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0字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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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0字范文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本影响颇大的书,全书仅五万多字,可谓大家小书。而全文通俗易懂,语言活泼,描写了一个包含在详细的中国基层传统.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读完这本书后,面对大作,当然不敢谈有什么看法,只是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下面是我为你们整理的内容,盼望你们能够喜爱。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0字 乡土中国分为十四篇,综合起来可以分为8个主题,下面分别来进行争论。 一、乡土本色、礼治秩序、无讼礼治与法治的连接 在乡土本色这一篇中,费孝通先生讲到:乡土.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
2、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四周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识的.,没有生疏人的.。 在礼治秩序这一篇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讲了礼治和人治法治的区分,他说法治其实也离不开人,人治和法治的区分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气。在无讼中他说:礼治就是对传统规章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肯定规章。行为者对于这些规章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训练已把外在的规章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气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而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别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
3、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假如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我们可以知道,乡土.与现代.的差别正是礼治.和法治.的差别,在当今中国.的激速变迁中,在从乡土.进入现在.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到处产生了流弊。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一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的阻碍。现代.是个生疏人组成的.,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
4、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生疏人所组成的现代.是无法用乡土.的习俗来应付的。礼治的逐步解体造成的.秩序的紊乱亟需法治去调整。 或许,乡土.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已经成为了我国法治化进程中的重大阻碍。旧俗是否肯定要破?法治的推行是否要完全抛弃我们两千年来的乡土习惯?法治思想能否与与我国的传统思想有机结合起来?这是值得我们思索的。 二、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学问还能转变命运吗 乡下人没有见过城里的世面,不明白怎样应付汽车,在公路上听见背后汽车连续的按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也不是,西躲又不是,不知道靠左边走或靠右边走。所以,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冒充内
5、行的城里小姐对着苞谷说:今年麦子长得这么高。于是乎,可以说,城里人也是愚的。所以,费孝通先生说:愚与非愚,是学问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最终一篇文章从欲望到需要的末尾又写到:在现代.里学问即是权力,由于在这种.里生活的人要依他们的需要去作方案。从学问里得来的权力是我所称的时势权力。 这让我想到了我们现在常说的学问转变命运这样一句话。可是,我们看到,在当今的中国,随着贫富差距的日益拉大,地区之间训练资源安排不公,多少农村孩子由于没有财力而失去了接受高等训练的机会,失去了去见世面的机遇。这导致他们终生都要生活在.的底层,日复一日从事重复的体力劳动。而更为严峻的事实是,随着高校生就业
6、难的日益加剧,新读书无用论又重新在农村抬头,不上高校一辈子受穷,上了高校立刻就受穷这样的话已在农村开头流传。 我们不禁要问,学问还能转变命运吗?在当今中国,学问还能带来权力吗?毕竟是我们错了,还是.错了?愚与非愚,或许既不是智力问题也不是学问问题,而变成了一个纯粹的权力问题。 费孝通先生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的最终说:这种乡土.,在面对面的亲热接触中,在反覆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关心他们在.中生活的需要。我同时也等于说,假如中国.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而当代的中国,已经发生了而且还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
7、,正是费孝通先生文章里所提及的变化。 一个人在.中所接受的观念,所学到的学问,尤其是无形的道德规范及道德观念,都是在同一.中生存的前代人的共同.阅历,是整个.世代相承的共同的文化取向。可是,当代的中国几千年的进展转变,还不如这短短几十年的变化。翻天覆地的转变,让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应接不暇。日新月异的.风气,既让人新奇又让人感觉透不过气来。我们前辈的.阅历已经无法让我们拿来去适应.的急速变化。上文提到的学问是否还能转变命运其实也正是这种急速变化的大潮给我们带来的困惑之一。 所以,我想说,我们不仅需要文字下乡,更需要思想启蒙。文字下乡是前提,思想启蒙是目的。学问或许不能转变命运,但没有学问是肯定转
