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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篇实用人事代理合同范本-第 16 页5篇实用人事代理合同范本法律术语,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5篇实用人事代理合同范本,欢迎借鉴参考。 5篇实用人事代理合同范本(一) 甲方(代理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 乙方(委托方) 单位名称: 注
2、册地址:沈阳办事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沈阳办事机构电话: 业务负责人:沈阳办事机构负责人: 邮编:传真:e-mail: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雇员人事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据管理需要,将全部或部分人事业务委托甲方依法办理的服务业务。 第二条委托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组织。 第三条代理方是指沈阳市人才中心所属的、经授权的、依法从事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业务的实体中介机构。 第二章甲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甲方有权力询问乙方与委托人事业务相关的情况,有权力核实乙方提供相
3、关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甲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乙方要求开展如下委托人事代理服务: 1、提供国家、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人事代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服务功能等咨询服务; 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保管乙方员工的人事档案,负责办理出具各种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3、提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推荐、招聘、测评、初步面试等服务; 4、负责代办乙方工作人员的社会统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的申报和缴交; 5、负责代办乙方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鉴证相关手续; 6、乙方要求办理的其他人事服务。 第六条甲方有义务保守乙方人事、劳资相关商业机密。 第七条甲方按乙方委托要求,在办
4、理过程中遇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三章乙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乙方有权力委托甲方为其代理、代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人事代理业务,有权 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后对本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后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第九条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力通过甲方对其员工的档案及相关人事资料进行管理、调用、控制。 第十条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
5、及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其员工的人事相关资料、劳动关系证明和其他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相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乙方有义务按委托代理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数额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四章费用及付款 第十四条乙方应向甲方按每人每月元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过程中遇第三方收费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五条乙方应在每月8日之前支付代理服务费,或划款至下列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五章争议与仲裁 第十六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七条由乙方提供的与委托甲方代理服务相关的数据、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而引
6、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章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核对委托人事服务情况和账目等资料。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提出单方中止合同的,乙方应按如下要求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未满一年的,乙方按当月代理服务费金额交满一年服务费;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满一年未满一年半的,乙方按当月代理服务费金额支付满一年半的服务费;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满一年半以上的,乙方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其他需约定的协议见附页。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
7、(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沈阳人才交流服务经营管理中心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 签字:签字: (公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5篇实用人事代理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1998】47号),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 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二、 甲方的责任如下: 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有关的材料; 2、单
8、位员工变动时,应及时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宜: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5篇实用人事代理合同范本(三)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颁发韶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韶府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韶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年六月十二日 韶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人事代理工作,使人事工作更好地
9、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事代理,是指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依法代理有关人事业务。 第三条人才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人事代理工作,为委托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人事代理服务。委托人事代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人事代理所需的合法、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人才服务机构与人事代理对象不发生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代理有关人事业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是同级人事代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事代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人才服务机构应当按照
10、人事管理权限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代理业务。 第五条从事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熟悉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熟悉人事工作业务; (三)经过人事行政部门组织的人事管理专业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 (四)符合人事行政部门的其他有关要求。 第六条人事代理服务对象: (一)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外国企业驻本市代表机构,外省、市在本市及驻本市办事机构,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律师、会计、审计、公证等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辞职或者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
