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13-200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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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13-2004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Rule of Type-examination for Lift Ascending CarOverspeed Protection Mean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 月 日7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132004目 录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 1附件1 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 4附件2 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方法 5附件3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报告格式) 8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
2、装置型式试验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统一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方法与型式试验报告书格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可用于轿厢上行安全钳、钢丝绳制动器、直接作用在曳引轮或最靠近曳引轮的曳引轮轴上的制动器(以下简称制动器),以及安装在对重上的安全钳等四种型式的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种类很多,因此试验方法不限于下表规定的内容。根据具体的结构型式,在满足GB7588-2003第9.10节和附录F7规定的前提下,委托方可与
3、试验机构协商具体试验方案。 第三条 开展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以及上述电梯的设计与制造等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 型式试验机构根据试验申请方提供的最大质量、最大速度和最小质量、最小速度进行试验,并按申请方提供的中间质量、中间速度进行试验验证,验证试验可只进行一次。试验期间如需要调整,应按申请方给出的调整方法和参数进行。第五条 对于作用于电梯导轨的同一型号系列的制动减速装置(安全钳),如果在其结构不变、施力弹性元件和制动力不变的情况下,只是制动元件厚度尺寸的调整就可适用于不同导向面宽度的导轨(导轨的材质和表面状态完全相同),则只须进行
4、一种导向面宽度导轨的试验即可覆盖其它导向面宽度的导轨。 第六条 同一型号系列的制动器,按照所适用的系统质量范围和速度范围进行试验。同一型号系列是指制动器的结构型式、与施加制动力有关的零部件的尺寸、作用方式和允许安装部位以及适用工作环境完全相同。动作触发方式不同的制动器,只需补充进行4次其触发机构的动作试验,不再重复进行相同的制动试验。在制动器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书上,应说明试验时的曳引悬挂比和轿厢额定速度(范围)。用于其它曳引悬挂比时系统质量和额定速度的适用范围为:系统质量适用范围型式试验系统质量范围实际悬挂比型式试验悬挂比;额定速度适用范围型式试验额定速度范围实际悬挂比型式试验悬挂比。第七
5、条 同一系列的钢丝绳制动器,只需按照所适用的系统质量范围和速度范围进行试验,不考虑钢丝绳的数量和直径。同一系列是指除制动部分与绳接触的绳槽尺寸和数量外,其结构型式和尺寸以及适用工作环境完全相同的钢丝绳制动器。对于制动部分相同,而触发方式或复位方式不同的钢丝绳制动器,无论型号是否相同,只需补充进行4次其触发机构或复位机构的动作试验,不再重复进行相同的制动试验。在钢丝绳制动器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书上,应说明试验时的曳引悬挂比和轿厢额定速度(范围)。用于其它曳引悬挂比时的系统质量和额定速度的适用范围为:系统质量适用范围型式试验系统质量范围实际悬挂比型式试验悬挂比;额定速度适用范围型式试验额定速度范
6、围实际悬挂比型式试验悬挂比。当按大悬挂比试验,用于小悬挂比的电梯时,直接按上述方法折算即可;而按小悬挂比试验,用于大悬挂比的电梯时,仅当试验证明摩擦件的磨损寿命能满足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方法(附件2,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方法)中第3.2项要求的试验次数时,才可按上述方法折算。这一点在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书上都应说明。 第八条 本细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第九条 根据申请试验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具体型式结构,申请方应与试验机构讨论决定试样是要: 由速度监控装置和制动装置组成的一套完整装置;或是 仅需要
7、没有按GB7588-2003附录F3、F4或F6进行型式试验的装置。另外,申请方应提供所有试验必须的数套夹紧摩擦元件,以及符合试验机构规定尺寸的超速保护装置所作用的部件。所有这些试样应当已经通过型式试验申请单位的自检。 第十条 在正式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本细则附件1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十一条 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进行型式试验的前提,实施型式试验的条件、地点、程序与合格判定规则,以及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必须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执行。第十二条 型式试验机构进行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的内容
8、、要求与方法,必须按照本细则附件型式试验方法中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应当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型式试验完成后,型式试验机构必须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的规定和本细则规定的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附件3)格式,出具型式试验报告书。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解释。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2004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1. 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 2. 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方法 3.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报告格式)附件1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序号资料名称资料内
9、容要求1.申请方提供的基本信息a. 制造商的名称、地址;b. 产品的名称和型号;c. 试验申请方(证书和报告持有者)的名称和地址。2.使用范围a. 适用的系统质量:轿厢自重、平衡系数和对重重量,曳引绳重量,补偿绳/链的重量(如果有的话);b. 最大和最小额定速度;c. 在具有补偿绳(或链)的电梯上使用;d. 特殊工作环境(室外、防爆等)适用情况及措施说明。3.结构型式参数a. 结构、动作、所用材料、构件的尺寸和公差的装配详图;b. 如有必要,弹性元件的载荷曲线图;c.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所作用部件的型式、材料及表面状态详细情况(拉制、铣削、磨削等);d. 所作用部件为T型导轨时,导轨的型号和
10、导向面宽度e. 速度监控装置和制动减速装置的配套方案。4.试验所需参数试验所需要的系统质量和动作速度。a. 如果要求试验的制动减速装置适用于不同系统质量:a)申请方必须说明这些质量,还须说明调整是分级还是连续进行的;b)申请方应提供说明制动力与某个给定参数的函数关系的公式或图表。b. 如果要求试验的制动减速装置适用于不同的额定速度:a)申请方必须说明所适用的额定速度范围,还须说明针对速度的变化是否需要对制动减速装置进行调整。b)如需调整,申请方应说明调整是分级还是连续进行的,应提供说明速度(制动力)与某个给定参数的函数关系的公式或图表。5.产品出厂随机文件a. 调试证书复印件;b. 安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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