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小说读后感10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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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芳华小说读后感1000字 借用那个特别时代写出了人性中卑劣阴暗的一面,真善美被怀疑,太好的东西根本不存在。是借以人性批判那个时代,还是借那个时代批判人性呢。一起来看看芳华小说读后感1000字,欢迎阅读! 芳华小说读后感1 “我对刘峰这个严峻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似乎在焦虑的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后,好多的细节都变得模糊,唯独这句话像从书里的文字海洋升腾起来,渐渐变大,更加的清楚!你看过了书,或者看过了电影,都不行否认的一个事实:刘峰是一个好人!书中写道:“他补过墙壁或天花板,他堵过耗子洞,他钉过门鼻儿,他拆换过过被白蚁蛀烂的
2、地板条,遇到这种时候,我们就这一个好法子:找刘峰!”就是这样一个好人,那么热心肠的好人,书中的“我”为什么会有以上的想法呢?人真是一个可怕的生物,其简单性远远超乎自己的想象。 我也看了知乎上好多对芳华的评论,有好有坏,褒贬不一。有的说芳华就是个拧巴的故事,规律不通;也有说芳华向我们展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月人的青春,一代人的记忆!可能是我本身的性格,对一件事情不是太追根究底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就觉得大家都有理!我是墙头草,呵呵! 其实读严歌苓的作品总感到一股压抑感,或许她经受的那个时代对于我们来说有点遥远,总是隔着一层朦胧迷雾,而她是真真实切的生活在那个价值观有些扭曲的时代吧!那时候的人吧
3、,说纯真也真是纯真,为了一根木头,就由于是国家的公有财产,可以放弃生命。说沉重也很沉重,家庭出身和自己的思想随时都会让亲人付出一生。 已经读完好些天了,里面的好多情节都在记忆中模糊了,唯有一件事到现在想起来还不是味道,就是那个15岁的小兵。15岁,还是一个少年,为了能吃饱饭当了兵。还不知道当兵是怎么回事就被派往战场,牺牲了!这应当不是个例,当年的抗美援朝、对越防卫反击战该有多少个这样的少年生命终结在最年轻的时候。我不知道是该感叹当时特别的国情,还是感叹当时“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价值取向! 回到开头的问题,为什么刘峰如此好的人,却让大家觉得这样的人太完善不真实,盼望在同样庸俗的生活里也露出庸俗的
4、尾巴。果不其然,刘峰的一个爱的举动惹下了大麻烦。触碰了爱的人,别人觉得恶心,就连被爱人本身也恶心的不行。借用那个特别时代写出了人性中卑劣阴暗的一面,真善美被怀疑,太好的东西根本不存在。是借以人性批判那个时代,还是借那个时代批判人性呢。说实话读了她的几部作品,并不是太喜爱。总是觉得本身就是一个对生活持悲观态度的人,或许是女性的多愁善感,或许是她的经受,让她对四周的世界是一种疏离和怀疑。全部的作品中,我最不喜爱的就是芳华,我觉得作品给出的是深深的绝望,我看不到一点盼望的影子。 生活并不是“灰姑娘和王子从今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完善大结局,但是无论政治意识怎样变化,经济生活怎样迅猛进展,人们还是会接纳和
5、善的,信任老祖宗的那句话:人之初,性本善! 芳华小说读后感2 分两个上午看完芳华,久违了两年前看慕容雪村大哥的痛快,对人物命运下场的奇怪与臆断在见到“完”字时才告辞自己的一厢情愿。细想起来这些个小说人物没有谁命运的河流是直的,有些轻轻拐弯,有些缄默曲折。那个年月一切都很单调,所以命运就经常开他们玩笑。他们都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头来平淡才是真,都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最终发觉生活其实是自己的。几十年的沧海桑田,一代人芳华将逝,和善的人依旧和善,背叛过和善的人终熟悉到和善的稀贵与艰辛。 我想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要承受的生命之重与之轻,刘峰的下场可能跟我们但愿的结局不那么契合,我们会觉得好人假如都不能有
