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第二次同步训练(附答案及解析).docx
《《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第二次同步训练(附答案及解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第二次同步训练(附答案及解析).docx(3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第二次同步训练(附答案及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某银行被盗,侦查机关将沈某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在进行警犬辨 认时,“功勋警犬”在发案银行四处闻了闻后,猛地扑向沈某。随后, 侦查人员又对沈某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论显示,只要犯罪嫌疑人说没 偷,测谎仪就显示其撒谎。关于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以下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30题)A、警犬识别和心理测试结论均可以B、警犬识别可以,心理测试结论不可以C、警犬识别不可以,心理测试结论可以D、警犬识别和心理测试结论均不可以【参考答案】:D【考点】证据
2、的种类【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证据有以下7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 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白;(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 视听资料。但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7种证据种类的证据材料,都不能作为认定 案件事实的根据。根据警犬识别和心理测试的含义与特征,无法将其划 入以上7种证据种类中,即它们都不属于法定证据种类,因此不能作为 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选项D正确。对于心理测试,还需要说明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CPS多道 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规定:“CPS多 道心理测试(俗称测谎)鉴定结论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
3、定结论不同。不 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可以使用CPS误工15天,花去医药费500元。丁某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 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丁某应当以张小刚为被告B、丁某应当以公交公司和张某为共同被告C、丁某应当以公交公司和驾驶员为共同被告D、丁某应当以公交公司为被告,以张某为第三人【参考答案】:D【解析】:此题涉及诉讼中当事人地位问题。丁某与公交公司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公交公司对 丁某的人身平安负无过错责任,故丁某应当以公交公司为被告。公交公司的损失只能以豆花饭店为被 告。张某在该案中,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故此题选项为D。15、以下财产可以抵押的是。A、
4、土地所有权B、宅基地C、所有权不明之财产D、抵押人的房屋【参考答案】:D【解析】:抵押物的范围16、1978年赵清生母亡,1983年赵清与李某结婚,生女赵芙。1988 年赵清留学澳洲,与澳洲女子珍妮同居,生一子一女。1989年赵生父续 娶张某。1993年赵清回国,无业,与妻李某、女赵芙均由生父和张某供 养。1995年赵清与李某离婚,同年又与王某结婚,王某带来2女(刘珍 12岁,刘芳15岁),次年又生一子赵宇。现赵清病故,继母张某、珍 妮及所生子女、李某及女赵芙、王某及刘珍、刘芳、赵宇争继赵的遗产。 本案中谁没有继承权?A、李某、珍妮10B、王某、张某C、赵芙、珍妮所生子女,赵宇D、刘珍、刘芳【
5、参考答案】:A【解析】:赵清的继子女刘珍、刘芳都没有满18周岁,因此他们之间形成了有抚养关系的继 父母继子女关系,所以赵清的子女赵芙、刘珍、刘芳、赵宇都是继承人。因此C、D错误。珍妮与赵清无夫妻关系,因此不是继承人。赵清和王某 是合法夫妻,王某是法定继承人,所以B错误。此题正确答案是A。李 某不是继承人,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时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如果赵某受过张某的供养,那么依照继承法第40条,张某作为对 被继承人尽到了一定的抚养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分得一定的财产。但张 并非是以继承人的身份取得遗产。17、以下属要约的是。A、某股份公司的招股说明书B、某公司在电视台播发的售房广告,但称“价格面议”
6、C、某出租车未翻开顶灯,在马路上行驶D、某处于运营中的自动售货机,投入一元硬币,自动送出一杯可乐【参考答案】:D【解析】:参见合同法第14条。18、一小偷利用一楼住户甲违规安装的防盗网,进入二楼住户乙的 室内,行窃过程中将乙打伤。以下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乙的人身损害应由小偷和甲承当连带责任B、乙的人身损害只能由小偷承当责任C、乙的人身损害应由甲和小偷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当责任11D、乙的人身损害应先由小偷承当责任,缺乏局部由甲承当【参考答案】:B【解析】:小偷入室盗窃,在行窃过程中讲乙打伤,其伤害行为与甲的违约安装防盗网没有直 接的因果关系,不是说有了防盗网乙就一定会被小偷打伤,没有防盗网
7、乙就不会被小偷打伤,所以乙 的人身损害只能有伤害人承当,甲不承当赔偿责任。段波老师提醒:由于侵权责任法的公布,此题的法规基础已经 不复存在,继续纠缠这些题目徒增考生负担,而且容易产生错误认识, 所以建议彻底放弃此题。段波老师的学法家园19、以以下物为抵押标的物,需办理登记后抵押权方才设立的是:A、“现代”轿车B、“波音”飞机C、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D、正在建造中轮船【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 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再根据 物权法第180条,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方成立的
8、标的物有: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 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 物。根据物权法第24条的规定,船舶、飞行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 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登记只是对抗要件而不是物权生效要件。ABD不选。C符合 要求,应选。20、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 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 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 定性?A、欺诈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恶意磋商12D、正常的商业竞争【参考
