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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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崇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部分)2、办理单位:崇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4、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5、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6、收费标准:不收费7、联系电话:82313214 821650058、投诉电话:82279803二、法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9月1日施行),第十五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准备有关材料(详见四:申请材料)。第二步:申请材料齐备后,申请人向市政务中心卫计局窗口提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符合法定规定,材
2、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现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方可正式受理。第三步:市卫计局组织专家现场评审验收。第四步:对符合申请的,市卫计局在承诺时限内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第五步:申请人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部门办齐相关手续后,方可开业(营利性医疗机构)。四、申请材料(均一份)(一)执业登记1、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一份);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3、房产证和租房协议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4、建筑设计平面图(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原件一份);6、医疗机构规
3、章制度(原件);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人员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8、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评审表一份;9、消防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诊所、厂矿、学校医务室、卫生站除外);10、环评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诊所、厂矿、学校医务室、卫生站除外);11、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诊所、厂矿、学校医务室、卫生站除外);(二)医疗机构校验登记1、医疗机构申请校验登记注册书(附件一) 2、医疗机构申请(红头文件);3、医疗机构上个校验周期的自查报告(红头文件),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人员聘用、业务开展情况及按核定的经营性质执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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