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物业区域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业主大会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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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大会成立工作指南一、成立条件一个物业区域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交付的房屋专有局部面积到达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二)交付的房屋套数到达总套数百分之五十的;(三)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比例到达百分之二 十的。二、成立流程(一)提出申请(两种方式任选其一)1 .由建设单位向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 .由业主向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组建筹备组1 .住建主管部门经核实,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书面通知街道办 事处、乡镇人民政府;2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首 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2、1 )筹备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业主、 居(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的代表组成;(2)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 人数的半数。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3)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者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的 代表担任;(4)筹备组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业 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者乡镇党委、人民政 府协调解决。(三)会议筹备1.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局部面积;-1 -.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和管理规约;3 .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
3、的情况;.业主名册和投票权数清册;4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业主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证书或 房屋所有权证书、买卖合同、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因继 承或受遗赠发生效力取得物权的法律文书卜十八、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化怎么办?答: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 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备案部门。十九、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义务怎么办?答: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三十日内组织召 开;业主委员会逾期仍不组织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 召开。二十、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资格的终止方式有哪些?答:
4、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资格的终止分为自行终止和决定终止。1 .自行终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自行终止:(1 )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村)民委员会提 出辞职的;(2)不再具备业主身份的;(3)不再具备履行职责能力的;(4)任职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5)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2 .决定终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或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请业主大 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未提请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 实后,责令其暂停履行职责,由业主大会决定终止:(1 )拒绝、放弃履行委员职责或者阻挠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2)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或者侵害其他业主、
5、物业使用人的合-10-法权益;(3)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减免物业费、停车费,以及索取、非法收受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报酬;(4 )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举报人;(5)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将业主信息用于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6)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物业管理有关文件、资料;(7)擅自使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或者以业主大会、业主委 员会名义对外活动;(8)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二十一、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如何进行?答: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 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小组,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具 体方
6、法可参照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二十二、业主委员会如何交接?答:1.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任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 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2 .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在任期内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 其保管的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3 .拒不移交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催促其移交,公安机 关应当依法协助。4 .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业主大会 和业主委员会财务情况进行审计。二十三、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需要报告吗?答: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 通知全体业主,将会议议题及其具体内容、时间、地点、
7、召开方式等在物 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并报物业区域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居(村) 民委员会应当派代表列席会议。二十四、业主大会会议记录是否需要报备和公布?答: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业主大会会议记录报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11 - 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并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布,公布时限 不少于十五日。二十五、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组织换届选举怎么办?答: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完 成换届选举。逾期未完成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业主 大会会议完成换届选举。二十六、次业主大会会议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召开或者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如何处理?答:首次业主大
8、会会议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 次业主大会会议。但是六十日内无法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或者未能选举 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二十七、业主委员会委员如何增补?答:业主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的,由候补委员递补;经递补仍出现空 缺的,按规定及时补选。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数百分之五十的,应当重新 选举业主委员会。二十八、业主委员会会议有哪些规定?答:1.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的规定及业主大会的决定召开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应当在七日内召开会议。2 .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 召集。3 .会议应有过半数
9、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 同意。4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5 .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七日前,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会 议议题及具体内容、时间、地点。6 .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并存档,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当 有参会委员的签字确认,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 置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一个月,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二十九、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效力有哪些?-12-答: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三日内在 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一个月,对业主具有约束力;2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
10、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 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3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住建部门、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予以撤销。三十、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哪些资料和情况?答: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布以下资料和情 况:1 .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法、业主委员会 工作规那么;.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2 .物业服务合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3 .业主共有局部的使用和经营收益情况;.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使
11、用情况;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和情况。前款第项至第六项情况应当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公布期限不少于一 个月。业主委员会未公布前款资料和情况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应当责令其公布。(三十一)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有什么规定?答: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规 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财务原始凭证以及相关会计资料。业主大会 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业主共有局部经营所得收益应当按照财务要求分 别建账管理。业委会可联合社区探索设立的共管账户,将小区物业费、公共收益存入共管账户,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等定期向物业服 务企业拨付资金。-1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
12、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业主 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财务情况进行审计。三十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从哪里来?答: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从业主共有局部经营所得收益中 列支,缺乏局部由全体业主分摊,其标准、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方法 由业主大会决定,应在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中予以明确。工作经费的收支情 况,应当每年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至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监督。业主大会可以根据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情况,决定给予其适当补贴。 业主大会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承当日常事务,明确其工 作职责和薪酬标准。三十三、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的作用是什么?答: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
13、来建立大会内的正常工作秩 序,保证大会内集体意志和行动统一。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是全体业主 意志的集中表达,是业主大会运作的基本准那么和依据。业主大会、业主委 员会和所属的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三十四、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1.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包括业主大会会议是采用集体讨论还是 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2 .业主大会的表决程序,包括业主大会会议的基本议程、业主大会的 表决形式等;3 .业主投票权确定方法,包括如何来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 票权数等;4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包括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资格、 人数、任期、正副主任的配置等;5 .业主大会其他事项的规定,
14、包括业主大会的宗旨、权利与义务、活 动范围、经费来源、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等。三十五、管理规约是什么?答:管理规约是一种公共契约,属于协议、合约的性质,它是由物业 区域内全体业主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14 - 物业使用人、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在使用、维护、管理中应当履行 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当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的约定。管理规约 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具有约束力。-15-附件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流程图16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流程图首次成立业 .主大会申请F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法定条件的建 设单位或业主应当书面报告住房和城乡建
15、设主管部门.符合以下和牛之一 (-)交付的房屋专有局部面积到达建筑_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二)交付的房屋套数到达总套数百分之 五十的;.(=)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可 k入住户数比例到达百分之二十的. 审核核实筹备工作街道(乡镇)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1 .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管理规约,模 他a行业主义务;3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7具省必要的工作B寸间.WS财(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草案)L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法(草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那么(草案)首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
16、单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条 件进行核实何建业委会对符合条件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筹备组的,应当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嗫加Jki身份、人那么专有局部、面积;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形式、内 容和表决规那么;_起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 事规那么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那么等文件, 公示、征求意见,形成草案;组织推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会议其他准爸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 政府应当在收到通知之 日起30日内组织成立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业主委员 会第一次备案发放表一投票.开箱验票决选票表决统计结果公布表决选举结果 公示不少于7日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 举产生之日起,7日内 1s开首次会议,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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