9、答案】:C【知识点】缔约过失责任。【解析】: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应承当的民事责任。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 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老实信用原那么的行为。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丙公司谈判,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 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 造成了损失。很显然这是恶意磋商的行为。2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笔所得在具有某种经济联系的不 同纳税人手中各征一次税的现
10、象称做什么?A、国际重复征税B、国际重叠征税C、国际偷税D、国际防止【参考答案】:B22、1.张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的以下哪一证 据既属于言词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2011年试卷二第25题)A、用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工具B、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C、张某关于实施伪造、交造行为的供述D、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13【参考答案】:D【考点】刑事证据的分类【解析】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可以把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言词证据又被称为“人证”,它是依靠人的陈述来反映有关案件的事实,并表现为语言形式的证据。
11、 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畜,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白,鉴定结论等。需要注意的 是,尽管鉴定结论在我国通常表现为鉴定书的形式,但因其实质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所表达的 个人意见,所以属于言词证据。实物证据是广义的“物证”,指的是以痕迹、物品为材料的证据,既 包括犯罪的工具、赃物等物品和犯罪留下的痕迹,也包括对案情有证明意义的书面文件等。需要注意 的是,勘验、检查笔,录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过程中对所观察的有关案件的情况进行的记载,也属 于实物证据的范畴。此外,对于视听资料属于言词证据还是实物证据,应当具体分析。多数资料属于 实物证据,但是录音资料应当属于言词证据。根据证据与案件的
12、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 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独立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凡 是直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证 据,都是直接证据。原那么上,一个直接证据经过查证属实后,就可以对 案件的主要事实作出肯定或者否认的结论。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证明 案件的主要事实,而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局部情节的证据。间接证据必 须与案内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构成一个证据体系,才能共同证明案件 的主要事实。选项A中“用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 设备、工具”是犯罪的工具,属于实物证据;仅凭此证据不能证明张某 利用这些工具实施了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
13、证件、印章的行为,还 需结合其他证据,并经过推理才能作出判断,因此该证据为间接证据。 选项A不符合题意不中选。选项B中“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 件、印章”是犯罪的赃物,属于实物证据;仅凭此证据并不能证明该伪 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出自张某所做,因此该证据也 是间接证据。选项B不符合题意,不中选。选项C中“张某关于实施伪 造、变造行为的供述”是当事人对自己感知的案件事实情况的表达,属 于言词证据;且仅凭此证据即可直接单独地证明张某实施了伪造、变造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因此该证据属于直接证据。选项C 也不符合题意,不中选。14选项D中“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
14、伪的鉴定结论”是鉴 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所表达的个人意见,属于言词证据;凭此证据也 不能单独证明上述23、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7年11月21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 刑1年,缓期2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徐某伙同他人无故殴打学 生傅某。致傅某轻微伤。当地公安局于2008年4月3日决定对徐某行政 拘留15日,并予当日开始执行该行政拘留决定。行政拘留结束后,法院 撤销对徐某的缓刑。决定收监执行。关于本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徐某被行政拘留的15天可以折抵刑期B、徐某被行政拘留的15天不应当折抵刑期C、应当将1年有期徒刑与15天的拘留按照限制加重原那么实行并罚D、15天的行政拘留应当被1年
15、有期徒刑吸收【参考答案】:B【考点】行政拘留能否折抵刑期【解析】首先,行政拘整积刑罚性质不同,不能互相折抵。其次,此题中的行政拘留是对徐某 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的行政处分,与原来所犯之罪无关,因此也不能被原来判处的有期徒刑吸收。所 以选项B正确,其他错误。24、以下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因为是国家机关,所以不能从事市场活动B、因为属于国家所有,所以应在各级人民政府指导下进行工作C、各地分行是总行的派出机构,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总行授权范 围内,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管工作,独立行使权力D、因为也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所以也存在盈亏问题【参考答案】:D【解析】: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
16、行,具有国家机关的性质,是特殊的金融机构,相对 独立于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分支15 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享有独立的权力。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 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5、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排污标准制定权说法不正 确的是?A、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未规定的工程,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 排放标准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规定的工程,只能制定严于国家污染 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制定所有种类的环境标准D、省、自治
