、监事会主席C、工会主席D、董事会秘书【参考答案】:A【解析】:答案:A,第一百一十条【董事长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 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 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6、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 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19、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工作组报告第242段特别规定了对中 国纺织品的特殊保障措施,这一规定,自中国加入WT0之日起,适用到A、2007 年 12 月 31 日B、2008 年 12 月 31 日C、2009 年 12 月 31 日D、2008年1月1日【参考答案】:B1120、徐州A公司和连云港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事后以 方式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双方因 付款问题发生争议,A公司到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B公司就仲 裁
7、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下法院对此案有管 辖权的是:A、南京仲裁委员会所在区人民法院B、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C、连云港市B公司所在区人民法院D、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参考答案】:B【解析】: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 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 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 辖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 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8、。因此,此题正确项是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 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委员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 中,双方的约定是明确的,因此连云港市中级法院被排除在外。21、王某将吉他租给李某使用,租期3个月,当租了 2个月之后, 双方又就该吉他达成买卖协议。依据民法原那么,该吉他所有权转移的下 列表述,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A、自双方达成买卖协议时发生转移B、溯及至王某占有吉他时发生转移C、自租期界满后转移D、尚未发生转移 【参考答案】:A12【解析】:所有权转移依合同约定时间,合同未约定的,目
9、标的物交付时转移22、甲雇佣乙为其火锅店的帮工,端送热水时将在店中玩耍的5岁 小孩丙烫伤。以下何种说法正确?A、由乙赔偿,因为乙是直接致伤害人B、由甲赔偿,因为甲是雇主C、由乙与丙的父母共同承当,因为乙是直接伤害人,而丙的父母未 尽到监护责任D、由甲与丙的父母共同承当,因为甲是雇主,而丙的父母未尽到监 护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人生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第一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至人损害的,雇主应 当承贷赔偿责任,雇员因为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与雇主承当连带赔偿责任。此题选B不选D的原因是: 5岁小孩到店中玩耍,符合社会习惯,不能认定父母未尽到监护义务,故D错误。(此题出自09年 白皮书)23
10、、以下情形中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原因的是A、到达了破产界限,具备了破产原因B、投资人决定解散C、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D、被依法撤消营业执照【参考答案】:A【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6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 依法撤消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见,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不是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绝对原因,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继承,只有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时, 才应当解散:另外,个人独资企业实行无限责任制度,
1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我国可以实行破产制度 的是法人,自然人不能申请破产,故到达破产界限不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当然原因.因此,BCD选 项郡是可以解散的原因,A选项不是,中选.1324、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承当的法定义务理解错误的选项是:OA、不得串供B、不得干扰证人作证C、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他人D、未经批准可以离开住处,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参考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7条第1款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 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12、(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 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注意被取保候审是未经批准可以离开住处但是不得离开所 居住的市县,但是监视居住是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故此题正确答案为D。25、根据刑法的规定,以下行为中构成资敌罪的是()A、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B、为敌人提供军用物资C、战时为敌人提供情报D、资助武装叛乱、暴乱【参考答案】:A【解析】此题考查资敌罪的认定。根据刑法第112条规定,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 军用物资的行为。可见,刑法对资敌罪成立的时间有特殊的要求,即该 罪的发生必须是在战时,也就是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 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以及部队执行戒
13、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 件时。而且该罪资助的方式仅限于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应当 注意资敌罪与资助危害国家平安犯罪活动罪的界限,后者资助的时间不 限于战时,资助的内容也不限于武器装备、军用物资,但是资助对象是 特定的,仅限于刑法第107条规定的几种危害国家平安的犯罪活动。1426、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消灭应适用 的准据法是什么?A、船旗国法B、船舶的所在地法C、船舶的原所有人的住所地法D、所有权转移合同签订时的船舶的所在地法【参考答案】:A【解析】: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适用的准据法海商法第270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消灭,适用船 旗国法。”票
14、据法、海商法等法律中有关法律适用、管辖权等条款也 不容忽视,熟记法条,别无他法。27、甲、乙、丙、丁四人分别居住在同一条河的中、下游。一日, 四人以各自的渔塘受上游化工厂的污染为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共同 诉讼,法院后经审查,认为丙与丁在起诉事实和理由方面不具备条件, 此时法院应该A、对丙、丁的起诉不予受理,并告之甲、乙另行提起诉讼B、对丙、丁的起诉不予受理,甲、乙的诉讼活动正常进行C、对丙、丁的起诉不予受理,并追加丙、丁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 人D、对丙、丁的起诉不予受理,并追加丙、丁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 人【参考答案】:B【解析】:考点:共同诉讼的特点。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某个共同诉讼人的诉
15、讼中止或者终 结不影响其他共同诉讼人,15C、D为迷惑选项28、甲公司承包市政管道施工,在街道上挖掘坑道,并于坑道两侧 设置了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某夜,乙酒后驾车,撞毁了障碍物和夜间 警示灯后逃逸。行人丙经过时不慎掉入坑道中,造成重伤。丙的损失应 由谁承当?()A、丙没有看清,由丙自己承当B、由甲公司承当C、由乙赔偿D、由甲公司和乙承当连带责任【参考答案】:C【解析】:【解析】民法通那么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 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平安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 实际上这是一种举证责任倒置,只要道路施工人的证明自己履行了作为义
