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柴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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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殡仪服务中心2022年柴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会生成两个响应文件,一个为加密的响应 文件(TATF),另外一个为非加密的响应文件(nTATF),非加密 的响应文件制作在U盘中,开标时提供。未按要求制作后果 自负。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须确认CA数字证书未到期,若CA数 字证书即将到期,必须续期后再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开标 时电子响应文件可能会解密失败。29电子投标文件的 递交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 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 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 供应商操作手
2、册。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 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请供应商提前安装驱动并调试好语音等 系统,若因供应商操作失误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 果自负。)2. 1.2当事人采购人:系指泰安市岱岳区殡仪服务中心。2.1. 2. 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 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 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 2. 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磋商确定的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 且综合评分
3、最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 2. 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 1.3磋商依据及原则2. 1.3.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 1.3. 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2. 1.4供应商的相关要求1.4.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1. 4. 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法定代表人为同
4、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磋商项目同时投标;4. 1.4. 4磋商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 求作出实质性响应。5. 1.4. 5磋商文件中带“X”标注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6. 1.4. 6除磋商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 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7. 1.4. 7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磋商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 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8.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
5、完整、有效。2. 1.5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 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 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6.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 1.6. 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 1.7踏勘现场2. 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 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 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3. 1. 7.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
6、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 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4. 1.7. 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 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 1.8投标答疑2. L 8.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 时,应于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系统一我 的项目一提问”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 综合答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
7、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 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2. 1.9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 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2. 1. 10其他条款2. 1. 10. 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 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 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 1. 10. 2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
8、的响应文件及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 均不退还;废标或者未中标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予以退还。2. 1.10. 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 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 1. 11招标代理服务费2. 1. 11.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 付。2.2磋商文件2. 2. 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2. 2. 1. 1竞争性磋商公告;1.2供应商须知;(1)总则;(2)磋商文件;(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唱价时间以及地点;(6)唱价、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人以及废标;(7)纪律和监督;(8)质疑与投诉;2. 2. 1.3评审办法;2. 2. 1. 4合同条款和格式;2. 2. L 5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2. 2. 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2.2. 1.7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中国山东政 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 2.2. 1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 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三日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
10、 系统-我的项目一提问”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 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 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磋商文件所有条款。2. 2, 2.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 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 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但不指明 澄清或者修改问题的来源。磋商文件的澄清
11、或者修改内容是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对 磋商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 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 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磋商或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否则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2. 2. 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 经公告的为准。4. 2. 2. 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
12、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 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5. 2. 2. 5供应商自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如再有疑问需及时提出,否则, 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2.2.3 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2.2.3. 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 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由供应商自行下载查看,不足3日的, 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 2. 3.
13、2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磋商或者 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 间的,至少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由供应商自行下载查看,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 文件。2. 2. 3. 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 2. 3. 4澄清修改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进行公告,并发送到泰安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的“澄清文件下载”模块。完成网上备案的潜在供应商须时
14、刻 注意系统提醒,开标前务必每日都要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会员登录”, 进入交易平台点击“澄清文件下载”模块,点击“全部”、“未领取”按钮查阅接收 澄清修改的书面通知,同时登陆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栏目和泰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接收。2. 2. 3. 5澄清修改文件通过公告通知和交易平台”澄清修改下载”模块通知后, 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完成网上备案后务必按磋商文件要求登录交易平台和网站查 阅接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接收澄清修改,造成的投标偏差自行负责。2. 3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2. 3. 1投标报价2.1. 1. 1报价含柴油的供货、包装、运输
15、、装卸、保险、验收、税金招标代理费 及其他费用。供应商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报价等的遗漏,其风险自担,一旦发生不作为 调价依据,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2.3. 1.2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报价,也可以对某一标段中的货 物进行投标报价,但对每一标段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2.4. 3. 1. 3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 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2.5. 3. L 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报 价无效。2.6. 1.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报价无
16、效。2.7. 1.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否则其报价无效。2.8. 3. L 7唱价时,报价部分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一览表中内容 与报价明细表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 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 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 其报价无效。2.9. 3. 1.8公开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首轮报价进行唱价,若有多个报 价或附
17、有条件的报价,报价无效。2.10. 1.9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无效。2.11. L 10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其报价无 效。2. 3.2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 否则其报价无效。授权代表签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报 价无效。2. 3.3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 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 务章”
18、等)的印章,否则其报价无效。2. 3. 4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2. 3. 4.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 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2. 3. 4. 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文件以及 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 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 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 3. 4. 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 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
19、担任何费用。2. 3.5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2. 3. 5. 1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中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下载地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 lkj/sdf. Ikjtaggzyjy. com. cn/)右侧的资 料下载栏目。3. 3. 5. 2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下载并使用最新的招标 文件或者答疑澄清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sdf. lkj/sdf. Ikjtaggzyjy. com. cn/)。4. 3. 5.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并进行盖章,未按要求制
20、作 后果自负。5. 3. 5.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确认CA数字证书未到期,若CA数字证书即将到期, 必须续期后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开标时电子投标文件可能会解密失败。6. 3. 5. 5评审结束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须制作四份纸质响应文件(一 正三副),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单位 留存备案(同时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备查)。2. 3. 6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否则报价无效。2. 3. 6. 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每册均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
21、成:2. 3, 6. 2报价部分(1)首轮报价一览表;(2)首轮报价明细表;(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2. 3. 6. 3商务部分(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2)报价函;(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6)人员配备情况表;(7)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8)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9)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财务状况;(1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3)商务部分
22、要求的其他资料。2. 3. 6. 4技术部分2. 3. 6. 4. 1技术部分的组成货物技术参数;技术偏离表;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2. 3. 6. 5电子版响应文件(1)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电子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均不退回。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 4.1详见2. 1.1前附表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 将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并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注:上传材料中需要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须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电子签 章上传材料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或
23、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上传时,只需要上传 word格式加盖电子公章即可)。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一律 按废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2. 5.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5. L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 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 手册。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2.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 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24、。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 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 5. 2. 2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 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 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 5. 3开标时间唱价时间:同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唱价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变更公 告,并告知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唱价。开标地点: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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