17、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只能就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规定 的工程制定地方补充标准【参考答案】:D【解析】:详见环境保护法第九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 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 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 工程,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 定的工程,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18、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凡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 方污染物排放标准。1626、法国人彼得在上海购一套公寓,3年后因到德国工作,遂将该 公寓出售给法国人苔丽,后因付款发生纠纷在我国涉诉,我国法院应适 用()A、法国法或德国法B、法国法或中国法C、只能适用中国法D、德国法或中国法【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物权的法律适用。此题中的不动产在我国,故根据民法通那么第144条规 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民通意见第186条规定:“不动产的所 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27、某公司业务主任王某给客
19、户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以下哪些事 项未记载时该支票无效?A、无条件支付的委托B、付款地C、出票地D、付款日期【参考答案】:A【解析】:票据法第85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以下事项:(一)说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支票 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第87条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 人授权,可以补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 为出票地。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据此,选项A未 记载时该支票无
20、效,选项17B、C未记载时该支票有效。支票是见票即付,故没有记载付款日期 的必要,选项D排除。28、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 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下面说法错误的选项是哪项?A、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支付货 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 证B、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外表状况的, 视为货物的外表状况良好C、承运入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签发的提单是承运人已经按照提单 所载状况收到货物或货物已经装船的最终证据D、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用以证明收到待运货物,此类单证不
21、得转让【参考答案】:C【解析】:海商法第71条、第76条、第77条、第80条。29、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规那么和程序的谅解协议的规定,当 世贸组织成员方之间发生贸易纠纷时,可采取的解决方式中不包括以下 哪一项?A、双边磋商B、成立专家组C、上诉机构的审查D,上诉机构的调解【参考答案】:D【解析】:此题考点为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程序。其程序为:磋商。磋商有助于澄清争端、 促进争端的解决。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18设立专家组的申请一一起诉。自提出磋商请求日起60天内磋商没 有解决争端时,申诉方才可申请成立专家组。专家组的裁定和结论。无论是申诉方还是被诉方,对其所提出的 诉求或主张,都承
22、当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在一方初步证明其 诉求或主张的真实性后,由另一方进行反驳。最后由专家组决定采信哪 些证据,并根据其对有关证据的评估,作出裁决。上诉机构的审查、裁定。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内,任何争 端方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上诉机构那么只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 法律问题和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争端解决机构裁定和建议的实施。被裁定违反了有关协议的一方, 应在合理时间内履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因此D项不在以上争端解决程序之列。30、公开审理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制度,但并不是任何一个案 件都要公开审理。其中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A、一
23、律公开审理B、一律不公开审理C、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D、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参考答案】:C【解析】:考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 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根 据上引法条可知19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帮助审查、判断证据,但不能将CPS多道心理测 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使用。”2、被告人甲犯数罪被判死刑,甲向辩护人咨询死刑复核程序的有关 情况,辩护人对此作出的以下
24、哪一答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 定?(2010年试卷二第37题)A、应当调查甲的人际关系B、应当为甲指定辩护人C、应当审查甲犯罪的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D、应当开庭审理并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参考答案】:C【考点】死刑复核程序解析】死刑复核程序是指有权的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以决定是否核准死刑 判决和执行死刑所应当遵循的特别程序。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 准。”第20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 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 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考 试卷 精选 第二次 同步 训练 答案 解析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