16、务,那么不能要求其承当责任, 因此此题中甲公司不承当责任。第三人乙的过错导致了损害的发生,乙应当承当责任。29、甲、乙、丙3人合买了一套机器设备.甲欲以5000元的价格转 让自己的份额.丙表示不要,乙末置可否.数月后,丁愿意购买该份额, 甲接受了丁交付的5000元款项.此时,甲父知道此事也欲购买该份额, 甲又与其父签订了转让份额协议.这时乙、丙也分别向甲表示欲购买甲 的份额.甲的份额应转让给谁?A、乙与丙B、乙C、丁D、甲父【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01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 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丙表示不要,已经放
17、弃了优先购买权,16 乙未置可否,数月后也丧失优先购买权.甲丁之间份额已将转移,不能再次转让,甲的份额已经归属 于丁,只有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30、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以下哪 些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A、劳动合同期限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B、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C、劳动保护和工作时间D、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参考答案】:D【解析】:详见劳动法第19条规定。31、以下贸易术语中,由卖方负责办理进口结关手续的有。A、DAFB、DDUC、DDPD、DES【参考答案】:C32、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双方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达成仲裁协议,约 定一旦合同履行发
18、生纠纷,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合同履行发生争 议,甲公司将乙公司告上法庭。对此乙公司没有向受诉法院提出异议。 开庭审理中,甲公司举出充分证据,乙公司败诉已成定局,于是乙公司 向法院提交了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法院审查后认为该仲裁协议无效, 此时应如何处理A、继续审理B、判决该仲裁协议无效17C、如甲公司对仲裁协议效力没有异议,那么裁定驳回起诉D、将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移交有关仲裁委员会审理【参考答案】:A【解析】: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 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 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
19、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 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另外,民诉法意见第148条亦做出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 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辩论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解答此题需要注意区分法院因仲裁协议无效而取得管辖权、与因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而取得管辖权这 两种情况。此题考的是后一种情形。仲裁协议既由当事人订立,当然亦可被当事人放弃。假设一方当事 人在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可推定其存在放弃仲裁协议的意思表示;而被诉当事人假设未以仲裁协 议来对抗法院管辖,那么构成放弃仲裁协议的法定默示。既然双方当事人皆存在放弃仲裁协议
20、的意思表 示,法院也就相应地取得了案件管辖权。33、甲乙两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规定甲公司许可乙公 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该合同须履行什么法定程序?A、经商标局核准B、经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C、经甲厂所在地县级以上丁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D、报商标局备案【参考答案】:D【解析】:商标法第40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 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 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 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故此题D项正确。34、以下
21、诉讼权利所有当事人都享有的是:()oA、申请法官回避18B、上诉权C、反诉权D、撤诉权【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法律规定情 形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因而A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180条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 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害人也属于当事人,但是不具有上诉权。因而B是错 误的。公诉案件的被告人不享有反诉权和撤诉权,因而C、D选项是错误的。35、以下有关执行和解协议的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A、和解协议可以申请人民
22、法院强制执行B、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再申请人民法院按 原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C、和解协议履行了一局部,一方当事人反悔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D、和解协议的达成就意味着原审法律文书的撤销【参考答案】:B【考点】执行和解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2款规定,一 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 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66条规定,一方 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 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 议已履行的局部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
23、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 复执行。执行和解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 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再申请人民法院按原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和解协 议履行了一局部,一方当事人反悔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 书的,人民法院应该执行,但要扣除已经履行的局部。所以,B项正确。19【解析】: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5 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 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方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以上规定,只有选项C的表述是正 确的。答案为Co3、甲于2000年在日本东京登记注册
24、成立了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 2002年,甲将该贸易公司的管理中心迁至中国上海市,并在北京、苏州、 深圳三市开设营业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甲公司的住所地为。A、东京B、上海C、北京或苏州或深圳D、北京、苏州、深圳及上海【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点是我国法律关于法人住所地确实定的规定。我国以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 即主事务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地。我国民法通那么第39条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 地为住所。应选B4、甲国与我国签订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现甲国欲向一中国当事人 送达民事诉讼传票,由于两国在民事司法协助方面无互惠关系,甲国驻 华使馆遂将传票直接寄给某高级人民法院,请求代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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