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0-2008(8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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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0-2008-第 84 页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前 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0284)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动力设备及低压配电系统;4.土方及筑路机械;5.桩工机械;6.起重机械与垂直运输机械;7.混凝土机械;8.焊接机械;9.钢筋加工机械;10.木工机械及其他机械;11.装修机械;12.掘进机械。本规程以黑体字标志的条
2、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机械管理与租赁分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机械管理与租赁分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41 号富城大厦;邮政编码:100037)本规程参编单位: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贾立才 顾建生 罗德潭 强南山 陈永池 成国华王锁炳 丁阳华 黄宝良 佘强夫 陈 冲 马恒希成 军 钱爱成 杨路帆 李文波 陈 璋1 总 则1.0.1 为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保证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确保施工
3、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止和减少机械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检查。1.0.3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并应对现场机械设备进行检查。1.0.4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检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桩工机械 pile driving machinery实现各种桩基础的施工机械。2.0.2 桩架 pile frame和打桩锤配套使用的设备。2.0.3 起落架 up-down frame安装在桩机立柱的桩锤导杆
4、上,用以提升柴油锤上活塞的部件。2.0.4 筒式柴油打桩锤 tubular diesel pile hammer以柴油为燃料,以冲击作用方式进行打桩施工的桩工机械。2.0.5 振动桩锤 vibratory pile hammer依靠电动机或液压动力带动振动箱产生高频振动,以克服桩和土体间摩擦阻力而进行沉拔桩的机械。2.0.6 静力压桩机 hydraulic pile driver以压桩机的自重克服沉桩过程中桩土之间的阻力使桩沿着压梁的轴线方向下沉的设备。2.0.7 钻具组 boring tools装在一起的钻头、潜水动力装置、潜水砂石泵、配重、钻杆、水龙头等的统称。2.0.8 钻架 borin
5、g frame提升钻具并为之导向使钻头(具)灵活地对准桩位作业的装置。2.0.9 塔顶 cat head位于塔身的顶部,主要用以支承臂架及平衡臂的拉索等的结构件。2.0.10 顶升机构 climbing mechanism自升式塔式起重机中,增减标准节的机构。2.0.11 附着装置 anchorage device将附着式塔式起重机的塔身按一定距离的要求,锚固于建筑物或基础上的支承件系统。2.0.12 施工升降机 builders hoist用吊笼、平台、料斗等装置载人、载物沿导轨架作上下垂直运输的施工机械。2.0.13 导轨架 mast用以支承和引导吊笼、平台、料斗等装置运行的金属构架。2.
6、0.14 吊笼 cage用来运载人员或物料的笼形部件。2.0.15 极限开关 ultimate limit switch吊笼、平台、料斗等装置超越行程终点时自动切断电源电路的安全开关。2.0.16 防坠安全器 safety device非电气、气动和手动控制的防止吊笼、平台或料斗坠落的机械式安全保护装置。2.0.17 安全钩 safety hook防止施工升降机吊笼脱离导轨架或安全器输出端齿轮脱离齿条的钩状挡块。2.0.18 挖掘机工作装置 work device安装在机体上直接完成作业的装置。2.0.19 挖掘机操纵装置 control device用来控制挖掘机各部分运动的装置。2.0.2
7、0 挖掘机先导操纵装置 pre-control device以全功率变量系统,先导液压操纵,以液压油由空气预压油箱,经过整体式多路阀、控制阀,进行全机动作控制的装置。2.0.21 罐体连接装置 tank connective fitting实现罐体和运载工具紧固连接的专用装置。2.0.22 罐体输送装置 tank transportation device实现罐体内粉粒物料气力输送的气体输送管道、物料输送管道及与管道相连接的各类接头、阀门、仪表等。2.0.23 罐体安全装置 tank safety equipment罐体在实施装料及卸料过程中,为保证人身安全而配置的安全设施。2.0.24 浮动
8、密封 floating seal随搅拌机轴浮动,防止轴端漏浆的组合式密封件。2.0.25 蓄能器 accumulator贮存能量的压力容器。2.0.26 盾构机 shields是在软土、软岩和破碎含水的地层中修建隧道时,进行开挖和衬砌的一种专用机械设备。2.0.27 泥水加压平衡式盾构机 pressurized slurry shields通过施加略高于开挖面水土压力的泥浆压力来维持开挖面的稳定性,并通过循环泥浆将切削土沙以流体方式输出的盾构形式。2.0.28 土压平衡式盾构机 earth pressure balanced shields or soilpressure balancing
9、shields利用搅拌方式,将开挖的泥沙泥土化,并通过控制泥土的压力以保证开挖面稳定性的盾构形式。2.0.29 液压凿岩机 hydraulic rock drilling machine以循环液压油为动力,驱动钎杆、钎头,以冲击回转方式在岩体中凿孔的机械。2.0.30 凿岩台车 drill jumbo rock drilling jumbo将数台中、重型高频或冲击式凿岩机,连同推进装置一起安装在钻臂导轨上,配以行走机构的一种机械化凿岩设备。3 动力设备及低压配电系统3.1 柴油发电机组3.1.1 施工现场柴油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电压等级相符。3.1.2 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应安装在
