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和无损检测工程师培训-压力容器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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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前言1、教材(1)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培训考核管理办法)(2)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人员培训考核教材第一章第二章第七章(第一章、第二章、第五章)2、理论和答辨考试中必备(最低限度)法规标准如下:(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局 22号令)及三个附件(国质检锅 2003 第 194 号文)(3)99 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及一号修改单)(5)GB151-1999 管壳式换热器(及一号修改单)(6)JB/T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7)JB
2、470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8)JB/T4709-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9)JB47442000钢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力学性能检验(10)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 页,共 47 页 -2 3、培训考核目的:共同完成国家质检总局授权协会的这期培训考核班,为造就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焊接)责任工程师而努力。第一章国内外相关压力容器制造(设计)法规与标准第一节国内法规和标准一、我国的法规体系框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二、特种设备法规体系框架法律行政法规
3、政府规章(行政规章)安全技术规范 引用标准五个层次。第一层次:法律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如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以及正在争取立法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第二层次:行政法规按照宪法和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对尚未制定法律的其中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和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地方性法规第三层次:政府规章(行政规章)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2 页,共 47 页 -3 按照立法
4、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各部、委、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行政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本法规体系表所述行政规章(部门规章)泛指国家总局“令”形式颁布的、行政管理性内容较突出的文件。例:如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签发的令第22 号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可制定政府规章。第四层次:安全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泛指经过规定的编制、审定,由总局授
5、权锅炉局局长签署、以国家总局名义公布的文件。是政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所作出的一系列规定,是必须强制执行的文件,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的主体,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中各国贸易性保护措施在安全方面的体现形式,其作用是把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第五层次:压力容器相关标准A、压力容器材料标准;B、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标准,如:GB150、GB151、GB12337、JB4732;C、试验方法标准,如GB228、GB232、GB/T229、GB4334、JB4730。三、安全技术规范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6、 3 页,共 47 页 -4 1、安全技术规范的分类根据质检总局公布的特种设备目录,将安全技术规范分为综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元件)、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辆等九大类。综合类规范以安全监察管理内容为主,并将适用于各类设备的综合性规范划入其中;其他各类设备规范以该类设备的全过程控制为主,包括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2、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点全方位:在单位(机构)、人员、设备、方法等方面体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全方位;全过程: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监察等环节体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全过程;全覆盖: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
7、索道、场(厂)内机动车辆、材料、安全附件等设备体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全覆盖。3、安全技术规范的组织实施为充分发挥技术机构和安全技术专家的作用,体现开放立法的原则,具体起草工作由起草组负责。起草组由安全技术规范涉及领域的技术或管理专家组成。4、安全技术规范的审批全国征求意见;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4 页,共 47 页 -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主要涉及管理要求的安全技术规范,由质检总局领导签发;主要涉及技术要求的安全技术规范,由质检总局领导授权特种设备局局长签署。已批准的安全技术规范的目录由质检总局予以公布。四、我国特种设备法规规范现状1、最早开展安全监督管理设
8、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1955年。2、第一个行政法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1982年。3、第一次对7 类特种设备制定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4、目前我国已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70 余个,涉及 7 类特种设备,技术标准近千项。5、存在的主要问题-现有特种设备法规规范不能涵盖全部的特种设备;-仅占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新的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新确定的特种设备技术法规的20%左右;-在八大类特种设备中,法规规范的完善程度存在一定的差距,锅炉、压力容器方面已初步建立,其它六类特种设备至今尚未建立比较完整的、能够覆盖安全监察全过程的法规规范体系;-已有的法规规范由
