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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源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为维护新源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业主大会第一条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新源小区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物业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新源小区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第二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集体讨论;但应当有新源小区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第三条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3
2、、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4、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5、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6、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1 页,共 6 页 -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9、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10、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第四条新源小区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造、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 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第三条其他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
3、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第五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1、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 20%以上业主提议的;2、经有 30%以上业主代表提议的;3、发生重大事件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第六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并妥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2 页,共 6 页 -善保存。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新
4、源小区内及时公告,并告知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接受业主的监督。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为5 人,业主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5 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代表任期与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相同。业主委员会推选产生主任1 名和副主任1 名。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经1/3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应当在7 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须经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定
5、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7 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和议程,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并存档,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当有参会委员的签字确认,并自作出决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3 页,共 6 页 -定之日起 3 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告知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第十一条业主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无故欠交物业服务费和电梯使用费或者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出租房屋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情形且未改正的,不得担任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委员;担任
6、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后出现上述情形的,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予以罢免。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其差额比例不低于20%;未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且得票数达到法定票数的候选人,可以按照得票顺序当选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并在业主委员会委员出缺时依次递补,候补委员人数为1 人。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和筹备组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予以罢免:1、不履行职责的;2、利用委员、成员、代表资格谋取私利的;3、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4、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4 页,共 6 页 -5、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
7、成员、业主代表的。第四章其他事项第十四条新源小区管理区域内的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第十五条未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不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印章管理规定,并指定专人保管印章。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 日内,持下列材料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2、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的书面报告;3、已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已通过的管理规约;5、选举和表决结果统计表;6、业主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及分工。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3 个月,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并报告物业所在地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换届选举的程序参照首次业主大会筹备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程序,或者按照业主大会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5 页,共 6 页 -通过的换届选举程序执行。第十九条本议事规则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名师资料总结-精品资料欢迎下载-名师精心整理-第 6 页,共 6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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