10、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0.250.30m。移动式柴油发电机组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地,前后轮应卡住。室外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搭设防护棚。3.1.3 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的设置应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排烟管道应伸出室外,且严禁在室内和排烟管道附近存放贮油桶。3.1.4 施工现场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环境应选择靠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周边道路畅通及避开污染源的下风侧和易积水的地方。3.1.5 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当2台及2 台以上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并应在机组同步后再向负载供电。3
11、.1.6 柴油发电机组整机应符合下列规定:1 柴油机及发电机的主要参数应达到说明书规定指标,输出功率不得低于额定功率的85%;2 机组外表应整洁,不应有明显锈蚀;3 机组运行不应有异响、剧烈振动、超温;4 机组辅助设施配备应合理,运行应达到规定要求;5 各种仪表应齐全、灵敏可靠,数据指示应准确。3.1.7 柴油机应符合下列规定:1 柴油机启动、加速性能应良好,怠速平稳;2 运转不应有异响,油压力为0.150.30MPa,水温、仪表指示数据应准确,符合说明书的规定;3 柴油机曲轴箱内机油量不应过低或过高,宜在机油尺上、下刻度中间稍上位置;4 空气、机油、柴油滤清器应保持清洁,更换滤芯的时间应按使
12、用说明书要求执行;5 水箱应定期清洗,保持水箱内外清洁;6 当水温超过规定值时,节温装置应能自动打开;7 风扇皮带松紧应适度;8 电气线路、油管管路应排列整齐、卡固牢靠;9 柴油机地脚螺栓不应松动、缺损;10 柴油机负荷调节器配备应合理。3.1.8 润滑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机组润滑装置应齐全,运转时不得漏油;2 柴油机滤清装置应齐全,清洁完好,油路畅通,各润滑部位润滑良好;机组润滑系统油压正常;润滑油厂牌、型号、黏度等级(SAE)、油质量等级(API)、油量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3.1.9 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的与原供
13、电系统一致的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接地装置敷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规定,接地体(线)连接应正确、牢固,其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规定;2 柴油发电机组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3 柴油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装置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地间的绝缘应良好,且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4 励磁调压、灭弧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5 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3.1.10 冷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冷却装置齐全可靠,运转时不得泄
14、漏;2 冷却系统的水质应经软化处理,并应保持洁净;3 排水温度应达到说明书的要求。3.1.11 柴油发电机组紧急保险装置应配置齐全,工作可靠;各种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3.2 空气压缩机及附属设备3.2.1 施工现场的电动空气压缩机电动机的额定电压应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3.2.2 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0.250.30m。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地,工作前应将前后轮卡住,不应有窜动。3.2.3 室外使用的空气压缩机应搭设防护棚。3.2.4 空气压缩机整机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气量、工作压力参数均应达到额定指标;2 整机不得有
15、油污、明显锈蚀,管路敷设应合理、固定可靠;3 零部件及附属机具应齐全;4 进排气阀不应漏气,不得有严重积炭、积灰;5 电器和电控装置应齐全、可靠,电气系统绝缘应良好,接地装置敷设、接地体(线)连接正确、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有关规定;6 贮气罐焊缝不得有开焊、裂纹及变形,并应有出厂合格证;罐体内不得有油污和冷凝水;承受压力的贮气罐罐体应在检定期内。3.2.5 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启动性能应良好、怠速平稳,运转不应有异响,油压表、水温表指示数据应正确;油压表应按计量管理规定定期检定。3.2.6 空气压缩机的电机应匹配合理;运转不得有异响;温升应符
16、合说明书的规定。3.2.7 空气压缩机的润滑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内燃机滤清装置应齐全、有效、清洁完好、油路畅通;各润滑部位应润滑良好;润滑油厂牌、型号、黏度等级(SAE)、油质量等级(API)、油量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2 内燃机的滤油器效果应良好,油压不得低于0.1MPa,机油泵供油应正常。当油压低于0.08MPa 时,油压开关应能切断至停车电磁铁的电路。3.2.8 空气压缩机的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安全阀动作应灵敏可靠;2 自动调节器调节功能应良好;3 压力表应灵敏可靠,计测正确,且在检定期内。3.3.1 在TN 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应再作电
17、气连接。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3.3.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和动力设备金属结构体作相线或工作零线。3.3.3 保护零线上不应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不应通过工作电流,且不应断线。3.3.4 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3.3.5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3.3.6 动力设备及低压配电装置的负荷线应按计算负荷选用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的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当三相