9、于主管部门调整、技术进步、市场经济体制变化等原因,造成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的在协调性、体现科技技术含量方面还存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5 页,共 47 页 -6 在一定的差距。面对我国技术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并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效实施,建立以安全技术规范为核心的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体系,是一项十分浩大和紧迫的任务。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将建立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体系列入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五、压力容器制造(设计)相关法规标准1-1 教材中提到: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安全生产法、民法、刑法;1-2 行政许可法2-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1 锅
10、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2002 年总局令第 22 号)3-2 气瓶安全监督规定 (2003 年总局令第 46 号)4-1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质检锅,2003?172号)4-2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国质检锅,2003?194号)4-3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程序(国质检锅,2003?194号)4-4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3?194 号)4-5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国质检特,2005?220号)4-6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7 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6 页,共 47 页 -
11、7 4-8 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4-9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4-10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4-1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4-12 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13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02109号)4-14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03248号)4-15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国质检锅2003249 号)4-16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5-1 压力容器材料标准5-2 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检验标准 GB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151 管壳式换热器 GB12337 钢制球形储罐 JB/T4710钢制塔式容器
12、JB/T 4731钢制卧式容器 JB4732 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 JB4708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正在修改中)JB4744 钢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力学性能检验 JB/T4730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GB5099 无缝气瓶 JB/T4736-2002补强圈 JB/T4746-2002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 JB/T4747-2002压力容器用钢焊条订货技术条件JB/T4711-2003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7 页,共 47 页 -8 六、压力容器制造(设计)相关法规介绍1、行政许可法于 2003 年 8 月 27 日全国人大通过,
13、第 7 号主席令公布,自 2004 年 7 月1 日施行。在行政许可法的第十二条有关行政许可设定中规定:“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和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立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立行政许可。”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 年 2 月 19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第 373 号国务院令公布,自 2003年 6 月 1 日施行。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许可的要求中规定:“锅炉、压力容器、
14、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臵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臵等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3、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确定了8 个行政许可项目:(1)特种设备设计许可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4)气瓶充装许可 (5)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8 页,共 47 页 -9(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
15、理办法(22 号令)(1)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其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资格许可并接受产品安全性能强制监督检验制度。-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也应当执行此办法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的界定。(2)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A、B、C、D四个级别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其余级别及境外生产用于境内的各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压力容器级别确定时应引起重视的是: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的划分,尤其对介质有毒性危害程度及爆炸性的判断;各级别间不存在替代的情况,同级别根据范围不同有不同的级别代号,其间也不存在替代的情况;按分析设计标准设计的压力容
16、器,制造单位应当持有A 级或 C级许可;单一种类产品的限制,限制产品、制造方法、材质、种类或用途等;承压部件。国家质检总局就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管理工作的意见(国质检特函2005203 号),封头制造许可级别(质检特函 200412 号函)中做了补充规定。(3)申请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已取得所在地的合法注册;具备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9 页,共 47 页 -10 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等条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其中第、项执行锅炉压力
