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犯罪的概念与特征.pdf
《03-犯罪的概念与特征.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3-犯罪的概念与特征.pdf(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一、犯罪的概念 我国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 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受到刑 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一定 义是从实质和形式两个角度对情况各异的犯罪的科学概括,是认定犯罪、划分罪 与非罪界限的基本依据或者总标准。 犯罪的概念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总标准。 一个行为究竟是犯罪还是一般违法行 为或者正当行为,从根本上说,就
2、看这个行为是不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并 且是否达到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在司法实践中,为了解决罪与非罪 的界限,需要将犯罪概念这个总标准具体化。 从刑法典分则条文看,除了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爆炸等严重危害社会 的行为,其本身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足以构成犯罪外,多数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 是其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因此,对这些行为来说,就有一个 社会危害性程度大小,从而决定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 例如,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以“情节严重”作为构成犯罪的 条件;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和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则以“情节恶劣”作为入 罪的起点;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第二百六十
3、六条诈骗罪,均以“数额较大” 为要件;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是否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作为是否 构成犯罪的界限;第二百五十七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是否使用暴力方法作 为是否构成犯罪的界限。 这些规定方式,都是体现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不具备这些规定的条件,就说 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没有达到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因而也就不构成 犯罪。 二、犯罪的特征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可以看出,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一)严重社会危害性,即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所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指行 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损害的特性。我国实行社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刑法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