6、好下场那做好人还有什么意义?这至少说明我们是有热度的公民。但或许这也正是我们的夙愿和局限,刘峰的超越在于他其实早预料到自己可能会摔得遍体鳞伤但依旧选择做个好人,由于做好人不是为了好报而是那样做是对的。这可能就是罗曼罗兰口中的英雄主义,认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旧喜爱生活。此书我最大的体会是“向刘峰同志学习”不是一句简洁的口号,而是每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所努力的方向。 刘峰捡回一条命算不算上苍的眷顾?前两天去看了至爱梵高,挺想看哭来着但就是哭不出来。当妓女告知他我想要一只你的耳朵,当他望着乌鸦吃他的午餐露出满意的笑容,回来路上暗想这是个多么渴望被他人需要的人,多么渴望成为一个giver,但不幸的是四周世界
7、却抛弃了他。有些人,他需要世界,世界也需要他。刘峰比梵高幸运多了,有那么多人需要他。 刘峰被叫去谈话的时候我觉得特殊荒唐,但不找他又能找谁呢?可能是那个年月出了问题吧。不久前我们给了他那么多溢于言表的赞美和感谢,现在又无情地通通收回,这赞美是发自真心的吗?时至今日,我们依旧会在塑造一个完善无缺的人,.需要一位骑士。正如黑格尔说一个民族有一群仰视星空的人,他们才有盼望。可是我们都允许街头小霸王放下屠刀,怎么就不能宽恕英雄走下神坛,走到人群中来。假如我们都不爱戴他包涵他,还有谁会爱他呢?英雄也是人,英雄也要有七情六欲啊。 最终的追悼会不该是那个样子,小曼为这个男人写了首诗都来不及念给他,饱含了一个
8、少女几十年来最甜蜜的心际。这个辛酸惊慌的男人怎么就不允许他从容一次?说什么谦让,不是说不占生活廉价的人上帝不会让他吃亏吗?想来想去,我猜这样是为了让读者更深刻的记住他吧。 一九七七年那个初秋,他被我们逐出了红楼,在他临行前整理行李的那个夜晚,她爱上了他。或许还要早些,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署的午后,在排练厅使人走形的镜子前,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臭”的当口,在他们不愿哪怕触摸一下她的关头,他以他的和善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 芳华小说读后感3 鲜少走进电影院的我,带着喉腔满满的哽塞和酸楚观看完电影芳华,一种未了的情结又让我捧起了严歌
9、苓的原著。 谁人无少年,哪个不留恋青春的美妙?小说呈现的不仅是一个人的青春,更是一群人的青青,一代人的青春。我想小说和电影之所以能引起那么多人的共鸣,从情怀上来讲,它也是我们每个人的青春。小说中的“芳华”,虽然也闪烁着全部关于青春的回忆的暖和的金色光线,但更多的是关于人生、关于命运的无奈和沉重。 在第一人称萧穗子娓娓道来的回忆中,我们了解了一个特别的群体文工团,在“红楼”中那如火如荼的一段青春岁月。而这些人当中,一个人物的命运最令人唏嘘。刘峰,大家也叫他雷又锋,出身贫苦,来到文工团后,格外珍惜眼前的全部,除了刻苦练功外,基本上他能看到的活,他能做到的事,他都毫无怨言地去做,虽然这大都不是他分内
10、的事。对生活的喜爱,也让他成为一个“能人”,做饭、钉地板、修电器手表、做沙发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乐观分子”,却由于那一个在他那样的“先进分子”身上就被极端放大了的“触摸”大事,命运开头进入不断的被抛弃先是被“处理”下放连队,接着遇到中越开仗,战斗中失去了一只手臂,回到.上又成了一个满面尘灰的“谋食者”,之后又遭受了妻子离去、罹患绝症等,这番人生际遇旁观者已是不忍卒睹,但却从没有看到刘锋的悲观、沉沦或是放弃。 很多人在看完电影后纠结于“触摸”大事对刘峰的残酷、与何小萍(小说中为何小曼)的恋情不够完善(其实小说比电影更“狗血”)、为什么好人没好报等等,但细细一想,人生哪有那么多的是非分明、花好月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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