18、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电缆芯线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有关规定,其中PE 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绝缘导线。3.3.7 电气系统的绝缘应良好,接地装置敷设和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有关规定,接地体(线)连接应正确、牢固。3.3.8 配电室(房)应符合下列规定:1 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作电气连接;2 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
19、,还应装设总路、分路隔离开关和总路、分路断路器或总路、分路熔断器;2)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时,总路上不应再设断路器或熔断器;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采用分断时应具有可见分断点,并应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4)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5)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3 配电室(房)内的母线应按相序涂刷有色油漆,其涂色应符合表3.3.8 的规定;表3.3.8 母线涂色4 配电室(房)内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0.5%;5 配电室(房)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能防雨、防风沙;防火等级不应低于3级;室内应
20、配置沙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当采用百叶窗或窗口安装金属网时,金属网孔不应大于10mm*10mm;6 配电室(房)的照明应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7 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应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应小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应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应小于1.5m;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m;配电室(房)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应低于3m。3.3.9 低压配电系统的配电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应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N、L2、L3、PE;2 当动力、照明线在
21、两层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L2、L3)、N、PE;3 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 加0.6m,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在松软土质处宜加大埋入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4 导线中的计算负荷电流不应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应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5 供电线路路径的选择应避开易撞、易碰、易受雨水冲刷和气体腐蚀的地带,并应避开热力管道、河道和施工中交通频繁的场所;6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7 当埋地敷设时,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
22、标志,深度不应小于0.7m,电缆上、下、左、右侧均应敷设不小于50mm 厚的细砂,并铺盖板保护,引出地面从2m 高到地下0.2m 处应加设保护套管;8 当加空敷设时,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应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当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应小于2m。3.3.10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侧零线处引出;2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
23、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3 TN 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应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应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的电力系统中,重复接地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不应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作重复接地;4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 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不应采用铝导体作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电阻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应采用螺纹钢,工作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接地也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5 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不应缠绕或钩挂;6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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