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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框架合同范例选购框架合同范文篇一 签约地点: 签订时间:合同号: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是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康特尔)指定供货商;乙方受康特尔公司的托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康特尔公司与甲方签署本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选购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甲、乙双方经同等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3、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于2013年5月1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指定收货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交货地址RM1 1/F
2、BLK A,GOOD VIEW BLDG,NO.11,KIN FAT STREET,TUEN MUM. 收货联系人:阿莹/JENNIFER MS LAMTel:+00852-24712339/3605758 FAX:+00852-24714563 4、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确定;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5、 验收方法: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予以签收,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乙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货物质量由康特尔公司确认。6、 货物质量:按产品说明书的技术标准,由康特尔公司予以验收确认。若甲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请酌情增加) 7、 结算方式、期限
3、:乙方以远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开具发票。8、 因本选购框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刚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样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解决。9、 本选购框架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有效章后生效。传真件为有效文件。10、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商业隐私,对方均有义务保守,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事务。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11、如因甲方缘由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乙方缘由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甲乙双方缘由造成的,需双方界定、协商各自应
4、担当的责任,如由于不行抗力事务缘由造成的损失各方自行担当。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日: 选购框架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需方) 签订日期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乙方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供应货物和/或服务;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 全部交易文件 1.1双方确认,本合同、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选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2乙方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要求,必需经甲方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甲方
5、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乙方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甲方已经同意了乙方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状况,双方仍应根据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其次条 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选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第三条 选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具体探讨乙方将供应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详细问题在合同附件内达成一样。3.2对选购条件达成一样后应由乙方发出报价单,甲方确认。合同附件可以由双方依据实际
6、状况的改变而时常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需有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第四条 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外,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每个详细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其次章 选购和供货 第五条 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通常状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在甲方登记其将向甲方供应的货物或/和服务。5.2通常状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甲方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乙方订购,且乙方只应向甲方供应已登记的货物。5.3乙方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甲方一经向乙方发出订单视为承诺。第六条 订货和接受 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详细交易中,应由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选购货物或要求服务。6.2本合同项
7、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应刚好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视为有效订单。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乙方即应视为乙方收到,乙方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乙方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乙方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根据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根据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乙方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根据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乙方的上述通知,该订
8、单即成为有效订单。6.6甲方有权依据每一详细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乙方应依据甲方发出的每一详细交易实际选购的订单进行供货。第七条 不中断供应 7.1乙方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甲方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依据前1个月甲方对该货物的平均需求数量。7.2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刚好、全面、实际供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当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干脆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
9、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8.1甲方和乙方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乙方必需保证满意对甲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削减。如乙方自行降价必需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公司。如违反本规定,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RMB 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担当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干脆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8.2除非双方另有
10、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最终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8.4乙方必需承诺其向甲方供应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甲方价格)为甲方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否则,一经发觉,乙方赐予的甲方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甲方有权要求对于
11、即将或正在选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乙方根据他方价格调价,且乙方必需无条件执行。对于甲方乙方已经选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甲方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第九条 包装 9.1乙方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甲方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假如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根据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乙方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爱护。9.2乙方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供应的货物包装上精确加注全部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第十条 送货 10.1乙方应根据其已接受订单和甲方订单中的要求送货。10.2除非
12、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输货物。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使货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货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乙方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甲方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打算。10.4乙方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10.5假如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且乙方应担当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10.6假如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乙方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务,乙方应马上将此事务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甲方。10.7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
13、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说明为甲方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说明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10.8乙方不得凭借甲方依据上述第10.7条的签收向甲方要求付款。第十一条 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11.2假如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11.3如甲方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
14、的送货应视为赠品。11.4假如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乙方应按10.8条的规定担当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11.5乙方供应服务的,同本条。第十二条 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甲方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12.2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假如发觉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做出如下处理确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假如货物严峻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运用,在这种状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15、。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承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担当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干脆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订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在这种状况下,乙方应自负费用订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12.3依据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货物应由乙方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状况的说明。12.5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甲方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
16、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觉或全部发觉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肯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托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担当违约责任。12.6在甲方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乙方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12.7除上述规定外,如甲方发觉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藏性缺陷则应刚好将该缺陷通知乙方。乙方应刚好订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担当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17、退货 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状况,甲方应将上述状况马上通知乙方,并有权退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乙方担当,全部损失都由乙方赔偿。第十四条 货损风险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甲方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乙方转移到甲方。第十五条 付款、付款和全部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乙方按上述第12.6条向甲方出具的发票
18、复印件后,按甲方选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支配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15.2乙方已交付货物的全部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甲方。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状况下,相关货物的全部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甲方。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说明为甲方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第三章 合同变更和解除、争议解决、效力及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样,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16.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1因不行抗力,
19、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6.2.2乙方未根据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货物,经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货; 16.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根据甲方要求实行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有关损失由乙方担当。16.2.4甲方无正值理由拒绝接受货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6.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担当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担当赔偿责任。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委仲裁。第十八条 效力及其它约定 18.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0、。18.2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样时,以补充协议为准。16.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时间: 选购框架合同范文篇三 供方:需方: (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上海(以下简称需方)签订时间:2012年1月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同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样,就需方向供方选购、供方向需方供应产品签订本合同。一、供货方式及交货周期: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传真方式向供方下达选购订单,供方须根据订单要求供应产品
21、。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传真后应回传确认函(合同),如有任何问题必需在半个工作日(4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3.需方有权依据生产安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选购订单的执行状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刚好调整,供方有义务主动协作。4、交货期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交货期为准。二、产品的质量要求和品质保证: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变更。2.供方需严格根据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变更,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等,供方主动跟进相关的改变。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
22、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供方应保证所运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运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需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5.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意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6.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7.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看法,供方必需刚好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8、质保期限:供方对供应的产品实行3年保修。三、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订单工作令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装卸
23、、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坏等由供方负责。四、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担当: 交货地点: 五、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构成: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2.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卖双方协商后的价格。3.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每月依据发票进账状况支付货款,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则上实行电汇方式,可采纳承兑汇票付款。六、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
24、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供应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为初步验收)。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刚好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刚好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看法复检,否则视同接受。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运用过程中发觉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担当质量责任,并刚好协作需方实行有效措施予以补救。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七、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交付的
25、产品品种、型号、规格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假如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假如需方不能利用的,应依据产品的详细状况,由供方负责选择、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运用紧急需选择、返修时,则供方应马上组织选择、返修或需方干脆组织选择、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担当;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担当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重新包装的全部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3.,供方必需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缘由和解决
26、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计算,同时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如供方交货时间完成,需方未提货,壹个月内不收滞库费,超过壹个个月部分按银行同期利率结算。4.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供方担当;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5.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选择、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状况严峻程度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
27、每延误一个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违约金,延误需方出货期而致需空运交货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而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担当。6.因供方供应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需双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八、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状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运用。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供
28、应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接着有效。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须要任何通知,可立刻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意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实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惩罚。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马上归还需方所供应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但买卖双方因不行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销售合同义务时,均不担当责任,不行抗力应指遭遇不行抗力方无
29、法预见的且超出其合理限制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难、劳工纠纷、封锁、斗争状态、暴乱、阴谋破坏、火灾、履行销售合同的关键设备瘫痪、运输阻滞或交通事故、政府行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规定和取消进口许可)以及疫情的爆发。十、合同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会员会申请仲裁。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十二、合同全部附件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四、其他事项: 需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 年月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