8、变不了命运的。 三、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我们有统一的道德标准吗 在差序格局中,费孝通先生用了一个很形象的比方: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晰的柴,而是似乎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与西方像一捆柴组成的团体.不同,我们是由一张张以自己为中心的蜘蛛网组成的差序.。每一个网络有个己作为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同。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系维着私人的道德文中提到:.结构格局
9、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在西方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每个团体分子和团体的关系是相等的。团体不能为任何个人所私有。于是团体格局的道德体系中发生了权利的概念。人对人得相互敬重权利,团体对个人也必需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但在我们的传统道德系统中,我们没有一个像里那种爱的观念不分差序的兼爱,而是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另外我们也很不简单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在西洋团体格局的.中,公务,履行义务,是一个清晰明白的行为规范。而在中国传统中是没有的。一个差序格局的.,是由很多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此,传统的道德里找
10、不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全部的价值标准无法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所以,在这种极富伸缩性的网络里,随时随地是有一个己作中心的。但这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个人是对团体而说的,是分子对团体。在个人主义下,一方面是公平观念,指在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害大家的权利;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煞个人,只能在个人们所情愿交出的一分权利上掌握个人。这些观念必需先假定了团体的存在。在我们中国传统思想里是没有这一套的,由于我们全部的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正因如此,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我见过不少痛骂贪污的伴侣,遇
11、到他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而且代他隐讳。更甚的,他还可以向父亲要贪污得来的钱,同时骂别人贪污。等到自己贪污时,还可以能干两字来自解。这在差序.里可以不觉得是冲突;由于在这种.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肯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打算拿出什么标准来。 所以我觉得,我国现在面临的各种.问题中,有的的确是政治体制问题造成的,但也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根植在我们骨子里的这种传统道德观念在作祟。 于是乎,我们不得不说一句,中国法治化进程真的是任重而道远!不根除掉我们国人骨子里的这种道德观念,就无法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公平。如果连一个在其面前人人公平道德观念都没有,更何谈法律面前
12、人人公平呢? 四、家族、男女有别婚姻与爱情 关于婚姻、家庭制度,费孝通先生在另一本书生育制度里有着更为深刻的阐述。在这里我只就乡土中国里的这两篇文章来简洁的谈一下我的收获。 费孝通先生在家族一文中提到: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在他们,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来担负,不在家庭的分内。夫妇成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气。两性感情的进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猎取生活上劝慰的中心。而在我们的乡土.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
13、成了配轴。配轴虽则和主轴一样并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一般的感情。 在男女有别一文中提到:从.关系上说感情是具有破坏和制造作用的。感情的感动转变了原有的关系。这也就是说,假如要维持着固定的.关系,就得避开感情的感动。其实,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关系的一种表示。 我们知道,反对封建礼教的中最重要的一条理由就是争取婚姻自由,很多的文学作品中也都表达了对封建.限制男女感情、遏制婚姻自由的控诉。通过费孝通先生的文章,让我明白了为何封建.要掌握男女自由结合,这是由于:稳定.关系的力气,不是感情,而是了解。.秩序范围着共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在乡土
14、.,男女之间的结合并不简简洁单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族的一种结合。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 但是当今中国,随着西方思想的冲击和.经济关系的的进展,乡土.结构已被打破,我们正经受着从乡土.向现代.的转变,随着大家族的瓦解,小家庭成了.的最基本组成单元,传统的择偶方式已不再适应现在.的变化。可是,我们也并没有完全走出传统观念的影响,与西方重视的只是两个人之间的爱是否快乐,而不在乎家庭、婚事等的束缚相比。我国却是什么都要面面俱到。想要门当户对的理性,想要两个人的爱情合适,也想要一见钟情的浪漫。尽管现代人接受了新的观念,对于婚恋也
15、不再是以前的保守态度,但是一旦涉及到婚姻,作为父母就肯定会出来干涉。每个人都会受到盘根错节的传统观念的束缚,瞻前顾后,导致了择偶难度越来越高。 当今的年轻人,正是在传统观念束缚和新思想的冲击下困难前行。 五、无讼如何树立司法权威 原来想把无讼这一篇的感受和乡土本色与礼治秩序放在一起的,但是,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同学,我想,很有必要把它单拿出来谈一谈。 费孝通先生在无讼里讲到:现代都市.中讲个人权利,权利是不能侵害的。国家爱护这些权利,所以定下了很多法律。一个法官并不考虑道德问题,伦理观念,他并不在教化人。刑罚的用意已经不复以儆效尤,而是在爱护个人的权利和.的平安。尤其在民法范围里,他并不是在辨别
