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doc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doc(3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网信项目)管理工作,围绕“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总目标和“干就干一流的事、干就干成一流”总要求,实现集团公司信息化规划、计划与项目建设的有序开展,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网信项目是指企业在规划、基建、生产运营等各阶段为提高作业效率、增强管理效能,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所开展的网信系统建设项目,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软硬件系统建设,及其所涉及的咨询、设计、实施、监理、评审、验收等内容,不包括
2、信息系统运维、办公用计算机、配套办公软件、计算机周边设备及耗材采购。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各分子公司及、基层企业(简称系统各企业)。第四条 各分子公司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网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章 项目管理原则第五条 项目管理应坚持“归口管理、业务推动”,实现信息化主管部门与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第六条 项目建设应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六统一原则,并按照集团公司信息化规划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有利于集团公司信息资源共享和应用集成的技术来建设实施与运行。第七条
3、 业务应用系统项目的建设,在满足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与已有系统的有效整合和扩展,统一建设标准,保持系统平台的一致性与业务数据的共享性。第三章 组织与职责第八条 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是集团公司网信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对集团公司统建项目、总部项目进行总体组织协调和全过程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各分子公司网信项目的管理。第九条 总部各部门(含直属中心、销售事业部)对主管业务范围内集团统建项目和总部项目,负责业务调研、需求提出与确认,流程梳理和优化,组织项目实施、数据收集与整理,项目应用与推广等工作。第十条 系统各企业网信主管部门是本企业网信项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对本企业的网信项目工作进行总体组织协
4、调和全过程管理。第十一条 系统各企业业务部门负责业务调研、需求提出与确认,流程梳理和优化,组织项目实施、数据收集与整理,项目应用与推广等工作。第十二条 根据项目规模和具体实施要求,项目单位组建由主管领导或业务部门领导负责,业务人员和网信人员参加的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PMO),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管理。第四章 项目立项管理第十三条 项目需求申请。业务部门对拟建项目认真开展功能需求调研、业务流程梳理,形成正式的项目需求申请报告(附件1)并报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第十四条 项目可研编制、评审。项目需求申请报告审核后,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业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并组织开展可行性
5、研究报告的评审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必须形成正式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评审机构不能为同一单位、同一法人单位或有利益关系单位。第十五条 项目立项审批。(一)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审批集团公司管理项目由信息中心组织完成项目可研和可研评审后,报请集团党组会审批立项。分子公司管理项目由分子公司以正式文件形式(附可研报告)上报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组织完成可研评审后,报请集团党组会审批后,信息中心下达立项批复。(二)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审批集团公司管理项目由信息中心组织完成项目可研和可研评审后,由信息中心以签报形式报送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立项。分子公司管理项目由分子公司自
6、行完成项目立项审批。(三)集团统一规划建设的项目,在试点单位完成且应用情况良好后,推广应用期间,由具体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审批。第十六条 每年九月底前完成次年项目立项申请的上报工作。政府或监管部门有明确时间要求的项目,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第十七条 项目立项审批通过后,信息化主管部门将项目列入信息化投资计划,若因资金或其他问题导致项目一直未实施的,立项批准两年后自动取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费用纳入项目前期投资计划。第五章 项目采购管理第十八条 项目的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业务部门负责组织招
7、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制,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标文件的审查。业务部门作为采购需求部门应按照集团公司有关采购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职责。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应与可研报告保持一致,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甲方在软件源代码、著作权、专利、标准、成果、奖项申报等方面的所有权。第六章 项目实施管理第二十一条 项目启动会。PMO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并形成正式的项目启动会会议纪要。第二十二条 项目业务蓝图方案确定。实施人员根据业务调研编写项目蓝图设计报告,并报PMO确认。PMO组织业务部门、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评审,并形成正式的评审报告。第二十三条 项目实施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由PMO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管理会议
8、,依据项目业务蓝图方案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建设质量、问题与风险等进行讨论分析,确保项目进展良好。第二十四条 项目变更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项目需求变更管理。变更申请经PMO审核后,报业务部门、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形成正式的项目变更单。若造成项目投资变化,以此作为项目竣工验收与结算的依据。第二十五条 上级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及内外部专家,对下级企业网信项目建设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第二十六条 在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问题或实施方向偏离集团公司信息化统一规划的项目,项目审批单位应责令项目停止或整顿。第二十七条 对于集团公司统建类项目,项目分摊单位要在集团公司统
9、一领导下,参与项目设计和建设。第七章 项目验收管理第二十八条 项目验收分为两个阶段: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初步验收重在检验其功能与性能、数据、安全措施、过程文档以及运维准备是否符合合同、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标准等要求;竣工验收在初步验收以及试运行结束之后,旨在检验其实用性、稳定性、安全性、准确性是否符合相应规范、标准。第二十九条 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验收报告报项目审批单位备案。第三十条 项目初步验收。项目测试完成后,PMO组织召开项目上线动员会,项目进入上线试运行(双轨运行)阶段。试运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试运行完成后,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初步验收工作。验收
10、工作完成后,应给出相应的验收意见,形成初步验收报告。第三十一条 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初验后,实施人员编制正式运行方案,提交PMO确认,项目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单轨运行)。正式运行3个月后,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完成后,应给出相应的验收意见,形成竣工验收报告。第三十二条 项目竣工验收应做到业务需求百分之百实现,业务数据百分之百加载,系统功能百分之百应用,安全隐患百分之百消除。第八八章 项目文档与培训第三十三条 项目建设文档是项目建设各阶段形成的过程文档,主要包括:项目需求申请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申请及批复、招投标文件、合同、技术规范、项目需求分析报告、系统
11、设计文档、会议纪要、项目变更文档、系统配置及测试计划和报告、培训相关文档、各类验收文档、使用手册、维护手册等各种技术文档及管理文件。第三十四条 PMO统一对项目建设形成的文档、资料收集和保存,对文档的借阅和版本更新做好记录,并按本企业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归档。第三十五条 PMO落实项目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开展项目培训工作。项目培训计划包含师资、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形式(视频或现场)等。第九章 项目网络安全第三十六条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规定、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信息系统安全规定及集团公司网络安全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 项目的网络安全建设工作应与项目“同步设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网络安全 信息化 项目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