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综合教学楼施工环境保护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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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综合教学楼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一、全面运行环境保护体系某作为一个高速发展的现代化城市,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为了适应当今社会的潮流,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化健康发展,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对垃圾处理的有关规定,在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我们将全面运行ISO14001环境保护体系标准,系统地采用和实施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手段,以期得到最优化的成果。二、环境保护方针我们的环境保护方针是:生产目的:优化城市环境施工组织:考虑环境污染施工过程:控制环境污染竣工交付:满足环境要求三、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我们在建设施工的全过程中,根据客观存在的粉尘、污水、噪音和固体废弃物等环境因素,实施全过程污染
2、预防控制,尽可能的减少或防止不利的环境影响。预防为主,加强宣传,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进工艺,节约资源,为企业争取最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四、对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1、项目前期管理制度 (1)项目招投标在本工程招投标编制时,根据工程资料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内容,考虑以下涉及环境保护的内容:A、文明施工B、交通组织C、防汛防台D、消防安全E、管线保护F、暴露垃圾G、其他业主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2)施工组织设计 在承接项目后,应该根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针对周围实际环境状况,提出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按照编制施工
3、组织设计内容要求的规定,编入施工组织设计。(3)开工准备A、各类政府许可在项目开工前或施工期间,应办理或协助业主办理以下工程项目可能需要的各类政府主管部门许可证及申报,主要包括:施工许可证掘路执照公路、城市道路施工许可证临时占路许可证渣土处理证封堵原排水管道夜间施工许可取水许可证如涉及指定(或专业)分承包方作业时,应要求分承包方办理上述许可证或申报。B、召开协调会议项目开工前,应召开项目协调会议,邀请项目所在地的环保、环卫、管线(水、电、煤气)、电信、交警、消防、质监、市容监察、绿化园林、街道、派出所等机构出席会议,通过协调会议的形式,达到以下目的:向项目所在地的正副主管部门及街道通报项目情况
4、了解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施工的环境保护具体要求了解当地社区、居民对项目施工的具体要求与各政府主管部门建立联络渠道获取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从而与政府主管部门及周围社区建立良好的关系,以利于项目施工的顺利开展。C、管线保护应与管线(水、电、煤气、电信)管理部门进行协调,申请管线监护,签定管线配合联系单或协议书,进行管线交底,取得施工可能涉及的底下管线资料,以制订管线保护方案。同时,由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监护和巡视,指导施工过程中的管线保护。2、采购环境管理规定(1)设备采购A、凡是在生产及相关辅助活动中使用的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设备,均应对其设备的环境指标进行审查
5、。B、在采购和订货前应了解市场的行情,进行对比选择。除了对各设备生产厂家的质量、价格等情况对比外,应优先采购环境指标良好的设备。C、设备采购时,应向设备供应商索取相关的设备使用说明书,并对设备涉及的相关环境指标进行评审,最终对设备环境指标情况作出结论。D、设备采购合同签定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设备供应商对设备的环境指标符合性作出承诺。E、凡是新增设备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均应及时将其列入环境因素清单中,并对其重要性进行评价。F、资产管理部根据国家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及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禁止及限制采购设备清单,并每半年更新一次,以指导和规范采购行动。(2)材料采购A、根据国家中国禁止
6、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市政工程局以及有关文件,制定禁止及限制采购材料清单,凡属于目录所列的设备、产品及物资,应一律不予采购。B、各基层单位在采购或选用建设工程材料,如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水泥、建筑防水材料、建筑用硬聚氯乙烯排水管、建筑门窗、建筑给水用塑料管、建筑砂石料、烧结砖等产品时,应对上述工程材料生产企业的江苏省建筑工程材料准用证进行验证,没有上述准用证的工程材料,将不予采购和选用。C、各基层单位应每半年更新一次清单,并将清单通过总经理办公室向各项目管理部、专业(分)公司传达,应要求其在采购材料时予以实施。(3)绿色采购的原则在实施设备、产品及物资采购时,遵循以下原则:A、凡是实施环
7、境管理体系的设备、产品及物资供应商,优先考虑其作为合格分承包方。B、凡是产品及物资有绿色环境标志的、优先考虑其作为选购产品。C、凡是环境指标优先于同类产品的,优先考虑其作为选购产品。3、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规定(1)临时占路的申请和批准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时,应填写某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分别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占路申请经批准后,应遵守下列规定:A、将某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的标牌悬挂在占路范围内的醒目处。B、按批准的期限、范围和用途占路。C、在被占用的城市道路上堆物时,设置安全围护设施。D、不损坏被占用的城市道路及其设施。E、遵守其他法规、规章有关规定。
8、F、不超面积,范围占路。(3)其他要求A、临时占用公路、城市道路的施工作业,不得损坏绿化、行道树和市政、公用、交通等设施。B、施工期间,设计管线埋设、开挖的,按照管线保护环境管理程序的要求实施。C、如在施工的地面开挖过程中,施工人员发现地下文物的,应及时向当地文物主管部门通报,并派人保护现场,防止出现哄抢、破坏文物的现象。五、对“建筑垃圾”运输环境管理规定1、车辆情况(1)车次车貌整洁,制动系统完好(2)车辆后栏板的保修装置完好,并另增设一付保险装置,做到双保险,预防后板崩板。(3)车辆应配置灭火器,以防发生火灾时应急。(4)设备分公司负责对本公司的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修,土方运输承包方自行负责
9、车辆的定期检修,以保持车况良好。2、土方装卸(1)土方装卸时,场地必须保持清洁,预防车轮粘带。(2)车轮出门时,必须对车轮进行清洗。(3)车轮装卸土方不应超高超载,并应有覆盖物以防止土方在运输中沿途扬撒。(4)各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负责对土方运输量进行统计。3、土方运输严格按交通、市容管理部门批准的线路行驶。4、运输(1)施工单位持渣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托运手续,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经渣土管理部门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2)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时,运输车辆、船舶应随车携带处置证,接受渣土管理部门的检查。处置证不得外借、转让、涂改、伪造。(3)运输
10、车辆应按渣土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运输线路进行运输。(4)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托运单位送渣土管理部门查验。(5)各类运输车辆进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储运场地,应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倾卸。5、其他管理要求(1)各类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工地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2)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堆放的,必须取的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3)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临时储运场地四周一股脑设置1M以上 且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挡围栏,并有防尘、灭蝇和防污水外流等防污染措施。6、注意事项如施工所在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施工建
11、筑垃圾、工程渣土有特殊的要求,将按照其要求执行。六、排水设施环境管理规定1、排水设施的建设排水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守国家和江苏省规定的技术标准,如区域内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的,雨水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2、排水设施的验收(1)工程所属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公司所属基层单位新建排水设施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验收,并取得排水许可证,属于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的,应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竣工验收。(2)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3、施工期间的管理(1)因施工区需临时封堵排水管道的,由公司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取得市政局或者县(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排水
12、许可证(施工)方可实施。(2)施工期间,应当采用临时排水措施。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和污泥,足以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必须严格按二次沉淀后再排放。(3)在施工期间,有可能影响排水设施安全的作业,各项目经理部 及专业(分)公司应加强管理工作。A、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MM以上的排水管道外侧20M内进行打桩施工的,应当先向有关部门提供桩基设计,打桩工艺及控制打桩土体位移措施的有关方案。B、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MM以上的排水管道外侧实施基坑工程,基坑边缘与管道外侧距离小于基坑开挖深度4倍的,应当事先向有关部门提供基坑设计方案。C、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MM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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