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前期服务合同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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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前期服务合同范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建设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参考一下服务合同,一起来多多看看哦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范文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资质等级: 资质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
2、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组织开展社区主题文化活动; 日常业主会所文化娱乐活动。 第四条
3、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为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商业网点: 元/月平方米; 地上车库: 元/月平方米; 半地下车库: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法定税费; (10)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第七条 业主应于入住通知书确定的入住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
5、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以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年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上次物业服务费到期之日起提前一个月履行交纳义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3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第八条 乙方应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露天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2、地下车库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使用人应按地下车库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
6、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市场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补充物业费的不足。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四条 屋顶、外墙、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雨水管等; 上水下水管道、化粪池、窨井、道路、停车场、绿化、水泵、水箱等; 自
7、维箱变、消防设施设备、智能设施设备、共用照明、排风设备、热风幕等。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存在问题:甲方应承担解决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负责协调施工单位、厂家积极解决; 以事前交验事后复验,互签凭据为证。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规划图 总平面图 住宅区整体移交验收表 房屋公用设施等竣工和接管及产权移交验收交接表 电路及消防工程竣工图 单
8、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附属工程及地下管网竣工图 工程预算报告 工程合同 2、工程开工、竣工报告 3、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4、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5、原材料试验报告 6、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7、消防系统验收证明书 8、公共设施检查验收证明 9、供水试压报告 10、绿化工程图及清单。 11、水电、卫生器具、节能设备 12、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
9、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情理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因维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
10、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应签订三方书面房屋装修管理服务合同,对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施工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业主入住前三个月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按政府相关规定为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由物业公司负责。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由市
11、、区小区办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在房屋超过保修期后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
1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三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13、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三十六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七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向新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有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_ 乙方:_ 甲方是指: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15、。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 坐落位置_ 建筑面积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
16、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
17、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
18、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_。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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