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章程通用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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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饰公司章程通用版 装饰公司章程通用版 为适应社会主_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方共同出资设立_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_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_。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_现金人民币_万元。_现金人民币_万元。_现金人民币_万元。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风险提示: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
3、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长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董事长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
5、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风险提示: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
6、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_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
7、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第十七条、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八条、不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九条、董事长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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