17、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的锅炉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包括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的要求;第项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中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共 17 个质量基本要素;第项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要求,更具体的内容应当依据各产品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产品标准。(4)许可证的使用和管理-包括不得超出许可证所批准的产品生产,在产品随机文件上附许可证的复印件、在产品铭牌上标注与许可证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编号,许可证不得涂改、转让、转借,出现变更时及时申报,增项或到期换证提出申请,接受安全监察或产品监督检验等;要求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中明
18、确此方面的内容。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0 页,共 47 页 -11 图 1 压力容器制造(设计)法规标准体系图国家法律如产品质量法、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规如条例部门规章如 22号令质保体系要求安全技术规范如容规技术标准如 GB150 相关标准编制质保手册、程序(管理、技术、工作标准等)、文件、记录报告、建立文件化质量保证体系技术文件、制造和检验工艺规程等质保体系运行有效、产品质量受控否质量监督与制造资格鉴定评审颁发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四年)质保体系运行有效产品质量受控满足安全质量法规标准要求的产品强制监督检验否符合法规标准的产品,签发监检合格证书,并在产品铭牌上打监检
19、合格钢印标志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1 页,共 47 页 -12 图 2 压力容器法规标准体系图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实施办法和考核规则技术检验规则标准计量质量管理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检验零部件材料理化金相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计量检定气瓶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修理、改造图2 压力容器法规标准体系图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2 页,共 47 页 -13 第二节国外法规和标准(1)美国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检验标准体系锅炉和压力容器其他API 美国石油协会标准美国制冷协会标准ASME DOT(美国运输部)锅炉压力容器相关标准气瓶槽(罐)车长输
20、管I 动力锅炉采暖锅炉-1 压力容器(常规设计)-2 压力容器(分析设计)-3 高压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05年出版)材料和焊接材料性能焊接评定无损检测ANSI B31 管道系列ANSI B16 管法管件系列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3 页,共 47 页 -14(2)日本锅炉压力容器法规标准体系3、欧共体承压设备指令PED(97/23/EC)锅炉和压力容器劳动安全卫生法高压气体管理法电气事业法气体事业法工业标准化法强制性标准非强制性标准压力容器结构标准1959年 3月告示1989 年第4 次修改特定设备检查规则1976 年制定1992 年第8 次修改火
21、力 发电 设 备技 术 标准1970 年告示1990 年第 10 次修改电工用产品焊接技术标准1970 年告示1990年第6 次修改气体用产品技术标准1970年告示1985年第 8 次修改JIS B8265-2003 压力容 器 的构 造 一 般事项JIS B8266-2003 压 力容器的构造特定标准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制造许可、结构检查、焊接检查、使用(竣工)检查、安装检查、性能(定期)检查、变更(修理、改造)检查、再使用(重新)检查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4 页,共 47 页 -15 第二章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第一节质量保证工程师的职责和
22、任职的基本条件第二节压力容器制造设计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22 号令附件 194 号文“制造许可条件”明确规定了17 项质量管理体系要素:(1)管理职责;(2)质量体系;(3)文件和资料控制;(4)设计控制;(5)采购与材料控制;(6)工艺控制;(7)焊接控制;(8)热处理控制;(9)无损检验控制;(10)理化检验;(11)压力试验控制;(12)其它检验控制;(13)计量与设备控制;(14)不合格品控制;(15)质量改进;(16)人员培训;(17)执行中国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制度的规定。压力容器制造(设计)单位的质量方针应首选“恪守法规标准,持续改进,让客户满意”。二、
23、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1、质量管理链: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系统质量控制环节质量控制点(E/I、R、H、W)层层展开的系统管理方法。2、授权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建立质量体系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质量管理中心机构(质管办、质保部)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5 页,共 47 页 -16 3、授权任命设计、工艺、材料、焊接、理化(金相)、热处理、无损检测、压力试验、最终检验的质控系统主要责任人员(各单位可按压力容器制造具体情况增设,但不得少于八名),在质量保证工程师的领导下有充分明确对本系统、环节、控制(要)点负责的职责。4、制订“质量手册”等一整套管理文件,有章可循,统一思想
24、,统一方法,统一步调,规范人们的质量行为和活动。三、压力容器制造(设计)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1)全员宣传、教育、培训、指导、考核、贯彻实施、监督检查。(2)定期质量分析、质量审核、管理评审、纠正/预防措施、持续改进;(3)质量体系运行图(有效性和可追溯性)质量体系运行标准化质量体系文件综合协调(质量体系中心机构)质量验证质量信息(质量体系中心机构)质量审核(质量体系中心机构)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6 页,共 47 页 -17 第三节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的第四节编写和实施一、质量保证手册及其管理二、质量保证手册编写步骤三、质量保证手册的格式和要点封面文件号版次/
25、修订号受控本/非受控本编号/持有人批准页厂长(经理)发布/实施日期授权声明任命书(任命质保工程师和各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质量保证手册颁布令目录修订状态前言企业特点简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7 页,共 47 页 -18 质量手册正文每章的内容及质控程序图(见教材附录BL)四、质量手册每章正文的格式和目录单位名称或标志标题/主题文件号发布部门批准人日期版次/修订号页次XXX XXX XXXXXX X/X X 1 目的/总则引用法规标准对管理的要求2 范围适用范围3、职责4、质控系统程序图5、质量活动(控制环节、控制点、即实施措施和方法)5.1 5.26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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