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顺市分级诊疗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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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宝引证码】 CLI.12.1452149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 2016.11.15【实施日期】 2016.1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府办函2016130 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分级诊疗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 年 11月 15日 安顺市分级诊疗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570号)、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 革发展的
2、实施意见(安市发201517号)和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安顺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市 办通字20165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结合我 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 列讲话精神,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完善区域卫生规划,界定各级 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职能,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 格、宣传等手段,构建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立足我市
3、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 常见病、慢性病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的分级诊疗格局。 (二)开展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 (三)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围绕 目标,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试点阶段(2016年)。各县区选择 1-2所二级医院和 1-2 个乡镇卫 生院作为分级诊疗试点并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按病种实施分级诊疗,重点做好高 血压、糖尿病的分级诊疗。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增加分级诊疗病种,同时采取各 种措施引导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4、; 100%县级及以上医院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逐步建立区域内双向转诊机制。 第二阶段:推开阶段(2017年)。市三级医疗机构、各县区二级及以上医疗 机构、80%的乡镇卫生院实现 20 个以上病种的分级诊疗,市、县、乡、村四级各 医疗机构间全面建立区域内双向转诊关系。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 率达到 40%以上;县域内常见病就诊率达到 90%左右。 第三阶段:实现目标阶段(2020年)。全市全面实现分级诊疗程序流程明 晰、双向转诊通畅格局。县域内就诊率达到 90%左右,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居民 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
5、构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 杂疾病的诊疗服务,接收下级转诊,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和公共卫生、突发事 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市级城市二级中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 同)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 医优势病种诊疗服务。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 危重症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和康复医院(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承担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 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癌症患者等的治疗、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服 务;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按
6、规定向上级医院转诊常见病、多发病及危 急和疑难重症病人,以及提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排在第一位 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推进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鼓励各县区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进程,推 进优质资源整合,形成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推进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建 设。按照就近方便、属地化、双方自愿的原则,鼓励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二级医 院与一级医院、一级医院与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组建医疗联合体。鼓励各县区探 索建立网格化联网医疗服务体系,减少医疗服务层级,推动大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 务机构建立紧密型医疗集团
7、。推动专家、名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诊疗服务或 到基层开办医生工作室,逐步降低大型医院门诊比例。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医 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血液净化机构及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推进同级医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结 果互认。鼓励社会资本发展第三方医学检查、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及消毒供应等机 构。我市按区域行政区划进行定向转诊,部分县区可按就近原则开展分级诊疗。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 3.完善医疗卫生信息化体系建设。推进以电子病历和临床路径管理为核心的医 院信息化建设,完善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完善医
8、院、 科室、医师、门诊挂号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区域内预约诊疗服务、双向转诊等分级 诊疗信息管理功能。2016年底,建成三级医院和县级医院有效对接的远程医疗平 台,为县级医院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 远程培训和手术示范、重症监护指导等服务,并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充 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大力发展“互联网 医疗”。争取到 2017年,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 100%覆盖全部三级、县级医院 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市、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 的互联互通,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
9、委、市 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构建分级诊疗模式 4.建立契约服务制度。加快推行全科(社区)医生(签约医生团队)与居民建 立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完善居民或家庭自愿与全科(社区)医生(签约医生 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制度。签约医生团队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医务人员(全科医师)组成,探索个体诊所开展签约服务。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 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以及残疾人 等重点人群,并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和签约条件,确定双方责 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0、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有条件的可予以适当支持。签约医生或签约医生团队向 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 取其他费用。鼓励各县区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组合签约等 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家庭医生签 约服务。完善全科医生团队服务管理体系,根据服务人口、服务质量满意度及转诊 率等建立较为完善的服务团队薪酬体系。2016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15%左右,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30%左右;2017 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 盖率达到 30%左右,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60%左右。到 202
11、0 年,签约服 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的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 5.引导基层首诊。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以签约服务为基础,通过多种途 径引导和支持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按规定界定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诊疗范围。对超出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由县级医院 开具转诊证明,并为患者转诊提供帮助。(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 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机制。按照科学就医、方便群众、就近转诊、提高效率的 原则,逐步建立完善双向转诊程序
12、,实现不同级别和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 转诊。以患者病情为基础、充分尊重患者自主选择权,向患者清楚解释相关政策, 履行转诊手续。接受转诊患者的医疗机构对转诊患者优先安排就诊。重点畅通常见 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每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县级医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区域内上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 议。协议双方明确转诊流程以及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双向转诊通道顺畅有效,为 患者提供连续、有效及安全的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 委) 7.落实急慢分治制度。根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功能定位,市级医院主 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专科
13、、亚专科医疗服务和指导下一级医疗机构开 展业务;县级医院提供区域内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专科服务, 急危重症病人的救治、疑难疾病转诊,承接上级医院下转的诊断明确且有能力诊治 的疾病、急性病恢复期、危重病人稳定期治疗服务,指导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 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常见病、多发病一般诊疗以及患者家属自愿转到基层的 临终关怀患者的一般治疗,传染病发现及转诊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 委、市民政局) 8.推动医疗资源上下联动。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 际,研究制定符合自身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间稳定发展的分工协作机制。可优先通 过医联体、对口支援、委托经营管
14、理、远程技术指导等模式建立上下级医疗机构间 的联系。上级医院对有业务联系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常见疾病诊治、危急重症的认 识和抢救、学科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并逐步完善签有转诊协议的下级医疗机构可 以通过网络或电话预约上级医院的挂号、检查及住院,共同推动医疗资源纵向流 动。构建市、县、乡、村纵向一体的医疗网络体系,简化流程,方便人民群众就 医。(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建立双向转诊流程 9.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积极开展双向转诊,按规定引导患 者在区域就诊。下转上:患者经医疗机构首诊,符合上转条件者,在首诊医疗机构 进行必要的处置后,遵
15、循自主选择、方便快捷、全程无缝及区别对待的原则,按照 双向转诊制度向上级医院转诊。转出县域外的须在医保管理部门备案。上转下:上 级医院诊治后符合下转条件者,遵循自愿、方便、安全的原则,按照双向转诊制 度,将诊断治疗、辅助检查、愈后评估及后续治疗、康复指导方案提供给接受转诊 的下级医疗机构,将患者转往下级医疗机构治疗或管理,必要时上级医院应开展跟 踪服务。对于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应征得其监护人或具有法定监护义 务的机构同意。以平坝区为试点开展取消二级医疗机构门诊输液工作模式。(责任 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建立就近就医机制。特殊及急危重症患者救治:需要特殊陪护
16、才能就医的 人群,如 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高危孕产妇等,按照 “就近就医”的原则,可自主选择医疗机构诊治,不受转诊条件限制。异地急危重症 患者救治:参保的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异地就读大学生、外地务工人员、出差旅 游及探亲途中人员,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 和住院治疗,经接诊的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院转诊的按程序转 诊。报销程序及比例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的规定执行。同一病种患者救治:患 者因某一疾病经县级医院转诊到上级医院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后,如经原治疗 医院确定为同一种疾病需再次住院治疗、复查等,可在医保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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