16、是非,而是在厘定权利。在英美以判例为基础的法律制度下,许多时间诉讼的目的是在获得以后可以遵守的规章。一个变动中的.,全部的规章是不能不变动的,环境变了,相互权利不能不跟着转变。事实上并没有两个案子的环境完全相同,所以个人的权利应当怎样厘定,时常成为问题,因之构成诉讼,以猎取可以遵守的判例,所谓Testcase。在这种情形里自然不发生道德问题了。 费孝通先生还谈到:中国正处在从乡土.蜕变的过程中,原有对诉讼的观念还是很结实的存留在广阔的民间,也因之使现代的司法不能彻底推行。第一是现行法里的原则是从西方搬过来的,和旧有的伦理观念相差很大。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
17、章,而现行法却是采纳个人公平主义的。这一套已经使一般老百姓不明白,在司法制度的程序上又是隔膜到不知怎样利用。在乡间一般人还是怕打官司的,但是新的司法制度却已推行下乡了。那些不容与乡土伦理的人物从今却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乡间的调解而告到司法处去。当然,在理论上,这是好现象,由于这样才能破坏原有的乡土.的传统,使中国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但是事实上,在司法处去打官司的,正是那些乡间所认为败类的人物。依着现行法去判决(且把贪污那一套除外),时常可以和地方传统不合。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 尽管费孝通先生的这篇文章是上世纪40
18、年月写的,可是说他是描写我国当今的司法现状也不为过。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中国人以和为贵,宁愿息事宁人也不愿诉之于法庭。村民发生冲突与纠纷,并不是马上想到法律,而是通过人情、礼俗和习惯法规的某种民间法来进行调解和缓和,通常使用本着以家族和乡邻关系为基础的具有深厚血缘家族和乡土意识的民间法进行劝导、调和,国家法相反成为他们的参照 在王连保先生的我国乡村法律秩序的文化视角解读一文中写到:乡村的法律秩序存活和进展的外生变量是国家政权的干预程度。国家工作基本上通过村干部来执行,村干部享有国家给予的强制的制度性权力,对于乡村事务拥有很大的发言权。但是村干部生长于乡土.中,他的任何违反乡村法
19、律规章体系的行为,都可能遭到来自乡土.和制度制约的双重压力,所以他们在执行国家工作中必需顾忌乡村的规章。其他执法机关也会面临同样境况,基层法官在审理农村纠纷案件时,往往不按法律程序办案,甚至有时有意规避法律条文,以达到平静纠纷为目的。 文章还说,国家正式的法律制度大规模地进入乡村.,力图构造一个现代的法律秩序,然而,正式法所代表的是一套农夫所不熟识的学问和规章,在许多状况下,它们与乡土.的生活规律并不全都,因此也很难满意当事人的要求。结果人们往往规避法律或者干脆根据习俗行事,而不管是否合法;国家在力图贯彻其政策和法律的同时,也往往退让妥协。这突出表现在民间规范、习惯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不全都上,
20、其实质可以说仍是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西方文化的冲突,从文化的视角看,这种冲突其实是正常的和不行避开的。这样,我们就会宽容和理解现存的乡村法律秩序,并发掘中国传统文化的乐观意义。传统的无讼、和谐的观念,以及宗族文化的重视血缘关系的思想,不是必定与现代法律秩序水火不容,它们在维持农村法律秩序中甚至在重建农村法律秩序中有乐观作用。 六、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名实的分别民主与历史周期律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听从大众的支配做事。由于一方的
21、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制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缘由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长老统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讲解了教化在乡土.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通过教化的手段,年轻一辈懂得敬重年长一辈,同时年长一辈也在向年轻一辈学习,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在此都有了更进一步的解说,正是一代传一代的教化连续,乡土.得以稳定进展。 而在在实名的分别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继从.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从.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从.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之后又提出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他讲到:.变
22、迁常是发生在旧有.结构不能应付新环境的时候。新的环境发生了,人们最初遭受到的是旧方法不能获得有效的结果,生活上发生了困难。人们不会在没有发觉旧方法不适用之前就把它放弃的。旧的生活方法有习惯的惰性。但是假如它已不能答复人们的需要,它终必会失去人们对它的信仰,守住一个没有效力的工具是没有意义的,会引起生活上的不便,甚至蒙受损失。另一方面,新的方法却又不是现存的,必需有人创造,或是有人向别种文化去学习,输入,还得经过试验,才能被人接受,完成.变迁的过程。在新旧交替之际,不免有一个遑惑、无所适从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心理上布满着紧急,迟疑,和担心。这里发生了文化英雄,他提得出方法,有力量组织新的试验,能
23、获得别人的信任。这种人可以支配跟从他的群众,发生了一种权力。这种权力和横暴权力并不相同,由于它并不建立在剥削关系之上的;和同意权力又不同,由于它并不是由.所授权的;和长老权力更不同,由于它并不依据传统的。它是时势所造成的,无以名之,名之曰时势权力。 费孝通先生的这三篇文章,必需结合在一起去读,才会发觉其中四种权力的联系和区分。四种权力相互融合又相互制约,构建了中国.进展中的权力之争。 对于这四种权力,我是这样理解的,为了利益这一个唯一的目的,横暴权力与同意权力在相互斗争中此消彼长,当运用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获得的利益不如无为获得的利益时,前者就让位于后者,无为政治便有了现实的存在。无为政治导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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