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场务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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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景区场务工作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维护旅游景区的形象和员工的个人形象,提倡以景区为家的团队精神,保持景区后勤保障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2 为保障景区游乐设备的管理、经营,景区生活、工作的正常进行,景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应高效、及时、安全、有效。1.3 景区物业管理的宗旨是“以人为本,游客至上,保障为先”,保证游客游览高兴而来,满意而归。1.4 建设和美化景区,为游客提供优雅、舒适、干净、整洁的游乐环境。2 景区主要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2.1 总则2.1.1 本制度适用于景区主要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游客的旅游安全。2.1.2 维护保养的
2、工作目标是:维护景区内所有水、电、基础设施的完好,保障景区内用水、用电及相关设施的正常使用。2.1.3 景区主要设施实行全年365天维护和维修、保养制度。2.2 主要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保养分工2.2.1 景区主要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维护、谁维修,谁保养的责任承包制。2.2.2 景区分管领导负责审批场务管理部门上报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2.2.3 景区场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主要设备、设施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2.2.4 实行维修申报填单制度,明确维修地点,维修项目,完成时限,维修负责人,验收人,具体要求等。2.2.5 实行24小时维修保障制度,一般中、小故障,在接单后24小时之内完成维修保
3、障,大故障在48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例外。2.2.6 发扬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维修工人应随叫随到,维修工作要快速、及时、安全、有效。2.2.7 为了保证安全,维修时一般应两人以上进行操作,电工在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3 游乐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的管理2.3.1 景区负责人应妥善安排当日值班的木工、瓦工、电工、灯光及音响等工作人员或作业人员进行景区主要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2.3.2 突发性故障的处理2.3.2.1 本班组的值班人员发现属于班组业务范围内的故障,由班组安排处理,并填写值班记录。2.3.2.2 其他部门或班组发现的故障,应及时填写维修单并向场务管理部门
4、报告。2.3.2.3 场务管理部门值班人员在值班记录上记录报修单位、报修地点、报修内容及承修单位后填写派修单送维修单位,派修单应写明维修单位、时间要求、注意事项等。2.3.2.4 维修单位接到派修单后,班组长应派承修人员赴现场检查故障。本班组能够维修的故障,应及时维修并填写维修用料等内容,班组长对故障检查和处理结果负责并签字确认。维修作业完成后,由报修部门签字验收。2.3.2.5 维修班组无法处理的故障,由该班组报场务管理部门另行安排人员维修。2.3.3 定期维护保养2.3.3.1 景区主要设施的定期维护和保养按景区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2.3.3.2 班组维护保养人员按有关设施的维护保养规程进
5、行定期维护保养作业。2.3.3.3 维护保养作业结束后,由维修人员填写维护保养报表,报场务管理部门。2.3.3.4 班组长(或委托人)对班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验收,并在相应的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审阅有关报表并签名。2.3.3.5 部门负责人对班组承担的年度维护保养工作进行验收,并在相应的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名确认。2.3.3.6 对于检查验收中不合格的项目,部门负责人或班组长应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或返工处理。2.3.3.7 对返工或纠正后的不合格项目,应在重新维护保养后另行检查验收。2.3.4 景区设施更新、添置由有关班组或部门提出计划,部门负责人审批,景区分管负责人批准,场务管理部门安
6、排实施。3 景区辅助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3.1 总则3.1.1 景区辅助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的目的是确保景区辅助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以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3.1.2 景区辅助设施包括:景区卫生间的给排水、照明、通风设备,室内空调设备、景区背景音乐设备、景点解说音响设备,景观循环水、道路照明、广场照明和建筑绿化效果、艺术灯光设施和标牌射灯,景区供配电线路设施,园林机械、舞台机械等。3.2 辅助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保养分工3.2.1 景区背景音响及景点解说音响设备、景观循环水设备、各类照明灯光设备、景区供配电设施、园林机械等由场务管理部门安排的值班人员进行控制。3.2.2 景区卫生间及其
7、他经营网点的照明、空调、通风设备,由有关使用部门安排人员监控。3.2.3 剧场舞台机械由表演部门管理和操作。3.2.4 景区值班人员应填写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各种辅助设施的运行时间、运行状况及操作人员工作情况。3.3 辅助设施维护、保养的管理3.3.1 景区卫生间给排水设施出现故障时,场务管理部门安排维修人员及时维修,维修人员无法修理时,由有关管理人员填写维修单报场务管理部门安排维修。3.3.2 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在工程保修期满前,由施工部门负责安排;保修期满后,由场务管理部门选择合格供方进行维护保养。供方应填写消防设施定期检修记录表,景区消防部门负责验收确认。3.3.3 景区辅助设施运行值班
8、人员发现故障,由有关检修人员安排处理,值班人员应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工作日志上。3.4 辅助设施的更新改造景区辅助设施的更新改造由使用部门提出,报景区主管负责人审批后,由场务管理部门安排实施。3.5 检查3.5.1 景区场务管理部门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全面检查或抽查所管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状况。3.5.2 场务管理部门组织检查时,应对值班人员的日志进行验收确认,并填写景区辅助设施运行维护保养状况周报表报场务管理部门负责人。3.5.3 检查中存在的不合格,按有关管理办法处理。4 景区内部车辆管理制度4.1为了加强景区管理,保证景区车辆正规、安全、有序地行驶,确保游乐场所的安全,制定本制度。4.2 实行
9、车辆通行证制度,本景区各项目单位的所有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凭通行证出入;景区车辆实行登记对号出入制度;工商、银行、税务、公安部门的车辆实行核准许可准入制度。无证或未核准许可的车辆不得放行。4.3 实行定点停放制度,景区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一律在车库或停车棚内停放,许可进入景区的外单位车辆在车棚附近停放。各承包单位的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由景区场务管理部门同各项目单位商定在各承包单位经营地点范围内停放,不得乱停乱放。4.4 车辆进出时间,早8:30前,晚17:30后进入;早8:30晚17:30间,不得进出,不得在园内行驶,以免影响游客游览。4.5 车辆进出一律要经门卫检查
10、、验票许可后方可放行。4.6 获准进入景区的车辆必须低速行驶,时速保持在20公里以内。在景区内停放、行驶的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碰撞等事故,由车主承担全部责任,景区不承担任何责任。4.7 新进项目的人员、车辆、在开始经营前,先办理车辆通行证。4.8 办理通行证的成本费用由证主自行承担。发证时只收一定数量的押金,退证时持证返还押金。4.9 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应密切合作,自觉严格遵守本制度。5 景区供配电设备操作办法5.1 高压电气设备操作5.1.1 操作要求5.1.1.1 操作人员应持有合格的电工操作证。5.1.1.2 操作应严格按操作票的要求进行。5.1.1.3 每项操作须由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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