11、管理人员; (四)与用人单位中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国有企事业单位见习期内的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 (六)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 (七)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八)经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确认具有技术职称的农村乡土人才; (九)通过人才市场招聘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十)国有和非国有单位需要代理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十一)党政群机关(含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进的工勤人员; (十二)其他需要人事代理的各种各类相关人员。 第七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可以实行单位代理,也可以实行个人代理
12、;可以全员代理,也可以对部分人员进行代理。 第八条以下人事代理的内容可以全部委托代理,也可以部分委托代理: (一)协助委托单位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人事管理方案; (二)为委托单位代办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引进、推荐和招聘业务; (三)为委托单位代理人事考核、培训、人才素质测评等业务; (四)办理委托单位的人才流动手续; (五)办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传递等管理工作; (六)为委托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聘用鉴证; (七)按照有关规定代委托单位、个人收缴社会劳动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八)为委托单位招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办理接收手续,办理大中专毕业生、
13、毕业研究生见习期转正定级、初次专业技术职称认定等手续; (九)出具因公、因私出国出境等其他证明材料; (十)办理档案工资的调整和工龄连续计算业务; (十一)代管委托单位和个人的党员组织关系; (十二)出具户口证明材料或者代办户口迁移手续,协助管理相关的集体户口; (十三)代办职称(资格)的考试、评审的有关手续; (十四)根据委托单位和个人的要求,代理其他可以代理的人事管理业务。 第九条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第十条人事代理的程序: (一)委托方向人才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1、企业单位委托的
14、,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工商行政部门发给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事业单位委托的,应当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或者该机构成立的有效批文复印件; 3、个人委托,应当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及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委托方填写人事代理专用文书表格: 1、单位委托:填人事代理合同书、编报委托人事代理人员花名册,逐人填写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 2、个人委托:填写人事代理合同书和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 (三)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委托代理单位和个人的资格。 (四)委托方和人才服务机构双方代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五)委托方向人才服务机构移交人事档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15、第十一条人事代理合同应当明确代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由代理双方依法约定。 第十二条人事代理双方应当认真履行人事代理合同,承担各自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如有违反人事代理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违反人事代理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依据人才流动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失业后委托人事代理或在人事代理期间失业的人员,凭企事业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人事代理机构的审查意见,由同级政府社会保障机构审核后办理失业登记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发放失业救济金。 第十四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当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
16、六条本办法自二o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5篇实用人事代理合同范本(四) 甲方(受托方):郴州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乙方(委托人):_ 身份证号:_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按有关政策规定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第二条 乙方选择和委托甲方提供下列相关的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在方框内打“”为乙方选择并委托的代理服务项目): 人事关系档案托管(限保管档案、保留原身份); 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 连续计算工龄和档案工资定级; 代办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因私出国政审; 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政审
17、材料; 户籍托管; 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档案整理。 第三条 人事代理期限。代理期限暂定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条 乙方按照所委托的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及时交纳相关费用。乙方如未按时交纳人事代理服务费,应当在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调出或续约时结清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 甲方应以党和国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和湖南省人事代理法规为依据,认真、及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甲方因自身原因对所提供的服务造成错误的,甲方有改正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有效地完成代理服务工作,乙方有督促甲方及时完成的权利; 第七条 乙方应按时、准确向甲方提供有关材料,乙方每年年度考核表
18、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应当于次年1月底前交甲方存入个人档案; 第八条 乙方就业时应提交首次就业的聘用合同书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第九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育龄妇女必须落实节育措施;如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按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乙方原有身份并将档案封存; 第十条 甲乙双方无行政隶属关系,其社会保险福利、病残、伤亡等待遇均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办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如需调出,应当办理干部或聘用制干部调动手续。甲方凭乙方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商调函”办理流动手续; 第十二条 户口在甲方托管的,乙
19、方如因人事档案转出,应当将户口一并迁出; 第十三条 合同期内提前解约的,所剩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应当续约。若乙方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未办理转出手续,则视为乙方继续委托甲方管理,本合同关系自动延续;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出,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郴州市人才流动服务 乙方(签字): 中心(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5篇实用人事代理合同范本(五) 代理机构:_(简称甲方) 委托人:_(简称乙方) 根据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
20、务。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三、乙方应在_年_月_日将有关材料整理后送交甲方。乙方要将需要归档的材料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接受、保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包括专业技术档案); 3.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原有身份; 4.办理符合档案规定的查阅、借用和转递人事档案手续,按规定向有关组织提供档案中的材料; 5.为委托人员参加当地招干、招工、出国(境)政审等出具有关证明; 6.办理与委托人员有关的材料归档事宜; 7.档案工资调整; 8.代办养老保险; 9.党组织关系挂靠; 10.集体户口挂靠; 11.医疗保
21、险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第_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的有关事宜。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化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旅行签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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